张平:向犹太人学争辩型思维

  • 来源:中欧商业评论
  • 关键字:张平,犹太人,思维
  • 发布时间:2018-08-29 13:41

  主题:中欧后创业营/创投营系列课程

  时间:2018年6月2日

  地点: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上海校区

  演讲人:张平 特拉维夫大学东亚学系终身教授

  爱因斯坦、毕加索、卡夫卡、卓别林、巴菲特、弗洛伊德、斯皮尔伯格……这些名人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犹太人。哈佛大学的教授中,超过40%的是犹太人;2016年胡润世界10大富豪排行榜中,犹太人占了4席;从1901~2017年,世界范围内至少有201位犹太人获得了诺贝尔奖,占总获奖人数的23%。与这些数字相对应的是,犹太人仅仅占世界人口总数的0.2%。

  犹太人的创造力从何而来?

  多年的研究发现,犹太人的创造力与犹太人的传统思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不同于中国儒家文化的“道发于心”和希腊哲学不断追问的“世界是什么”,犹太人的处世依据是“经典”,如《希伯来圣经》《密释纳》和《塔木德》等。犹太人被称为“书的民族”,并不是指犹太人喜欢看书,而是指犹太人是根据书来规范自己的生活的。与此同时,为了避免“经典”无法应对现实生活的丰富多变,犹太文化一直面临着一个急迫的任务:如何快速地生产大量新知识,用以指导自己的生活?

  为此,犹太人采取的做法是,鼓励大家发表不同意见,提出新看法,由此慢慢产生大量的新知识。久而久之,一种独特的争辩型思维就形成了。那就是以平行逻辑为基础的争辩型思维。

  这种争辩型思维和儒家文化有很大不同。在争辩时,犹太人遵从的逻辑与希腊哲学也有很大不同。古希腊哲学家辩论时会严格遵守三个定律: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拿排中律来说,它指“要么A为真,要么非A为真,不可能A和非A都为真”。而犹太人在辩论时,则遵守平行逻辑,也就是相信“A和非A都为真”,即存在“既是白的又不是白的猫”。

  而且,为了让争辩得以高效地进行,犹太传统还提出了一系列的应对方式。比如:在争辩时,争辩双方有可能将其升级为争吵甚至人身攻击,犹太人的应对方法是提出“反方律”,也就是反方的意见为大,无反对意见则任何意见均宣告无效。

  其次,争辩时,为避免有人以“权威”自居,让争辩难以进行下去,犹太人提出了“形式律”,也就是争论的形式比争论的内容重要,任何内容都可以被纳入争论范围,不得因为内容而牺牲了争论的形式。

  第三,至于如何才能避免自说自话?犹太人提出了“问商律”,也就是问题比结论重要。即在争辩中,我并不需要你发表不同的观点或结论,而是要你针对我的观点提出问题。这样就能让你不得不先研究我的观点,让彼此的意见发生交叉和碰撞,从而产生新知。

  通过反方律、形式律和问商律,犹太人将辩论升级为一门艺术,为创造力提供了不竭的源泉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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