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动态
- 来源:新能源汽车周报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上海,广东,深圳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20-12-31 11:07
上海青浦区发布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规划
10月30日,2020年青浦区氢能规划发布会暨氢能产业项目签约仪式在青浦举行。会上启动发布了《青浦区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规划》,并进行19个重点项目集中签约,其中包括加氢站及物流平台建设项目3个、纯氢站建设项目2个、氢燃料电池汽车及电池项目14个。据悉,到2022年,青浦区氢能全产业链年营收力争突破70亿元,初步完成氢能产业园区核心启动区的规划建设,重点培育企业3到5家,建成加氢站5座以上。到2025年,力争引进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1到2家,建成加氢站8座以上。到2030年,力争让氢能全产业链企业布局完整、协同发展,氢能运营车辆不少于2000辆。
广东:2022年建成约18万个充电桩
11月5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其中指出,推进电动汽车智慧充电桩建设,到2022年全省建成约18万个充电桩,建立可转移负荷有序充电、V2G(车辆到电网)、充放储一体化运营体系。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及重点城市创建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示范城市,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车辆加氢设施建设,到2022年新建200个加氢站,重点建设广州—深圳、广州—珠海氢能运输走廊,规划建设沿海经济带氢能高速运输走廊。到2022年,全省5G站址达35万个(含储备站址),累计建成5G基站22万个,全省基本实现5G全域覆盖。
深圳公示新能源汽车首批置换更新补贴
11月2日,深圳市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关于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和置换更新补贴(第一批)项目拟资助情况的公示》。根据文件信息,在公示期结束之后,深圳市将拨付2448万元资金给首批补贴公示清单里的1533位新能源车主。深圳市首批面向个人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即将发放,后续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清单也将分批次公示,将进一步提振消费者信心,为新能源汽车市场注入强劲动力。
张家港发布鼓励氢能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
10月31日,张家港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张家港市鼓励氢能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对张家港市生产加氢储氢设备、氢燃料电池及其关键零部件和系统的企业,按照相关产品年销售额(不含税)的2%进行补助,最高1000万元。通知还将对加氢站建设和运营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如下:1.建设补贴。对日加氢能力达到5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日加氢能力达到2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日加氢能力达到10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日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运营补贴。加氢站运营采取逐步退坡的运营补贴政策。加氢站2020年度氢气补贴为20元/kg,2021年度氢气补贴为14元/kg,2022年度氢气补贴为9元/kg。每年每座加氢站氢气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成都:到2022年规划新建充电桩2.3万个
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发改委报请审定的《成都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送审稿)》(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成都将构建新型基础设施4张网体系,分别为基础信息网、智慧能源网、枢纽交通网、科创产业网,以此构建“先进智能、高效安全、绿色低碳”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在智慧能源网方面,成都将特高压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纳入现有电力供应体系并实现智慧升级。此外,按照“桩随车走、广泛覆盖”的原则,到2022年,成都市规划新建2.3万个充电桩,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能源供给的广泛覆盖支撑。同时,为促进氢能应用推广,成都将建设加氢站15座以上,促进清洁能源推广使用。
昆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若干政策
10月17日,昆明市正式印发《昆明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电力、场地资源配置及政策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通过采用发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奖励的形式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其中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消费券不超过备案价格的40%,其他新能源乘用车消费券金额不超过备案价格的20%,新能源物流车消费券金额不超过备案价格的5%,新能源汽车消费券用于消费者购买并在昆明市落户上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
海口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3万元
11月4日,海口市商务局表示,《海口市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近日正式通过并发布。根据《细则》,海口市汽车消费补贴时间为11月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购买汽车发票时间为准)。补贴对象为该时段内在海口市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并在海口市上牌的燃油及新能源家用小客车的购车人(含7座及以下、不含皮卡及商用车)。具体的补贴标准为每台家用小客车补贴3000元人民币。在此之前,海南省曾推出新能源汽车消费新政,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将不受1.5万辆的总量限制,均奖励1万元/辆。也就是说,2020年12月31日前,在海口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海南省、海口市分别提供的补贴,共计1.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