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命拍照”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越轨

  近日,一张有人在四川绵阳至江油区间的宝成线铁路上拍的照片被上传至社交平台,引起网友关注,随后有网友举报了此事。平安绵阳铁路护路办公室得知情况后,很快就锁定了目标人物。据绵阳市公安局通报,此事为绵阳某影楼摄影师郭某某带着21 岁的女大学生李某,到铁路上“创意自拍”,为了吸引客户,郭某某将照片发至网上。目前,警方已对郭某某作出行政拘留2 天、对李某罚款100 元的处罚。

  安全警钟敲响莫置若罔闻

  在铁路上“拿命拍照”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也有可能不是最后一次发生。此前,已有不少人因在公共交通区域内拍艺术照、模特照,遭到了警方的处罚,付出了法律代价。同时,因拍照而引发的逼停列车,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也时有发生。比如,青海省格尔木市曾经有一段“网红”公路,吸引了不少游客打卡拍照,一些人为了追求最佳拍摄效果,不惜以站、坐、躺等姿势在公路中间拍照,该路段因此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此外,还有人热衷于在斑马线上以人来车往为“勇气背景”“刺激元素”拍照,不仅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也亵渎了交通规则,妨碍了道路交通安全。

  令人遗憾和揪心的是,每一个“拿命拍照” 事件或案件曝光后,尽管招致媒体和社会舆论口诛笔伐,也被严厉整治,敲响了警钟,但依然不断有后来者在这种危险的道路上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这些在铁路上“拿命拍照”的人,不仅是对个人生命的不负责任,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威胁到公共安全,还会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且向社会做出负面示范,传递了负能量。

  维护公共安全应知法守法

  鉴于一些人屡教不改,很有必要再重申一下在铁路上“拿命拍照”的法律责任,再敲一敲警钟。列车运行速度普遍较快,遭遇紧急情况时的制动距离和时间都较长。当列车突然驶来时,如果拍照人未能及时察觉和避离,轻则导致列车紧急制动、停止运行,重则导致列车出轨。因此,铁路部门在铁轨及两侧设置了封闭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而法律也设置了铁路防护网,画出了行为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此外,《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也有类似的禁令。

  在铁路上“拿命拍照”,后果很严重,任何人都不能出于猎奇、耍酷、追求新鲜、制造网络噱头引流等目的,进入铁路封闭区域拍照,或者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青少年勿因“尝鲜”做出违法行为

  对在铁路上、公路上或其他危险区域拍照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关注,积极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及时到位的惩戒夯实法律底线,浇灭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同时发布典型案例,警示他人。铁路、交通等监管部门也应针对拍照行为多发区域,完善防护设施,堵塞管理漏洞,增设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和劝离有此倾向或行为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在危险区域拍照的人都是青少年,他们往往是受了一些网络博主“拍照教程”的误导,或是受了其他人不良示范的引导,或是被导游、影楼摄影师带到了险路、歪路上。针对这些问题,社会、学校、家庭以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青少年的管束和教育,帮助、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看清打卡拍照行为的红线,远离危险的拍照区域。

  相关责任主体也应从网络平台及旅行社、影楼等地入手,强化对“拿命拍照”的源头治理。各平台经营者必须认识到“拿命拍照”的危害性和违法属性,切实负起责任,对网络平台上的危险区域“拍照教程”,以及一些为博关注拍摄的照片、视频等进行彻底清理,并对发布这些信息的博主进行严格监督。如博主违规违法,应采取限号、封号等措施。工信、网信、公安等部门应将上述问题纳入综合治理范围内,通过明确治理要求、强化执法检查、曝光问题、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手段,促进网络平台尽到内容审核管理义务。同时,对屡教不改或引起严重后果的问题博主,应追究其法律责任。有关部门还应约谈违规旅行社、影楼、平台等经营者,发放宣传警示教育材料,晓以利害,打好预防针,严禁经营者组织开展“拿命拍照”等活动。警醒引导公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环境。

  “拿命拍照”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越轨,全社会都应认清“拿命拍照”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凝聚安全共识,共担防范治理责任,形成合力,扎紧篱笆;通过案例告诫广大青少年“拿命拍照” 危险且违法。生命只有一次,安全第一,别拿生命开玩笑!

  (作者系公职律师)

  (图片来源于网络)

  ( 编辑 王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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