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洁取暖资金缺口仍存市场化方式运行势在必行

  • 来源:热泵
  • 关键字:清洁,资金,市场化
  • 发布时间:2022-03-24 21:39

  自2017年以来,全国先后共有四批63个城市入围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按照三年示范期足额拨付资金计算,四批试点城市试点结束后,预计中央奖补资金需累计拨付超过770亿元。但在如此庞大的数额支持下,清洁取暖依然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

  2022年2月24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3年,每年奖补标准为省会城市7亿元、一般地级市3亿元。计划单列市参照省会城市标准。

  根据通知,冬季实行清洁取暖且有改造需求的北方地区地级以上城市(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可申请纳入支持范围,每省(市、区)限报3个城市。计划单列市可单独报送。已纳入中央财政前四批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范围的,不得重复申请。

  清洁取暖改造一次性投入大,较散煤取暖运行费用高,各级财政肩负巨大压力,除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外,剩余资金一般由建设单位和业主单位自筹,建设企业和用户层面也面临着改造费用的压力。

  2012年,某小区煤改气改造30蒸吨的锅炉政府补贴300万元,而实际产生的改造费用高达540万元,资金缺口200多万元需要辖区单位共同负担才能正常供暖。根据该市“煤改气”工程补贴政策,其中政府对企业锅炉房煤改气的补贴是10万元每蒸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锅炉房补贴是20万元每蒸吨,而根据“煤改气”实际产生的费用,每蒸吨燃煤锅炉改造成燃气锅炉产生的费用在30万元左右。因此,住户除缴纳正常取暖费之外,还被要求缴纳每平方米5元至50元不等的“煤改气”改造费用,引发用户强烈不满。

  中央财政大力支持清洁取暖改造之后,清洁取暖相关工作得以在多个市县推进,但即便如此,部分地区清洁取暖依然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影响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2021年,青海海西州入围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范围,中央财政每年奖补3亿元,连续支持三年。乌兰县2022年总投资9580.22万元,中央补助4255.615万元、州级补助2127.3025万元、县级补助2127.3025万元、缺口资金1070万元。

  单纯依靠财政补贴,不是清洁取暖的长久之计,相关建议提出尽快引入市场化金融机制,增强企业活力,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部分资金缺口。工程建设以市场化方式运行为主,创新项目建设模式,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清洁取暖领域;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清洁取暖项目和技术研发;鼓励清洁供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融资工具扩大投资;培育清洁供热运营商,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建立政府、企业、居民节能利益分享机制;鼓励银行机构提供金融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清洁取暖工程建设等为企业营造良性发展环境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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