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治理项目中排查的“锅”不能背

  • 来源:项目管理评论
  • 关键字:水环境,治理,项目
  • 发布时间:2022-06-18 14:33

  近年来,备受关注的水环境治理项目,最前期的一项工作就是通过排查摸清水环境现状本底情况。水环境治理项目排查一般包括各类排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探测、排水管渠内部检测、污染源调查、沿河排水口排查及溯源等。排查工作的细致程度及其成果质量直接影响着水环境治理的覆盖面、治理方案的系统化及设计文件的可操作性,最终决定着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后的水环境改善程度及能否满足环保督察考核要求。

  情境再现

  某水环境治理项目包含的排查子项中,地下排水管线内部检测单价尚在市场指导价范围内,地下排水管线探测及各类污染源调查单价却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沿河排水口调查及溯源不单独计费。总承包单位出于维护相关方关系的考虑,将上述工作委托给相关方推荐的排查单位实施。排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对近几年做过排查的区块资料经修改后作为现状排查成果,对近几年未做过排查的区块采取普查和检测后形成新的排查成果。在后续的勘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发现其提交的排查成果与现场出入较大,导致反复修改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发生窝工等现象,不仅影响了工程各子项的验收和进度款支付,而且让总承包单位承受了建设单位的责难。

  排查单位存在的问题

  排查单位需要借助探测工具、测量仪器、检测设备,对排查区域的地下雨污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建筑立面排水立管、沿河排水口等进行全面探测、调查与检测后,方可编(绘)制出完善的排查成果。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实际排查工作普遍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

  相关方推荐的排查单位

  相关方推荐的排查单位往往心存优越感,一般不会发自内心地接受建设单位管理机构或总承包单位的指令,习惯于抱着“过得去就行”的态度敷衍。排查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难以管控,建设单位需要千辛万苦地催促排查单位才能完成排查工作。

  低价委托的排查单位

  排查单位在低价中标情况下,会最大限度地压缩现场人力、探测工具、测量仪器和检测设备的投入,排查工作进度和排查成果准确率难以保证。而且其一旦有途径获取以前的老旧资料,要么照搬照抄,要么经随机抽样复核后予以修正,提交的排查成果往往与现状存在明显差异。

  多次转(分)包的排查单位

  总承包单位在自身生产饱和的状况下,往往选择“以包代管”的方式,将部分或全部的排查工作转(分)包给其他单位。经多次转(分)包后,因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与具体干活的排查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排查单位不会对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提出的所有指令予以响应。这意味着排查工作出现管理真空,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将不可避免。

  不具备排查能力的承接单位

  在排查项目单价较高的情况下,有的承接单位为了项目利润最大化,会自行组织人员完成排查工作;在排查项目价格偏低的情况下,承接单位无法将排查项目分包出去,只能自行组织完成排查工作。若承接单位不具备与该项目相匹配的排查工作实践经验,或缺乏足够的探测、测量、检测等专业人员及工具、仪器、设备,一般很难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要求完成排查项目履约。

  排查成果质量问题

  地下排水管线探测图表存在缺陷

  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和施工中经常发现排查单位提交的地下排水管线探测图表存在缺陷,如地下排水管网属性(雨水、污水、合流),管径,材质,标高等属性数据不全,遗漏下穿河道的污水导虹管、上跨河道的污水架空管、污水提升泵站及与其连接的污水压力管,对沉积明显的检查井在未清理的情况下量测的井底埋深与标高、管道埋深与标高、井室尺寸等数据不准确,直接影响地下排水管线工艺系统化拓扑关系的正确性。

  疏于对沿河排水口的溯源调查

  沿河排水口晴天有流水属非正常情况,但一些排查单位将其一刀切地定性为由污水排放引起。一般来说,有因污水错接入雨水管渠引起,有因企业排放清洗废水引起,有因建筑工地基坑降水引起,有因小区或公园内景观水系换水引起等多种情况。若排查单位不对上述非正常排放情况向上溯源,就无法查清问题的根源,后续也就无法实现对污水有的放矢地收集处理。

  忽视建筑排水立管排查

  建筑墙体上的排水立管经常被排水户错接,源头污水通过建筑排水立管接入地下雨水管渠,最终流入河道后造成水体污染。建筑排水立管排查较为烦琐,首先应按现状分辨出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立管,其次需进入室内查清源头污水的错接位置、管径、排水量等情况,最后还需绘制密集如麻的排水图纸并标注详细信息。正因为其烦琐,有些建设单位和排查单位不愿做该项工作。即便是排查单位能完成上述工作,但因改造协调工作量大,一些建设单位也会回避建筑排水立管的排查与改造,故常见老旧小区或城中村改造时,仅对地下排水管线通过排查后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忽视沿街店铺的污水排放排查

  排水地块(住宅小区、城中村、商业区等)内的餐饮店、洗衣店、美容美发店、宾馆、机修店、洗车店、农贸市场等沿街商铺,普遍存在将污废水就近排入地下雨水管渠的问题,经雨水管渠排水口流入河道后污染河道。有些商铺虽能将其经营产生的污废水就近接入污水管网,但往往因缺少隔油、沉淀等预处理设施而直接纳入污水管网,造成污水管网内壁结垢和淤堵,最终影响污水管网的使用功能和寿命。

  雨天外业调查缺失

  大多数排查单位以雨天外出作业不安全为由,不愿雨天调查污水井冒溢、沿河排水口溢流污染和路面易涝积水等问题,也就无法掌握雨天出现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的治理重点及治理目标也就成为无本之木。

  排查成果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

  排查单位作业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排查单位的一线作业人员大部分为中学文化水平,普遍缺乏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其全凭师傅带徒弟式的经验干活,加之处于最前期的排查工作经常被压缩工期,以及排查单位被迫赶工的高强度工作状况突出,排查成果质量和进度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

  作业技术交底不扎实

  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对排查单位的技术要求经常流于形式,要么照抄照搬其他项目,要么简单抄写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指南的原则性要求。技术要求一旦脱离项目实际需要和环保督促考核目标要求,会让排查单位无法对一线排查作业人员做出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也会引起排查单位在水环境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次进场返工的情况。

  排查作业过程中的质量管控缺失

  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因缺乏熟悉排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有效管控排查单位的作业流程和质量,一旦遇上责任心不强或技术能力偏弱的排查单位,排查成果存在质量问题在所难免。

  低价竞争引起的不良市场环境

  有些建设单位心存“低价优质”的心理,希望排查单位以优惠的价格尽量多承担一些排查要素的排查工作,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有些总承包单位为了保证总承包项目中的工程费用或勘测设计费用最大化,不惜以压低排查项目价格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让利,若其需要以分包形式完成排查工作,很难找到符合预期的排查单位。在行业内外竞争激烈的氛围下,有些排查单位为了尽可能地争取市场份额,抱有低价中标后再想办法高价结算的侥幸心理,存在以较低价格承揽排查项目的恶性竞争行为。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往往导致谁都不愿看到的“累死自己、卷死同行、坑死业主”的结局。

  改进建议

  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近几年,相当多的工程勘测、检测、施工等单位转型承揽水环境治理排查项目,但其在管线探测、检测或污染源调查等方面存在短板,尤其是缺乏水环境治理方面的专业常识。排查单位需要深入评估自身存在的不足,及时弥补短板,持续加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交流与培训,通过项目实践锤炼出一支可确保履约质量的专业化排查队伍。

  重视排查专业技术要求的确定和宣贯

  建设单位应根据现行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南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并满足环保督察考核要求的技术指南或手册,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排查作业人员,参照“三级教育”(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教育)的模式开展排查技术管理培训,尤其要重点关注一线作业班组长和技术人员对排查技术要求的掌握程度。

  加强排查工程过程质量管控

  水环境治理项目大多依靠地方财政承担建设费用,建设单位及地方政府均希望排查单位能承担起为水环境现状“把脉问诊”的托底作用,这意味着排查工作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去完成。鉴于此,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排查工作,或委托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经验且职业操守正派的第三方协助管理。与此同时,建议建设单位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围绕考核目标,与参建单位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流程化的排查质量管控体系,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巡检,尽量将影响排查作业质量的不合规行为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

  自觉维护“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

  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在确定排查工作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市场调研,测算排查项目预算时应适当考虑排查单位生产成本及合理利润,避免参照“最低价中标”的形式选择排查单位。同时,排查单位应从保证排查工作质量的角度测算自身的生产投入和期望价格,不以低价进行恶性竞争,自觉维护行业自律。

  结语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需要以水环境治理项目为载体。水环境治理项目要想实现河道长治久清的目标,必须依靠全面、翔实、准确的排查成果作为保障。参与管理或从事水环境治理排查工作的单位及人员,应从有利于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实施、考核的立场出发,用心做实、做细水环境治理项目最前期的排查工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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