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涉外律师: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 来源:小康
  • 关键字:竞争,保障,全胜
  • 发布时间:2019-12-10 18:10

  中国是全球最具活力、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同时也是贸易救济调查的最大目标国。据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今,全球对我国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中,反倾销案件共606起、反补贴130起、保障措施155起,分别占全球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中反倾销案件的30%、反补贴案件的44%、保障措施的90%。有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中国已连续23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12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

  从“双反”调查到301、232、337调查,各类调查手段纷繁复杂,让涉诉企业应接不暇。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为争端的解决提供有效的方案,成为摆在中国涉外律师面前的课题。

  钢铁“337”案,全胜!

  2018年3月19日,对中国钢铁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振奋人心的日子。当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终止原告美国钢铁公司(美钢)对中国钢铁企业提起的337反垄断调查。这意味着,历经近两年的艰苦抗辩,在中国钢铁行业“337调查”案中,中国钢铁企业在反垄断、商业秘密、虚假标示原产地三个诉点上取得了全胜。

  2016年5月26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发起“337调查”,调查共涉及40家中国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宝钢、河钢等11家中国钢铁集团和9家钢材贸易公司均牵涉其中。这是美国首次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337调查。

  为积极应诉,北京金诚同达、北京高朋、北京长安、北京德恒等5家中国律师事务所以及美国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等美国律所组成了一支庞大的律师团队,为中国钢铁企业提供服务。作为中方应诉律师团的牵头律师和宝钢、河钢、马钢等企业的代理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晨在接受《小康》杂志、中国小康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美钢的请求一旦成立,中国钢铁产品将面临彻底退出美国市场的风险。

  杨晨认为,本案在三个诉点取得全胜主要依赖于应诉策略得当、各方协调配合紧密以及企业在本案中展现出充足的信心和决心。在应诉策略方面,就商业秘密诉点,因为仅针对宝钢,且宝钢对商业秘密诉点很有信心,中间也不需要跟其他企业协调。于是律师选择快速推进该诉点的诉讼进程,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中国参与“337调查”第一次在商业秘密诉点上胜诉。针对反垄断诉点,律师将重点放在对方的起诉资格问题上。最终,对方因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受到了反垄断损害,而被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其不具备起诉资格。

  此外,企业的坚持也对案件的胜诉起到了关键作用。本案涉及面广、历时长,各方对结果普遍不看好。在杨晨看来,中国钢铁企业在本案中是背水一战,也是为名誉而战,没有太多退路。“我们在开始时曾有过与美钢和解的打算,但后来发现美钢开出的和解条件太苛刻了。没有和解的通道,只有寻求抗辩这一条途径,可以说从一开始就退无可退。”

  尽管中国钢企一年对美国数十亿美元的出口额对中国钢铁行业来说是一个非常微不足道的数字,但真正令杨晨担心的是一旦反垄断诉点成立,将会产生示范效应。“类似于高通案件,一旦一个国家形成了反垄断认定,其他所有国家都会跟进。在本案中一旦反垄断诉点被认定,那么日本、韩国等国家都会跟进,从长远来看,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杨晨同时表示,对美钢提出的窃取商业秘密,价格上的不正当竞争,逃避反倾销、反补贴税、逃避税收这三项指控,任何一项指控成立都会影响到中国钢铁行业在国际社会的声誉。从这个角度来说,本案也是为名誉而战,名誉的意义甚至远大于经济上的意义。

  钢铁“337”案仅仅是众多涉外律师帮助中国企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一个缩影。2018年5月17日,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参加“301”聽证会,为美加征中国产品关税设置了重大法律障碍;同年10月16日,北京金诚同达律师所再助阜丰集团诉美国商务部获胜,助其成为唯一一家中国大陆对美出口黄原胶产品不受反倾销税令限制的企业。2018年三场备受瞩目的大案和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中国涉外律师被司法部、全国律协评选为“2018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事件和人物”。

  挑战 未来国际贸易争端案件所涉及的程序和规则会更复杂,贸易摩擦的种类会越来越多,这对中国涉外律师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图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晨。

  从“小学徒”到大律师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面对全新的世贸法律规则,中国律师也在不断学习和调整中进步。同样在2001年,由于自身外语不错、对数字也比较敏感,在同事的建议下,杨晨决定抓住中国入世的机会,尝试以跨境争端解决为自己的从业方向。为了迅速学习相关知识,杨晨选择通过给欧美律师做律师助理积累经验。“因为中国2001年才入世,对规则完全不清楚。所以我们当时就像小学生一样,跟着欧美律师去学。”杨晨坦言。

  从事跨境争端解决的律师不同于其他领域的律师,对综合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娴熟的外语能力,熟悉国外法,甚至还需要熟悉外贸和财会知识。以“缺哪块就补哪块”为原则,杨晨在工作之余,还要自学相关知识,在做中学。如今,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杨晨已经从当年的“小学徒”成长为代理过多个知名案件、拥有自己律师团队的大律师。2018年,杨晨成为首批入选司法部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律师之一,并连续9年(2011—2019)被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Chambers and Partners《钱伯斯》评为国际贸易/ WTO法律服务领域“一等”律师。

  不仅是杨晨,近年来,中国涉外律师在数量、业务水平上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7年8月,全国律协在京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并宣布成立“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共有143家中外律师事务所的205名中外律师被纳入人才库,其中中方律师共84名;2018年8月31日,司法部公示了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拟入选名单,共988位律师入选。

  中国涉外律师的发展离不开背后的人才培养机制和一系列政策的支持。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周院生介绍,2017年到2022年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培训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主要从事国际投资和并购,反倾销、反垄断,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据悉,为此司法部每年向国家申请400万的财政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涉外法律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除了将建立内容实时更新的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数据库外,司法部自2017年开始每年还会组织开展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和考试测评,一些优秀的律师还被推荐到国外一些知名大学的法学院、相关法律机构,以及当地著名的律所进行培训和实习。

  尽管进步明显,业务精湛的中国涉外律师仍然供不应求。据《北京市涉外法律服务调研报告》显示,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无论是设立分支机构、运营具体业务,还是投融资和兼并,都离不开法律服务。第二,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需要优秀的涉外律师和律所的帮助,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规划设计和国际规则的适用。

  同时,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涉外律师在业务水平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律師曾公开表示,与国外同行相比,中国律师提供的涉外法律服务在广度和深度上均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对外国法尚未达到掌握和熟悉的水平、用外国语言解决法律问题还有一定困难、缺乏各行业基本知识和难以结合行业背景根据法律提出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等。

  在杨晨看来,尽管中国涉外律师的业务水平仍需提高,但中国律师成长速度值得肯定。比如在贸易救济领域,中国承担了全球“双反”案件三分之一的火力,中国律师所接触的案件量自然和其他国家不是一个量级。杨晨笑言:“所以我跟欧美律师说,我十年做的案件量,够你做一辈子的。”但他同时表示,未来国际贸易争端案件所涉及的程序和规则会更复杂,贸易摩擦的种类会越来越多,这对中国涉外律师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位律师眼中的入世20年

  《小康》·中国小康网:和2001年入世的时候相比,现在的案件有什么特点和新变化?面对这些变化,从事该领域的律师应如何应对?

  杨晨:案件的变化,一是数量增加了很多;二是案件复杂性越来越强,包括有一些规则变得越来越复杂;三是贸易摩擦的种类变得越来越多,涉及的主体也越来越复杂,有很多贸易摩擦的种类可能是你从来没有遇到过的。比如,原先只是很传统的“双反”,现在变成各类的调查。未来的贸易摩擦中,贸易和投资会结合在一起,法律和政治因素会结合在一起,已经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反倾销反补贴,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多元化的摩擦种类。

  面对这些变化,首先肯定是要迅速熟悉规则。其次,现在这种调查主要是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发起的,很多国际规则都是发达国家先制定,发展中国家随后才去跟进,整个过程比较被动。因此,中国参与这种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也非常重要,不仅需要被动应对,还需要积极参与规则的制定。

  《小康》·中国小康网:与刚入世的时候相比,企业在应诉的积极性上有什么变化?有什么具体的例子可以说明?

  杨晨: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到现在,应诉率应该说是在逐步提高,企业的维权意识、敢于抗争的信心也在增强。我觉得这是一个好现象,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随着对国际规则的了解加深,慢慢开始知道不应该去躲避一些问题,而是去勇敢面对。由此也产生了一批勇敢应诉的明星企业,比如福耀玻璃。

  《小康》·中国小康网:您在代理众多案件的过程中,有哪些自豪和遗憾的事?

  杨晨:钢铁“337”案是最自豪的,刚开始觉得这个案子太难了,里面涉及到的问题太多,而且当时美国贸易保护主义也在抬头,所以大家都没有对这个案子抱有很大的期望。最后竟然结果还不错,三个诉点全部打赢,完全在期望值之外。

  最遗憾的是2003年有一个木制卧室家具的案子。对那个案件我个人花的时间非常长,投入精力很大,最后的抗辩材料也提交得非常充分。但美国政府耍赖,说你们这一组企业太多,有一百多家,我们行政资源不够,所以暂时不考虑你们市场经济地位的请求。因为是美国商务部负责审查这个案子,所以说相当于拒绝了我们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请。但实际上我们提交了很多非常详实的材料,当时非常有可能在美国拿到第一个全行业市场经济地位,有点功亏一篑。而且当时我们也想过把这个案子起诉到WTO,但由于当时距离2001年入世才过了两年,对WTO打案子的经验还不够丰富,怕在WTO打的话不够有把握,所以当时这个案件没有起诉到WTO,比较遗憾。

  《小康》·中国小康网: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中国涉外律师的工作会发生哪些新的变化?

  杨晨:对未来第一个预期肯定是涉外律师的机会多了,因为更多企业“走出去”,就会遇到各种争议解决,需要法律服务的机会和内容也会更多。第二,机会多了,律师得到锻炼的机会也多,一批优秀的涉外律师会更容易快速成长起来。目前整个行业需要加快成长速度,否则未来涉外律师的规模、数量和质量的增长和提升的速度会跟不上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速度。

  周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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