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罚单的破局

  《反垄断法》第一次剑指头部互联网企业。

  2020年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布,对阿里、阅文、丰巢处以共计1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均因未履行必要的申报义务,主要涉及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集团)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深圳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科技这三项交易。

  三项交易均为股权收购,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分别取得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20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其营业额明显达到了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且实施前均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竞争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士廪告诉《21CBR》记者,自2008年8月《反垄断法》生效以来,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从未对VIE架构企业进行处罚,就经营者集中的未依法申报行为而言,此次处罚打破了12年来的先例,也是首次达到50万元“顶格处罚”的额度。

  有专家认为,此次选取三家涉及VIE架构的企业,强调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是受到法律约束的,不再是反垄断领域的“法外之地”。互联网公司普遍采用VIE架构,过去12年,因VIE架构在国内的合法性尚未得到正式确认,执法机构也极少立案审查。

  处罚决定发布后,三家企业均进行回应,称将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和落实。这三宗只是未申报案件的冰山一角。

  《反垄断法》生效12年以来,互联网行业发生上千个投资并购案,相当部分均涉嫌应申报而未申报。市场监管总局表示,近期已收到一些涉及互联网企业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举报线索,正抓紧核实有关线索,同时要求有关企业自查,以尽快发现和处理相关案件,预示相关的整治将会继续。

  就未来互联网并购的潜在影响,魏士廪认为,要求实施经营者集中的企业进行拆分、剥离以恢复至集中前状态的概率并不大。

  他表示,在过去案例中,约95%以上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案例,都获得反垄断机构的无条件通过。即便未依法申报被处罚,也尚未有被要求恢复到集中前状态的情况,判断是否恢复,主要取决于是否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魏士廪告诉《21CBR》记者,就达到申报标准的互联网企业来说,主要影响在于必须依法进行并购前申报,需额外耗费30天到数月不等,以往最长的申报流程甚至消耗一年多时间,这将影响并购的效率和成本。

  不过,也要专家相信,对于虽已实施但具有严重限制竞争效果的并购案,进行事后拆分是有可能且有必要的,也唯有如此,才能让互联网企业重视中国的反垄断执法。

  业内认为,在经营者集中被管制方面,首当其冲的是腾讯,其控股的阅文集团近日受到50万元罚款,其主导了虎牙、斗鱼在2020年10月的合并,两家游戏直播企业同样涉及VIE架构,该案件正在接受市场监管总局的依法审查。

  无论如何,150万元的处罚,标志着互联网企业任意吞并的时代已终结。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