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手保护辽河流域生态环境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发现问题,线索,监管职责
  • 发布时间:2019-09-15 11:53

  近日,辽宁省铁岭市检察院与铁岭市河长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在河长制中推行检察公益诉讼加强协作配合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强化部门协作,更好服务辽河流域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见》确定了建立工作联动和联席会议机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办案协作机制三大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公室分工合作、紧密配合,在河长办设立“检察官联络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事项。根据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需要,河长办公室向检察机关提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和监测数据,以及环保督察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信息。检察机关定期为其提供已办刑事犯罪、公益诉讼等案件信息和数据信息。

  《意见》实施后,铁岭市将开展“河长+检察长+河长助手”巡河活动,通过“两长”+河长助手实地查看江河湖库现场、座谈交流、听取河长制落实工作情况介绍等方式,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让公益诉讼真正成为河长制工作的有力推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4月,岳西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中,发现该县姚河乡境内河道砂石多次被非法开采。该院立即实地察看该乡境内被采砂河道,走访乡政府及县水利管理部门。通过调查得知,姚河乡政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形式,对用砂事宜进行“一事一审批”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县水利主管部门未能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据此,该院依法分别向姚河乡政府和县水利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乡政府停止违法行使采砂许可行为,并要求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据了解,在规定期限内,姚河鄉政府和县水利局均履行了法定职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检察院。(文:赵铁龙 窦晓峰 刘研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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