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要求,依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7月6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通过建立“组织领导制度”“包保责任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4项制度,确保打赢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攻坚战。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挥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电商销售平台、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参照省局做法,建立各层级组织领导机制。
根据专项行动需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实行分片包保,省局领导为包保责任领导,相关处室(局、中心)为包保责任部门,对应包保相关市专项行动工作。省局包保责任领导和包保责任部门深入包保市加强现场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各层级包保责任制。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把开展专项行动列入对各市局的市场监管综合考核内容,并适时督查和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自7月3日开始,每周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制度,每周五前报送专项行动本周开展情况、做法和成效等,省局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具体工作举措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工作交流,指导各地更好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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