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网约车必须纯电动 2月起正式实施

  • 来源:新能源汽车报
  • 关键字:网约车,电动,厦门
  • 发布时间:2021-03-26 16:09

  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厦门市网约车管理办法》),并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这是对原《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四年多来全面总结后进行的修订。据悉,厦门是福建省首个实施新增和更新的网约车全部为纯电动车型的城市。

  针对已经在营的非纯电动网约车,《厦门市网约车管理办法》第41条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已在本市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下简称《运输证》)的非纯电动车辆,在经营期限内仍可继续运营,经营期限是根据车辆的初次注册日期起最长不能超过8年。

  也就是说,已经在本市办理《运输证》的在营非纯电动网约车,车龄在8年之内的仍可以继续经营。“但是,如果中途注销了《运输证》后,非纯电动的车辆就不能再重新申请《运输证》。”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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