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银行业第一家倒闭的商业银行

  • 来源:大众理财顾问
  • 关键字: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巅峰
  • 发布时间:2019-08-13 07:40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各级银行多受到政策保护和政府支持,商业银行倒闭破产的案例很少。但在现阶段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速度持续加快,利率自由化改革稳步推进的时期,势必会有更多国内外竞争者参与进来,试图分一块蛋糕。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要面对来自行业外非银金融企业和互联网经济的冲击。在竞争加剧,市场化加强的环境中,商业银行将会面临从未遭遇过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海南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海发行)作为中国第一家倒闭的现代商业银行,是一个十分具有教育意义的例子。

  海发行倒闭始末

  20世纪90年代的海南是中国改革的试验田,当时中央对于海南的监管松绑和优惠政策,对于开发这个稍显荒凉的南天小岛,提升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至关重要。但是自由市场也有混乱的一面,过山车式的海南房地产市场就是最明显的例证。而海发行成立于海南楼市即将落幕之时,经营了不到3年就因无法清偿债务被破产清算,昙花一现。

  1991—1993年:房市疯狂上涨,金融业连带膨胀

  海南自1988年建省之初,就确立了以市场经济为主的原则,无论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基本上放开价格,指令性计划指标很少,市场化程度高,同时经济特区的性质使其拥有许多的优惠政策及特权,容易成为投机者的热土。

  房地产的热潮带动了金融业的规模的扩张。巅峰时期,全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成倍增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成以上。信托公司和城市信用社利用全国银根宽松及海南的优惠政策和自身融资渠道广、方法灵活的优势成为海南开发建设中最为活跃的投资中介和投资主体。1994年以前,并立于传统金融体制之外的信托业曾是海南的一个标志,建省4年来,全省平均每年完成投资30多亿元,引进外资、国内投资、本省投资各占1/3,而在本省投资中,信托投资公司大体也占1/3。在房地产泡沫高潮时,海南信托类公司达21家。信托公司80%的资金投向了房地产,而贷给企业做实业的款项中又有80%间接投资在了房地产,地产与信托互相推动,飞速膨胀。后被海发行合并的5家信托公司,这几家信托公司均成立在海南建省前后,1992—1993年,这4家公司发展良好,部分甚至作为典型的先进单位。

  1993—1996年:泡沫之下一地鸡毛,海发行临危受命

  当海南地产击鼓传花的游戏还在继续时,宏观调控为过热的经济踩起了急刹车,海南全省房地产市场疲软,商品房交易清淡,价位下滑,集中在房地产上的百亿元资金绝大部分被套牢,资产质量恶化,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重逐步上升,一些金融机构只能靠高利吸存、高利拆借,靠新增负债维持日常周转。截至1994年年末,信托公司锐减为13家,即使未倒闭的信托公司,如曾叱咤一时的华银信托和赛格,在其后只能通过虚假销售债券的方式弥补债务漏洞,最终以倒闭告终。到2003年12月,全国信托重新登记时,59家信托公司无一家隶属海南。1995年8月,海南信托业所欠岛外债务总和已有200亿元左右。

  1995年8月,海发行成立,至第一次股东大会,其实收资本10.7亿元。5家信托入股时的净资产经评估为6.31亿元,信托公司转为海发行的支行。开业之初,海发行资本充足率8.8%,存贷比167%,中长期贷款比例859.8%,流动性比率7%,资产负债状态较差。

  尽管存在先天缺陷,海发行的经营仍不乏亮点。1996年是海发行第1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当年年末,全行各項经营指标均有显著改善,收息率在90%以上,未发生一笔呆滞贷款。通过吸收新存款和举新债,已偿历史债务26.4亿元,占债务总额的59.9%。全行实现税前利润1.25亿元,扣除税金和应提款项,可分配利润9350万元,每股红利8.8%。在国际业务上海发行也取得进展,与境外36家银行及其403家分支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外汇资产规模达1.7亿美元。

  海发行经营平稳不乏亮点的背后,也存在一些经营上的违规操作,比较明显的是高息揽储和违规放贷。1996年海发行5年期存款利率一度高达22%,以后逐步降至18%,但仍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水平,还变相向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支付高息达1.25亿元。在贷款方面,海发行解放支行违规发放贷款总额9228万元,占该行贷款总额的54%,儋州支行违规账外贷款3700多万元,占该行贷款总额的40%。

  1997—1998年:合并信用社节外生枝,挤兑潮带来致命一击

  房地产泡沫的破裂同样波及了城市信用社,1997年5月末,34家城市信用社累计亏损7.39亿元,其中32家累计亏损7.37亿元。1997年7月央行稽核核实,海南省34家城市信用社有30家资不抵债。

  为了维护海南的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央行海南分行在信用社支付危机后采取了保支付、清理整顿、派驻工作组和处置等一系列举措,选定海发行兼并接受城市信用社的方法,形成《处置海南城市信用合作社支付危机的实施方案》。

  兼并信用社后,海发行采取了限息政策,即针对原本信用社承诺给予20%甚至以上利息的个人储户,海发行只能确保兑付本金及7%的利息,使得一部分追求高息的储户将资金取出,转投其他平台,而这些储户的行为引发了其他储户的担心,加之出现了一些海发行无力兑付的传闻,加剧了人们的恐慌心理。1998年春节过后,海发行出现了挤兑潮。

  1998年3月22日,海发行丧失清偿能力,在公众和金融同业中的信誉丧失殆尽。1998年5月,海发行在深圳设立分行,希望借由岛外资源吸储,至6月初,海发行个人储户每日只能支取100元。

  1998年6月21日,由于海发行不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央行决定关闭海发行,停止其一切业务活动,由央行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对海发行进行关闭清算,指定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发行的债权债务,对其境外债务和境内居民储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保证支付,其余债务待组织清算后偿付。

  1998年6月30日,工行划转50亿元备付额度到工行海南分行的账上,当日兑付原海发行境内居民储蓄存款3.89亿元;截至7月27日,已兑付应付额的78%,其中77%转存中国工商银行;至8月,每天的兑付量由一开始的3亿多元回落至2000万~3000万元,同时,工行海南分行对机构和企业存款者的债权登记确认。

  海发银行倒闭的原因

  不到3年的时间,海发行从成立走向了倒闭。梳理海发行的倒闭始末可以发现,挤兑潮的发生是其倒闭的直接原因,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过多的行政干预及其自身经营时存在的不合规和对风控的忽视。

  风控失灵埋下隐患

  海发行的风险控制存在问题,致使大量的贷款难以收回,在挤兑潮发生之际无法变现,这是海发行倒闭的一大重要原因。

  海发行的风控薄弱主要体现在:

  (1)风控制度缺失,工作人员合规意识差。海发行没有设定严格的风险管理程序和措施,支行对信贷部门、总行对支行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存在相当大的漏洞。

  (2)违规放贷十分普遍。海发行存在许多违规放贷,这些贷款用途和还款能力都无法保障,海发行的违规行为包括人情贷、自批自贷、向同一贷款人发放超过比例的贷款、大量向股东发放无担保贷款等。经查,海发行解放支行违规发放贷款总额9228万元,占该行贷款总额的54%,儋州支行违规账外贷款3700多万元,占该行贷款总额的40%。

  (3)贷款投向单一。贷款投向缺乏多元化意识也是海发行风控薄弱的一个表现,在海南金融业已经因为与房地产过于紧密而遭受重创后,海发行的贷款仍有80%投放于房地产和相关行业,1996—1997年,海南房地产业继续萎靡,其房地产开发的固定投资额分别下滑56.3%、52.95%,在这样的情况下,海发行的贷款有去无回。

  行政干预招来麻烦

  海发行的成立和倒闭,都脱离不开行政的干预。这两次干预对海南本省的金融发展和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对海发行本身来说,却种下了其走向覆灭的种子。

  第一次干预:合并信托公司,带来债务和公司治理问题的先天缺陷。海发行成立主要出于两个目的,一是海南建省后就存在着资金规模小与需要建设规模大的矛盾,资金需求上依赖岛外力量,因此需要建立一家地方性商业银行;二是银行与信托分业管理要求日严,信托公司面临生存问题,特别是遭受房地产泡沫影响的海南信托业,大量信托机构停业,信托机构的债务亟待下家去承接。

  第二次干预:合并城市信用社,重创海发行。在信用社出现支付危机之时,将信用社并入海发行的确能解燃眉之急,但这一做法对海发行自身来说,合并信用社对自己的规模扩张意义不大,且面临的问题更多,第一,城市信用社的贷款质量太差,原海发行贷款33亿元,其中逾期贷款22亿元,约占贷款总额的66%,贷款手续不全的有1亿元,占比3%,而28家信用社贷款43亿元,其中逾期贷款42亿元,贷款手续不全11亿元,分别占比98%和26%,这对刚从开业之初的债务泥沼中走出的海发行来说压力较大;第二,信用社并入海发行只是机构间简单的相加合并,没有在统一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对原有业务进行重新整合,而且原信用社多于海发行数倍的员工也一并并入,这些员工的经营能力、风险意识都有所欠缺。因此,即使没有后续的挤兑潮,这次的合并行为仍需要海发行花很大的气力进行消化。

  挤兑潮导致崩盘

  在制订合并信用社的方案时,央行海南省分行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海发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向全国的企业募集股金来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

  (2)海发行可以在其他经济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实行跨省经营,可以突破岛内经营的局限性,有利于逐步消化、吸收现有包袱。

  (3)海发行拥有省政府这样的大股东,有利于依法收贷。

  (4)海发行作为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央行的再贷款支持。但这些想法的前提,是在海发行运行平稳的基础之上的。很显然,海发行合并信用社不久以后的挤兑潮,直接打乱了这个节奏。

  为此,央行和海南政府也的确采取措施进行预防,主要措施包括:

  (1)允许海发行全额动用存款准备金,可以对网上拆借额度给予支持。如这两项措施还不能应付支付需要,必要时央行再考虑给予流动性支持。

  (2)央行海南省分行采取措施整治海南的金融秩序。重点是对那些乘城市信用合作社处置方案实施和海发行承受接收压力之机,高息吸收存款、乱拉客户干扰方案实施的金融机构予以严肃查处。1998年1月中旬,央行海南省分行对海南省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南省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6个金融机构,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然而,春节期间无力兑付的传闻致使群眾恐慌,“限息政策”致使投机者撤离,这两个原因交织在一起让担忧变成现实,而后期“限额取款”的操作更加剧了人们的恐慌,公众信任的丧失使得即使海发行后来开到18%利率来揽储也无济于事。当汹涌的挤兑潮来临之际,即使央行最终提供了近40亿元再贷款,省政府动员近7亿元资金进入海发行,海发行在深圳设立分行吸储,都无济于事,挤兑潮直接导致了海发行的倒闭。

  海发行倒闭的启示

  海发行倒闭已过去20年,但它的经验教训值得今天的银行学习。

  如何应对挤兑潮

  不仅是海发行,挤兑潮是许多银行破产的序曲。挤兑潮的发生和发展往往来源于公众对银行兑付能力的恐慌情绪,因此,平息挤兑潮的关键在于平息公众的恐慌情绪。我们将恐慌情绪的发展分为爆发、蔓延和消退3个阶段,以此进行说明。

  恐慌情绪的爆发 对银行来说,预防或缓和恐慌情绪的爆发主要可通过以下3个方式解决。

  第一,对市场上已经爆发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提前做好压力测试和兑付准备。即使没有兑付危机的可能,既然有前车之鉴,对存在的问题就需要进行防范和纠正。同时,防患于未然,应加强流动性管理。

  第二,提高自身经营能力。银行良好的经营能力是对传闻最好的反驳,这不仅仅是预防挤兑潮的要求,也是公司长久稳定经营的要求。

  第三,寻求强有力的外部支持。公众对政府存在天然的信任,公众常将国有银行与政府挂钩,对兑付的信心更强,且一旦爆发兑付危机,银政关系良好的银行可以通过政府积极地筹措获得帮助。除了政府外,强有力的股东背景也是重要的外部支持来源。因此,特别是中小银行或民营银行,可引入雄厚的国有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同时维护好与地方政府的银政关系。

  恐慌情绪的蔓延 当挤兑潮发生以后,银行的不当措施会加重恐慌情绪的蔓延,越多的个体加入挤兑,银行的兑付压力就越大。在挤兑潮发生后,有力措施有以下3个。

  第一,积极寻求外部帮助。一旦恐慌情绪爆发,则需有强有力的外部支持,尽管海发行倒闭了,但省政府和央行的帮助起到了缓解作用。挤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本身也会驱动政府提供一定帮助,因此挤兑发生之际,可以积极地寻找政府出面,请求政府背书或间接提供资源,以恢复民众信心和获取资金帮助。

  第二,尽力满足兑付要求。切忌采取可能激化恐慌担忧情绪蔓延的措施,在海发行出现挤兑以后,其限制兑付额度和高息揽储的行为都在向外界传递其无力兑付的讯息,这对公众的恐慌情绪是火上浇油的。尽力满足兑付要求,做到不限额和不限次数,如有能力可采取24小时随时提供取款的措施,同时尽量不做或少做异于平时或其他银行的举动避免公众疑虑。当公众发现自己的钱能够足额收到时,安全感将战胜恐慌感,传闻不攻自破。

  第三,兑付能力是关键。能尽力满足兑付要求的前提是银行自身有兑付能力,海发行发生挤兑潮后的措施也是无奈之举,因为没有足够流动资金,所以只能限额和高息揽储。考虑到挤兑潮规模的不可预测,银行除了事前做好流动性管理准备好资金外,其资产端应该备有一些可快速变现或较为优质的资产,优质的资产则是在长期经营中积累而来的。因此,即时的兑付能力来自于公司事前的流动性管理,长期来看,兑付能力来自于公司经营能力。

  恐慌情绪的消退 一旦银行抵挡住挤兑潮,需要面临的是信任和经营的修复,这将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过程。短期看,在挤兑潮结束之后,银行可以采取一定的优惠措施,比如适当提高储蓄利率、储蓄送礼品等方式招揽客户回流,增加储蓄量,同时重视口碑积累。如果该银行在银行生态中的地位较高,本身竞争能力较强,且挤兑潮事发偶然,则能加快储蓄回流的速度。

  信贷风险的防范和损失的补救

  海发行对风险特别是对信贷风险的漠视是其走向倒闭的重要原因。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是一个大命题,下面主要针对如何防范信贷风险和事后如何补救提供建议和补充。

  如何防范信贷风险防范信贷风险过程中制订风险控制制度、管理统筹的决策层的意识和行为更为重要。

  (1)决策层本身需具有风险意识,同时尊重经济规律。海发行的案例主要在周期性和多元化上给我们以警醒。

  第一,重视经济的周期性。海南金融业与单一行业捆绑紧密又忽视周期,导致随着房地产的泡沫的戳破,海南金融业逐渐凋敝。经济具有周期性,银行的信贷往往顺势而为。

  在理解周期性的基础上,决策层在安排贷款工作时应注意两点,一是整体上,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在经济过热时控制贷款规模,不因经济向好而降低贷款准入门槛。在测算贷款人还款能力时不以当前的经济形式为假设前提,做好压力测试,同时在贷款人的担保品上尽量选择优质稳定的资产,比如如果以存货为抵押,当经济形势扭转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出现产品价格大幅下滑时,其价值将大大损失,因此尽量选择相对保值的担保品。二是注重对房地产、钢铁、煤炭等强周期性行业的防范。在贷款时尽量选择在该行业具有竞争力或者在该地区该行业具有竞争力的公司,在贷后需更密切该行业发展动向。

  第二,注意多元化和分散化。海发行贷款投向的单一需引以为戒,分散化首先体现在贷款投向的行业上,注意周期行业与抗周期行业的分布,投向多个行业而非仅几个依赖资金的行业。

  其次是地区,大型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本身布局已较广泛,而中小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实力,立足于发迹地,扩散至全国,在其他省市设立网点,提供差异化服务,防止银行注册地发生系统性风险对银行造成大的影响。

  最后,对于业务仅能在某一地区进行的银行和大银行在某一地区的支行来说,即使对于当地的重大客户,在授信和贷款上也应谨慎,避免仅依赖于某几个重大客户。要积极开拓新客户,同时重视零售业务。

  (2)制订和完善风险控制制度。首先,风险制度的设立应该是在制订者本身已经具有风险意识,掌握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根据科学的方法和历史的经验制定得来的;其次,制度應做到全面,在流程上,要覆盖贷前信审和贷后跟踪监测的全部过程,统一贷款操作程序,在职责上,要明确各层级的管理职责,让各层级有制度可依;最后,要根据实际操作中的情况对制度进行完善补充,因为在银行的发展过程中,时刻有创新的产品和新的风险点出现,制度要跟得上发展。

  (3)合理安排奖惩体系。决策层需要合理安排奖惩体系,从重视数量向保质保量发展:一方面,加大对经手贷款无不良贷款或不良贷款较少的员工的奖励和宣传;另一方面,批评和惩处不仅仅以结果导向,在不良贷款发生后才进行处罚,在日常信贷工作中就应严格要求,防微杜渐。

  (4)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合规意识。首先,在招聘信贷人员时,提高一定的门槛,注意考察信贷人员的法律意识;其次,通过入职培训和日常学习法律和制度,并增加考核环节,让合规意识真正发挥作用;最后,在日常工作中,采取例行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工作人员工作是否合规。

  如何补救不良资产的损失如果银行已经存在高企的不良贷款率,则应利用多种途径进行处置以挽回损失,将风险造成的损失最小化。海发行的案例发生于20年前,从目前已有资料中我们仅能得知当时其采取了大量诉讼追偿的方式,但收效甚微。放至今日,银行有更多的方式去处理不良资产,也更应该积极地去盘活这部分资产。

  除了针对不同的违约主体可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外,银行也可将不良资产统一处理,打包出售给AMC或者进行资产证券化,将风险转移出去。为此,银行需要培养和引进一定的能够对不良资产进行合理估价、能够在证券化时根据不良资产的不同特征创新产品的金融和法律人才,同时,需要银行与律所、会计事务所、承销商等证券化参与主体保持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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