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数字版权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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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推进,数字化,版权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9-06-28 06:33
随着数字化的推进,社会各界的版权意识开始提高,街头的盗版刊物和光碟逐渐消失。而与此同时,网络上内容的盗版,以及各种侵权出现。主要集中在文字内容,图片内容、音频内容、视频节目以及知识付费内容,等等。
200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而后,信息消费市场日渐庞大,外延不断拓展,无论是在新兴数字行业中,还是百姓的日常生活领域,都很难离开信息消费。以智能手机的使用为例,消费者从打电话、下载APP、上网、在线阅读、观看图片、在线视频等操作行为都会产生信息的消费。
2017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加强知识版权保护是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的具体要求之一。尤其是在数字世界中,各种内容多如星辰大海,知识版权的保护以及合法合规使用不容忽视。
2019年4月10日,事件视界望远镜(Event Horizon Telescope, EHT)召开发布会,发布了其耗时两年绘制而成的“黑洞”照片,引起世界范围的关注,各大媒体都纷纷刊图报道。而此时,国内图片版权商视觉中国突然发布声明,表示自己拥有该图版权,如果商用需付费(详见图1)。
随后,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指出,此平台上甚至将国旗、国徽等图片版权归为己有(详见图2)。很快,多家知名企业、媒体等机构都表示自己曾被此平台以图片侵权为由索赔,然而部分图片只是相同场景下的相似图片,甚至一些图片版权并非此平台拥有。打着版权保护的旗帜,“碰瓷”式索赔,一时引起全民愤怒。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在知识版权保护方面,明确要求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提升网络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水平,加强网络文化知识产权保护。
现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甚至已经走入实际应用层面。那么在数字世界中,这些新兴的科学技术能为知识产权保护做些什么呢?《中国信息化周报》记者对今日头条、喜马拉雅等内容平台,以及全球内容公链Contentos进行了采访,看看他们是如何利用科技来进行版权保护的。
内容平台 版权保护多管齐下
今日头条
2012年,今日头条上线,其可以为用户推荐个性化的信息。现在,其推出的开放内容创作与分发平台“头条号”,新闻媒体合作机构数量超过2千家,新闻媒体类型账号数量超过1万个,签约作者1200多人。
在版权保护方面,今日头条版权治理产品负责人邓丽霞表示,今日头条严格版权自律、持续严厉打击侵权账号、建立健全版权内容管理体系,保护版权方和创作者权益,并为之做了非常多的努力,包括与新闻媒体建立版权合作、鼓励优质作者创作优质原创内容、建立消重机制、“声明原创”功能的开通与监控、原创内容版权登记证书、全网维权,等等。
今日头条创建的消重机制,即系统会将作者发表的内容,按相似度聚合在一起,每组相似文章中,系统会限制非原创文章的推荐。另外,头条号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对原创文章进行创作权属、时间认证,并为作者提供电子版权证书,存留原创证据。如果头条号原创作者被其他平台自媒体抄袭,头条的全网监测系统可跨平台揪出疑似抄袭的站外文章,并通过维权机构维权。至今,为作者累计删除站外抄袭文章、图片、视频23万多篇。
喜马拉雅
2013年,喜馬拉雅FM上线,其是一家音频分享平台,总用户规模突破4.7亿, 现在已经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在线移动音频分享平台。
对于侵权情况的版权治理,喜马拉雅法务段然表示,喜马拉雅采用传统+技术相结合的模式,传统的人力方面,投入了7D×24H不间断的人员配置;除了人力外,作为新兴的互联网公司,还在借助技术的力量上努力,通过研发文字、声音识别技术等做主动的拦截,比如声纹比对技术,就能够通过声音波段的比对,来鉴别并有效拦截侵权的作品。目前侵权的投诉,喜马拉雅95%以上都是当日处理完成。
目前,公众对于版权的意识虽然有了进步,但还处于萌芽的状态。所以对于公众、用户的版权意识教育也是尤为关键的,这是一个需要通过产品、机制等多途径,逐渐渗透教育的过程。像喜马拉雅平台,会在用户上传作品、为用户提供附加服务等多个场景,反复向用户传达版权的重要性。通过“疏”,而不是简单“堵”的形式进行版权治理。
内容公链Contentos
2019年3月27日,全球内容公链Contentos测试链正式上线,其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开放内容平台,可以容纳各种类型的内容产品。目前,Contentos已经和图片社交软件PhotoGrid、知名直播平台LiveMe、短视频Cheez达成战略合作,现在拥有100万全球内容创作者和6000万的月活用户。
“Contentos的测试链代码全部开源在GitHub。从4月20日开始,图片创作应用 PhotoGrid的用户已经可以加入测试网。这意味着,用户完成照片创作并发布的同时, 照片的数字指纹就已生成并上传到链, 这也是Contentos对于照片数字指纹确权的一步尝试。”Contentos联合创始人Mick Tsai介绍说,一但发现链上相同数字指纹出自不同用户的情况, 测试网即可依照时间顺序确认版权归属, 并冻结侵权者的奖励。同时, 也能通知相应团队屏蔽侵权者的贴文, 让其失去展示机会, 降低进一步侵权的发生。未来,Contentos将通过产品告知“侵权者”可以通过帮助创作者分发版权内容而得到奖励与特殊荣耀, 其实不需冒侵权的风险。Mick Tsai认为, 这才能根本性地打消侵权者的动机。不需要冒侵权风险,通过帮助创作者分发、传播作品,同样可以得到奖励和荣誉, 而且真正能对内容社区产生正向帮助。
数字化领域 新型侵权频出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各种社交类APP出现在电脑端、移动端,内容行业的版权治理出现了分领域的重点和难点。比如,图文内容的“洗稿”就是一项比较难治理的侵权现象;在知识付费和影视等内容付费领域,现在更是出现了利用群裂变,在朋友圈、微信群、网盘等社交空间传播盗版内容的新型侵权方式。
“随着智能硬件设备的发展,侵权变得便捷,从传统的一对一侵权,发展成目前批量侵权,目前发现的侵权者,都是一次性侵权多个作品。”喜马拉雅法务段然直言。与传统的电商平台售假不同,新型侵权大多点对点、裂变式传播,速度快,发现难,取证难,投诉渠道不畅,维权难度远大于侵权难度,这也是目前企业的痛点所在。
针对社交平台进行版权保护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社交平台中的盗版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而且侵权行为检测难。尤其是一些私人化的群聊场合,受隐私保护等多重因素制约,更是难以取证。另外,版权保护是一个体系,版权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确权、授权、维权等透明化、可视化,发挥版权的更大价值,才是终极目标。
优化信息消费,净化版权保护环境关键并不仅仅在维权。维权只是版权保护体系中最终动作之一,其重心应该上溯至整个版权工作的管理,包括版权的权属化、资产化和数字化。如何解决版权服务链上各个关键环节,把版权保护做成基础服务,帮助版权方将内容资产高效流转,获得更大价值,才是优化版权市场环境最重要的事情,而不是像某些图片版权商一样,把维权作为主要牟利手段。
不同的业务需求和痛点,对版权管理的需求很不一样。目前,从我国版权市场的现状来看,确权、授权等环节都是脱节的,而版权管理更只是表皮工作,完全没有和业务场景进行深度融合。细数科技领域的技术,区块链最有可能推动版权环境的优化。
用区块链解决版权保护
Mick Tsai向《中国信息化周报》记者介绍说:“公开透明、链上数据不可窜改一直是区块链技术的两大亮点,这也是对于数字版权确权最有价值的两点。创作者一旦将某个作品首次上链, 就可以依照上链的时间戳与创作对比来确认其创作者的所有權。”但这仍有两个延伸的重要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如何确认把作品首次上链的人就是创作者本人。二是,如何确保侵权者受到惩罚, 甚至降低侵权者的侵权动机。
现在,国内版权行业十分混乱,尤其图片版权领域市场几乎被大型平台所垄断,他们主要靠收取版权费生存,然而对有价信息的定价、授权过程并不合理。引起全民关注的“人类首张黑洞照片”版权的问题就涉及第一个问题,Mick Tsai表示。
基于这个问题,区块链的上链时间或许是个解答。当创作者将数字作品提交上链后,经由节点达成共识出块,即确认了作品的拥有权。但是,由于提交的链不同,或者非创作者抢先提交也会造成版权纠纷。
区块链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有三件事必须做。第一,加强创作者版权意识教育,使其清晰了解如何将作品上链确权,确保自身权益。第二,加快推进内容区块链通过跨链技术分享确权标准,尽可能一次提交终身确权,这也符合区块链本身公开透明、去中心化有利于价值移动的根本目标。第三,尽快推动内容区块链和内容平台的合作。内容区块链的终极目标是完成“创作及确权”, 而创作者进行数字生产离不开相机、视频剪辑生成等数字工具或平台。如果这些平台生成作品的同时即可提交上链,则能在第一时间确认版权归属。
探索内容产业去中心化
区块链技术能根本性地解决数字版权目前存在的流程繁琐、成本昂贵的问题,简化政府和法院的工作,但也仍然需要创作者本身甚至产品的配合才能完整发挥区块链对于内容产业版权保护的最大价值。
现在,各中心化内容平台都对拥有的内容作品尽力垄断, 造成内容跨平台分享的不便, 也造成创作者必须尽量在各大平台重复发布或是只选择其中一两个主流平台宣传作品。这不仅大幅限制了创作者作品的受众覆盖量与获利能力, 也从本质上加重了侵权的可能性。
假如“侵权者”的动机是为了分享更多有趣内容, 帮助其他社群成员探索内容, 则应让他们有更容易的方式分享,Mick Tsai对记者介绍说:“ 基于Contentos公链的内容, 在创作者同意下都是公开透明、全网可见的, 只要用户愿意帮忙分享到其他社群都可随时取用。同时, 原创者仍可依照内容的互动得到应得的奖励, 帮助分发的用户也能得到激励。 这就能将原先侵权的行为(更多是从一个中心化平台搬运到另一个中心化平台)转变成正向的帮助原创者拓展内容受众, 获取更大价值的正行为。”
总体看来,对数字版权进行保护,进而推动信息消费环境的优化,区块链等新技术是最有可能的技术手段之一。然而,全球区块链技术依然处在起步阶段,利用此项技术完善版权保护、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任重而道远。一方面,创作者本身利用区块链保护自身权益意识不足;另一方面,区块链确权结果与全球公检法等系统结合程度不足,现今能采纳区块链确权当做侵权证据并在法院完成追溯的寥寥无几。
假如,有一天内容区块链能完成创作及确权的统一,亦能完全开放平台,帮助创作者和分发者公平公正地享受应得的价值。那么,区块链在数字内容版权保护上将产生无与伦比的价值,这是任何一个中心化平台都无法企及的。
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