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沉醉其中,乐而忘返却知退

  • 来源:小康
  • 关键字:研究,生活,节奏
  • 发布时间:2021-08-20 11:07

  上午看书,下午看景,晚上看剧,幸福指数变得很高,李林这样形容自己现在的生活节奏。卸任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的这两年,李林有了更多时间陪伴母亲和家人,也有了更多时间专注于自己感兴趣的研究。“过去职务行为往往只能说‘是’,现在自由之身常常可以说‘不’。”李林笑称,这大概是这两年他最大的变化。当然,也有不变,就是对中国法治进程始终如一的关注与思考。

  法学界的“天时、地利、人和”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坐落着中国法学研究的头号重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2005年至2017年,李林担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第八任所长,并于2011年被推选为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在这里,他度过了重要的12年时光。

  实际上,李林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渊源远不只这12年。

  1984年,从西南政法学院(后改为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30岁的李林考入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法理学专业,师从吴大英教授学习。自此,中国法学研究的最高殿堂中留下了他的学术足迹与思考轨迹。

  “我关注和研究的范围相对宽泛,大致包括这么几个领域:一是法理学,二是立法学(包括比较法学和比较立法),三是宪法学,四是民主与人权理论,五是法治和依法治国。”李林告诉《小康》杂志、中国小康网记者。在他的研究领域中,依法治国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时间回到20多年前,1996年到2000 年,李林所在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连续组织了5次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在决策层和理论界都产生了较大影响。李林始终认为,依法治国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即如何用不同的方式说服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接受法治,实施法治。法律完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同时推进法制改革,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内部条件,领导重视、干部带头、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同时借鉴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外部条件。研究过程中,李林越来越感受到传播法治精神的重要性,而他传播法治精神的实践也从工厂学校、单位部门延伸到省市领导的会议室,一直到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课堂”。李林不只一次走进中南海,成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主讲人。

  2003年9月,李林担任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主讲题目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018年2月,十九届中央政治局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主题是“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主讲人也是李林。2018年之后,他向各级领导干部做了 50多场关于“依法治国和我国宪法”的讲座。“我的感受是,从中南海到各个部委、从各个地方到各个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越来越重视宪法的学习,全面依法治国被提到前所未有高度重视的程度。”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中国已经进入一个法学家大有所为的‘法治时代’。”关于法学家在新时代的作用,李林曾做过如此表述。“天时、地利、人和,都决定了法学家大有所为!”李林说。

  李林详细解释了何为“天时、地利、人和”。天时,指的是中国改革开放和“五大建设”走到今天,越来越需要法治、依赖法治,中国正逐渐步入法治佳境;在国际上,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推进“一带一路” 建设的实践中,同样离不开法治。地利,指的是法治精神在中国大地上的传播,从公民到企业事业单位到社会组织,对法治的需求越来越强,“民心思法”“人心向法”的法治文化花朵开始绽放,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正在形成。人和,指的则是中央专门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机关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治市、治县、治乡、治村),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从中南海到基层的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法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推动依法治国。

  李林认为,身为学者,讲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新时代下要做的,就是提升自身功力,继而学有所用,将自己的所学、所思、所想贡献给国家和社会,贡献给这个时代。

  第四个“十年”:实在是不好意思

  思考是学者的工作,也是学者的特质。

  李林是一个低调的人,以至于公开报道中很少看到他的其他信息,更多都是他思考的结晶和交流成果。

  1955年,李林出生于昆明。简历中这样描述他的青春岁月:1970年初中毕业进入云南省医疗器械厂工作;1972年12 月应征入伍,在原昆明军区陆军第11军 31师服役,1979年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荣立三等功后退伍;1980年1月至8月在云南省参事室工作;1980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

  和平年代亲历过战争,是李林的特殊经历,这在他的同龄人中很少见。在战场上经历过生死考验,促使他比别人更多地去思考生命的价值与尊严。

  经历中所有模模糊糊的认识,在李林来到西南政法学院后,得到了系统的梳理与思考。而这里,则成为李林走上法学研究道路的起点。

  西南政法大学被称为“中国法学家的摇篮”,走出了梁彗星、梁治平、王卫国、龙宗智、顾培东、江山等诸多堪称当代法学楚翘的人物。与其他校友一样,李林同样难忘自己的“西政年代”。“大三时在绵阳经历过一次法律实践,我为一个就要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辩护。法院书记员偷偷告诉我,被告的死刑判决书(草稿)都准备好了,这个案子没什么好辩的。但我还是发现了疑点,运用所学最终使将要被处死的被告人判了死缓。”李林说,这使他“第一次感受到法律带给自己灵魂的震撼,从此沉醉其中,乐而忘返”。

  观察与思考,始终贯穿李林的学术生涯:他主编的《法制蓝皮书》观察描述和实证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进程;他在聚焦的多个领域都有着深入的思考与研究,30多年来他共出版论著60余部,发表论文和理论文章300余篇,提交内部研究报告160余份。

  用法治凝聚改革最大共识,这是李林提出的一个观点。他认为,中国的改革步入“深水区”,面临的问题之多、困难之大、矛盾之复杂、认识之不统一,前所未有。如何深化改革,尤其是深化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触及重大利益调整的体制改革,既是对执政党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治国理政能力的严峻挑战,也是对中华民族的政治勇气、政治智慧以及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政治能力的重大考验。这就需要我们以法治的价值理念和制度规范,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的思想共识、价值共识、制度共识和行为共识,为深化改革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在李林看来,全面小康中,法治小康必不可少。全面小康进程中,法治具有引领、促进、保障作用,在将小康的各项成果制度化固定下来的过程中,法治不可或缺。另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是一个经济社会指标,也是一个制度法律的指标,法治本身发展要与小康相适应相匹配。

  2017年,李林主动辞去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的职务。对于这一举动,他的解释是:“在法学研究所的历史上,只有张友渔老先生担任所长达20年之久,其他历任所长——王仲方、孙亚民、王叔文、王家福、刘海年等,担任所长时间基本上均为一届(有的未满5年)。然而我却在所长位置上一干就是12年,事实上挡住了其他学者尤其是中青年学者发展和上升的通道,已经成为法学所‘解放科研生产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障碍,实在是不好意思。”

  回顾过去,李林把自己的人生总结为“四个十年”的“李林周期律”:第一个十年是1970年至1980年,工作十年,先后在工厂、部队、机关打拼;第二个十年是 1980年至1990年,读书十年,先后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第三个十年是 1990年至2000年,研究十年,主要从事宪法、立法、人权、民主、法治等问题的研究;第四个十年即2005年至2017年,实际上是当所长十二年。

  展望未来,65岁的李林希望聚焦在自己感兴趣的法学和法治领域,去做些更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同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新时代中国法治文明进步尽绵薄之力。第五个十年将是什么样?李林给予了法学界年轻人更多的期待,也给了自己另一片更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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