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纸箱市场的黑老大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海南,扫黑,暴利
  • 发布时间:2019-11-26 08:35

  海南省临高县是个不太大的地方,最近却出了个成员达28人的涉黑团伙。 这些人横行乡里、敛财千余万元钱财、寻衅滋事、伤害他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作恶多端。随着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入推进,这起涉黑团伙案件最终被警方一举侦破。

  此案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5月20日,向法院提起公诉。7月19日上午,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对符聪等28名被告人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处符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等12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某闻、符某勇、陈某海3名被告人均犯多项罪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陈某宏、陈某河、符某彬等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符聪等22人不服,提起上诉。此案是海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第一起有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涉黑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开赌场贩毒品敛财

  今年38岁的符聪是海南临高县临城镇人,曾于2001年4月17日,因贩卖毒品,被临高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他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更加肆无忌惮。2006年至2013年间,符聪为获取资金来源又重操旧业。符聪通过符某勇、陈某闻、陈某宝、陈某盈、符某斐等人贩卖毒品,牟取非法利益。后来,符聪为获取更大利益竟纠集陈某闻、符某彬、符某斐、符某勇等人在加来市场以“摇鱼虾”等方式开设赌场获取暴利。很快,符聪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逐步确立了他在这一涉黑团伙中的组织、领导地位。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符聪深知,要想让弟兄们跟着自己转,就必须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做支撑。为了谋取更多的钱,2006年至2013年间,符聪指使符某勇、陈某闻等人物色人员到云南、广西等地帮其购买、运输毒品,并将毒品运回海南,再分给组织成员贩卖。

  按照符聪的指示,2008年至2012年間,符某勇和陈某闻帮符聪贩卖毒品的同时,先后物色了卜某禹、张某臣、羊某良、王某森、陈某宝、陈某盈等人帮助符聪运输毒品,其中陈某闻8次贩卖海洛因给符某强,共计约240克,3次贩卖海洛因给陈某礼,共计约100克;符某勇2次贩卖海洛因给符某强,共计约60克。

  2010年4月下旬的一天,符聪指使张某臣到广西凭祥运输毒品。张某臣联系羊某良到海口市后,符聪打电话给张某臣到南海大道丰田4S店门前等他。见面后,符聪交给张某臣一个装钱的纸箱和两部手机,让张某臣、羊某良二人到广西凭祥与一个叫农泽旺的人联系。后张某臣、羊某良驱车前往广西凭祥的高速路口服务区与农泽旺联系并完成毒品交易。

  2011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陈某宝和陈某盈按照符聪的安排,到广西凭祥,帮助符聪运输海洛因300余克。被告人符某勇和陈某宝按照符聪的要求,到广西凭祥,帮助符聪运输海洛因600余克。就这样,以符聪为首的犯罪团伙多年来组织不法之徒运输贩卖毒品,暴敛横财。

  以符聪为首的犯罪团伙人数众多,骨干成员主要由符聪及其宗族势力组成,层级分明。符聪是“黑老大”, 团伙的头目,陈某闻、陈某宏等人直接听命于他,是组织骨干成员。该团伙形成以来,在临高县加来、美台地区持枪、钢管、砍刀等凶器,先后实施故意伤害、抢劫、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各类违法犯罪,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秩序,使该区域内群众怨声载道,危害后果严重。

  强卖纸箱牟取暴利

  为争夺临高美台恒辉搅拌站供料运输生意,这个涉黑团伙与美梅村人产生矛盾。符聪得知情况后,授意陈某宏、陈某河、陈某取等人指使组织成员见到美梅村人就打。2013年12月3日17时许,陈某宏指使团伙成员蒙面持刀追砍美梅村人刘某等人,致使刘某重伤二级。

  2013年8月,符聪指使陈某宏、陈某河、陈某刚、符某斐纠集了头星村和加来镇近百人持械在临高美台恒辉搅拌站,从临城镇美梅村人手中争夺了恒辉搅拌站供料运输生意,通过控制临高美台恒辉搅拌站的供料运输权,获利16万余元。由此,确立了符聪涉黑团伙非法权威和强势地位。

  到2015年,符聪涉黑团伙的经济实力已经壮大不少。2015年3月,符聪在临高县开设鑫万达纸箱厂,同年与符某斐等人合伙分别在临高县加来镇等地设立了纸箱营销中心(简称加来营销部),陈某行负责管理纸箱厂的财务。2015年至2017年间,符聪授意符某斐等人多次采取威胁、滋扰等手段强迫他人购买、使用鑫万达纸箱厂生产的纸箱,并多次实施打砸瓜菜纸箱运输车辆,严重破坏当地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加来营销部成立后,符某斐雇请符某彬、符某勇、符某环、符某明、陈某宝、王某忠等人来工作,由符某彬协助符某斐管理其他工作人员。为了垄断加来地区纸箱市场,每到辣椒收购季节,符某斐、符某彬就指使符某环、陈某宝、符某明等人每日按时到加来地区各个辣椒收购摊位(当地俗称“档口”)巡逻,并安排符某环、陈某宝、符某明到加来镇华明冷库门前巡逻。

  一旦发现哪位菜农使用的纸箱不是鑫万达生产的,就不让其进入冷库冷藏。之后符某环、陈某宝、符某明等人通过警告、恐吓、打砸、滋扰等威胁手段,强迫被害人王某、吴某、林某等十多人的辣椒收购摊位必须使用鑫万达纸箱包装辣椒,这些被害人慑于符聪、符某斐、符某彬等人在加来地区的恶行,为避免生意受到影响和人身安全遭受侵害,被迫使用比市场价高的鑫万达纸箱。

  2016年4月,被害人王某参驾驶一辆货车到临高县加来镇兰琴村拉货后,前往澄迈县福山镇,由于王某参装货用的纸箱不是鑫万达纸箱厂的纸箱,被符某斐发现后,符某斐提供了一辆比亚迪轿车和迷彩服、蒙面绒帽、斧头等作案工具,指使同伙苏某宁、符某环、陈某宝、符某勇前去打砸王某参的货车。

  接到通知后,苏某宁用迷彩布将驾驶车辆的车牌号遮挡住,载着几个歹徒迅速从加来镇出发至G225国道多文镇文谭村路段,拦截王某参的货车,符某环、陈某宝、符某勇着迷彩服,手持长柄斧头打砸王某参的货车前挡玻璃、车门玻璃、大灯玻璃及左后视镜等。然后,苏某宁驾车载符某环等三人逃离现场。

  江女士从2010年开始,就在临高县加来镇经营纸箱生意。2015年之后,符聪的手下符某斐多次到江女士的店内威胁她,不允许其经营纸箱生意,否则就对她不客气。“他们态度很凶,当时我很害怕。”江女士回忆说,“听说他们那帮人很多,我当时也不敢报警。”江女士被迫停止了加来的纸箱生意。

  符聪犯罪团伙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其中开设鑫万达纸箱厂,以非法手段垄断纸箱销售,获利600余万元;在临高禄到村开设砂场,非法采矿,获利410余万元;通过控制临高美台恒辉搅拌站的供料运输权获利16万余元。

  操纵选举控制村委会

  符聪为了达到控制临高县临城镇头星村委会基层政权组织的目的,指示陈某秀竞选头星村村委会主任。2013年春节期间,符聪带领陈某闻、陈某刚到村委会原主任陈某一家中,威胁陈某一退出村委会主任竞选,被陈某一严词拒绝。

  事后,符聪指使陈某闻帮助陈某秀竞选头星村委会主任,并放出狠话,花钱没问题,这事只许成功,不许失败。陈某闻接到符聪指示后,经过一番筹划便开始了行动。他先是以宴请村民、向村民赠送香烟等方式贿买村民,纠集陈某刚、陈某宏、陈某取、陈某河、陈某伟、陈某秀等人到各村帮助陈某秀拉选票。接着,陈某闻对村委会原主任陈某一威胁、恐吓,指使陈某宝等人打砸陈某一家的房屋,继续施压,要陈某一退出村委会主任竞选。

  终于,陈某一慑于符聪、陈某闻等人的势力,被迫通过广播向头星村全体村民宣布退出村委会主任竞选,并违心建议村民选举陈某秀为村委会主任。

  2013年7月,为确保陈某秀当选村委会主任,在头星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那天,符聪带领陈某闻、陈某刚、陈某宝等10余名马仔到投票点非法“监督”村民投票,控制村委会的选举,迫使部分村民违心投票给陈某秀。

  就这样,在符聪犯罪团伙的操纵下,陈某秀如愿当选头星村村委会主任。之后,陈某秀对符聪是言听计从,积极配合符聪长期把持头星村村委会基层政权组织、垄断土地资源、强揽工程项目、违规分配集体资产。

  符聪涉黑团伙逞凶霸道多年,当地许多被害人因惧怕他们报复,都选择了忍气吞声,不敢怒又不敢言。

  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一些沉默已久的群众终于站出来向警方提供线索。警方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迅速投入侦查取证工作,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涉及罪名12个,涉及犯罪事实39起,且被告人众多,大多数有犯罪前科,反侦查意识较强,取证困难较大。为此,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专门抽调公诉一处5名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经过连续奋战一举破获了这一危害多年的涉黑犯罪团伙。紧接着,“黑老大” 符聪及其团伙成员先后被批准逮捕。

  串通“内鬼”传递信息

  2018年9月,符聪被捕后羁押在东方市看守所,符聪妻子陈某静、妻弟陈某行心急如焚,四处找熟人帮忙给符聪送信,后来一个叫卜某禹的人答应帮忙。卜某禹通过曾经一起服刑的狱友杨某庆找到东方市看守所辅警苏某。几天后,卜某禹、陈某行一同前往东方市宴请杨某庆和苏某等人。

  之后,卜某禹、陈某行将陈某静事先写好的信件和5000元现金、烟、酒等财物交给苏某。苏某上班后,将陈某静的信件带进看守所交给符聪。陈某静在信中说,让符聪坚持住,不要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犯罪事实。符聪收到陈某静的信后,在苏某的帮助下,通过电话和书信同陈某静联系。符聪给陈某静先后写了两封回信,均由苏某通过微信拍照方式发给杨某庆,再传到卜某禹手机上。卜某禹收到后,再将微信内容转发给陈某静。

  符聪在回信中,告诉陈某静银行存款及密码,要求其卖掉自己平时使用的3个手机号码。

  不久,符聪被转移到琼海市看守所羁押。2018年10月,陈某静、陈某行又请卜某禹帮忙送信给符聪。卜某禹通过曾经一起服刑的狱友王某源、庞某儒找到了琼海市看守所民警黎某英。陈某行、卜某禹前往琼海市请王某源、龐某儒和黎某英等人吃晚饭。饭后,卜某禹、陈某行将陈某静事先写好的信件和2000元现金、烟、酒等财物交给黎某英。黎某英收下了信件和财物。上班后,他将陈某静的信带进看守所交给符聪。在信中,陈某静透露民警向其询问的内容,并再次让符聪一定要挺住, 千万不要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犯罪事实。

  当时,办案民警提审符聪时发现,符聪情绪很不稳定,对自己的供述前后反复甚至翻供,办案民警从监舍监控录像中发现竟然有民警单独与符聪接触的情况,随后查清,原来是陈某静、陈某行联手卜某禹通过看守所“内鬼”为符聪传递信件。

  很快,符聪被转到昌江县看守所羁押,然而“内鬼” 是防不胜防的。没过几天,符聪又买通了昌江县看守所民警刘某勇为其向外传递信息。许某耀(符聪团伙成员)和符某华(符聪的情人)与刘某勇取得联系,相约在昌江县美高梅酒店一楼茶艺馆见面,刘某勇将符聪写给亲属的信件交给了符某华,许某耀和符某华将3000元送给刘某勇。

  许某耀和符某华让刘某勇向符聪传话,要顶住压力,不要向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之后,刘某勇将符聪的多封信件拍照后发给符某华和许某耀,并将符某华和许某耀的信件传达给符聪,刘某勇还在其值班期间,用自己的手机联系符某华,帮助符聪与符某华、许某耀通话,信件和通话内容均是符聪安排许某耀、符某华等人想办法让陈某闻、符某勇、陈某宝等同案人翻供、设法找关系使其从轻判处、变卖处理其资产等情况,为了掩人耳目,符聪还为多位同案人起了代号,以此抗拒侦查和审判。

  尽管符聪涉黑犯罪团伙买通民警,传递信件,抗拒审讯,死不认罪。然而,这一切不过是枉费心机。

  引导侦查固定证据

  为查清此案,把证据链做到无懈可击,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制作审查表格20余份,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70多条,厘清侦查脉络,明晰取证规范,引导公安机关对该案涉黑犯罪按照四个特征分别取证、装卷,对具体个案按照一事一卷的模式取证、装订,将整个涉黑组织及其成员实施的犯罪梳理成清晰的体系,为审判罪犯奠定坚实的证据基础。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办案组详细审阅了100余册案卷,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4卷、形成了环环紧扣的证据链条。同时,实地查看多个重要案发现场,赴海口、昌江、白沙、洋浦、琼中、定安、临高、澄迈8个县市提审被告人,并向二分院检委会报告该案的审查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长达近1000页的审查报告和50页的起诉书制作。在充分审查案件材料的基础上,改变侦查机关对3起犯罪事实的定性,追诉3名被告人的遗漏罪行,另追诉3名被告人运输、贩卖海洛因毒品共计1500余克的犯罪事实3宗,追诉2起敲诈勒索犯罪事实。

  为确保案件质量,检察官与公安机关、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多次召开案件分析会,与海南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召开会商会。对涉案人员羁押场所,权利义务告知,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近亲属意见等程序性事项提出合理化、规范化建议。

  2019年5月20日,海南省检察院二分院对符聪等28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案提起公诉,6月11日至15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法院审理认为,以符聪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群众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群众迫于淫威不敢举报控告,严重破坏了加来、美台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团伙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符合刑法规定中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7月1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同时,判令陈某闻、陈某时连带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郑某3.79万元丧葬费;陈某时、陈某慨连带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12万余元。扣押该团伙的作案工具和车辆,查封符聪的涉案宾馆、房屋、土地、公司等财产,追缴组织成员的违法所得,并没收聚敛的财物及其他收益。那几个看守所的“内鬼”也被定罪科刑。

  符聰犯罪团伙被判决的消息很快传遍临高县加来、美台地区。原本做纸箱生意的江女士,从微信上得知符聪团伙被宣判的消息后,高兴地说:“判得好!以后我们做生意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

江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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