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型,72种枪弹:荷兰M.95步枪极致演变(一)

  • 来源:轻兵器
  • 关键字:荷兰,型号,演变
  • 发布时间:2023-11-03 19:45

  轻武阁

  一枪一弹一百变

  1850年代之后,欧洲枪弹技术飞速发展,金属弹壳、盒式弹仓、缩小口径枪弹、无烟火药等发明技术接踵而至。与此同时,经历两次工业革命的制造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加工效率空前提升,“人手一杆步枪”在工业国家的军队中得以实现。

  为了适应不同兵种的需求,一款制式步枪往往会衍生出诸多型号:例如,步兵装备长管步枪,下置背带,行军时挎在肩上;骑兵、炮兵、宪兵等装备短小精悍的卡宾枪,侧置背带,斜挎在背后。直到1930年代,适配各兵种的通用短步枪成为新的潮流,“什么兵种用什么枪”的状况才渐渐消失。

  然而,荷兰却背道而驰钻起了牛角尖,在半个世纪内将步枪型号的差异化发挥到了极致:荷兰的M.95制式步枪产生过至少31种型号,其配用的枪弹也不下72个变种,可谓“一枪一弹一百变”。

  不得不紧跟时代

  1880年代,科技的腾飞迫使工业国家卷入一场场围绕轻武器的军备竞赛:将单发步枪改为连珠步枪、将大口径黑火药弹换成缩小口径无烟火药弹、用自动武器取代手动武器……然而,被英、法、德环绕的西欧小国荷兰却未能产出任何划时代的设计。在列强瓜分世界的时代格局下,“看不住家”的荷兰急需为军队换装最先进的武器,而新式步枪就是最重要的考虑之一。

  此时,荷军主要装备的是发射11mm黑火药弹的博蒙特步枪,其无弹仓结构,每次只能装填一发弹,效率十分低下。

  1886年2月23日,荷兰战争部长指派兵工厂、火药厂、射击学校(一个负责测试新武器、训练士兵的机构)的代表们组成一个“研究步枪问题”的委员会,随后还有海军和东印度陆军的军官加入。委员会的任务是搜集当时最先进的步枪资料,并就荷兰军用步枪的发展提出意见。1887年,意大利采用炮兵军官朱塞佩·维塔利设计的4发容弹量的盒式弹仓,其是将维特利M1870单发步枪改装成连珠步枪。次年,委员会也决定采用维塔利弹仓,依葫芦画瓢将博蒙特步枪改装成类似的连珠步枪,定型为博蒙特-维塔利M1871/88步枪。

  其实,在1870年代末期,荷兰陆陆续续测试过克罗巴查克、克恩卡、毛瑟、李、曼利夏等人设计的逾20种供弹机构,安装在博蒙特步枪上。采用维塔利弹仓只是给这项工作画上了句号,让荷军从单发步枪跨越到连珠步枪时代,而发射黑火药弹的博蒙特-维塔利步枪依然与当时的世界标准存在巨大鸿沟。

  跑步进入无烟火药时代

  将博蒙特步枪装上弹仓后,委员会开始四处寻找更先进的步枪,尤其是那些使用无烟火药弹的设计。委员会发现,军火公司经常吹捧自家的作品,他国的步枪测试也往往被列为机密,真实可靠的信息极难获取。再者,无烟火药的出现如同河流改道一般,为步枪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机遇和挑战。由于无烟火药对闭锁强度的要求相对更高,过去的一些设计思路便被“判了死刑”。这给委员会的工作带来了接二连三的麻烦。

  因此,委员会决定只关注已经被采用或进入最终测试阶段的步枪,并且着重考虑枪管、枪机、供弹机构和弹药这4个指标。由于时间紧迫,委员会不得不快马加鞭地完成调查和挑选,最终选定比利时的皮珀、纳甘、恩格,德国的G88“委员会步枪”、毛瑟,英国的李-梅特福,奥匈帝国的曼利夏M1886、舒尔霍夫、6.5mm口径改进型“委员会步枪”,丹麦的克拉格-约根森,瑞典的贝里曼,瑞士的赫布勒、弗雷、施密特-鲁宾M1889等步枪进行对比测试。

  经过几轮测试,荷兰军方较为看好纳甘兄弟的步枪以及OEWG(奥地利武器制造厂,位于斯太尔,也就是后来的斯太尔兵工厂)的改进型“委员会步枪”。相比G88“委员会步枪”,OEWG改进型“委员会步枪”改进了枪机,提高了可靠性,发射6.5×53.5mm R步枪弹,还在机匣与表尺之间增设一块护手,弹仓和漏夹的形状也有所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测试中用到的曼利夏步枪与OEWG改进型“委员会步枪”皆由比利时枪匠奥古斯特·施里弗提供。他拥有一家名为“AUG. SCHRIEVER & Co”的公司,充当OEWG在海外的独家总代理。从1890年起,在施里弗的帮助下,这种6.5mm口径改进型“委员会步枪”被送到瑞典、美国、巴西、罗马尼亚、荷兰等国参与测试,掀起一股缩小口径、高初速枪弹的潮流。据“张士珩呈报江南制造局光绪三十四年实存枪炮子弹分目表”记载,我国也曾引进过这种“6.5密里新式奥国步枪”。

  相比桥夹装填的纳甘步枪,荷兰军方更青睐漏夹装填的改进型“委员会步枪”。其结构简单、坚实可靠,枪机运动丝滑无阻,曼利夏式漏夹能够一次性装入5发弹。此外,荷军也十分看好6.5×53.5mm R弹,其有更高的初速和更加平直的弹道,有利于远距离精确射击;更小的体积和更轻的质量也使得士兵能够携带更多弹药。

  被采用:Geweer M.95步枪诞生

  1894年11月,应荷兰军方的要求,改进型“委员会步枪”经历了一系列修改后定型。议会批准拨款后,荷兰和OEWG签订了4.7万支该型步枪的生产合同。1895年12月4日,荷兰战争部长正式宣布将该步枪命名为Geweer M.95,即“(18)95型步枪”,“Geweer”本意为“枪”,后来专指“步枪”。由于“委员会步枪”本就使用了斐迪南·曼利夏设计的枪机释放钮、弹仓、漏夹等元素,荷兰M.95步枪及其衍生型也被称为“荷兰曼利夏”。

  走近M.95步枪:四处借鉴,高度缝合

  M.95步枪本质上是优化升级的G88“委员会步枪”,解决了原先存在的一些弊病,如“上双弹”、容易将缺失机头的枪机装入机匣等问题。M.95步枪沿用博蒙特步枪的“象限式表尺”,还借鉴英国李-梅特福步枪的刺刀座,颇有“缝合感”。

  M.95步枪的核心设计,即枪机组件和供弹机构,都与G88的相似,本质上是德国工程师路易斯·施勒格尔米尔希基于毛瑟M1871/84和曼利夏M1886融合改进的产物。因此,M.95步枪的枪机采用“开栓待击”方式,逆时针旋转拉机柄时,带动机体发生旋转,通过斜面间的配合推动待击尾块后移,进而压缩击针簧,实现待击。顺时针旋转拉机柄闭锁枪机后,击针被阻铁扣住,此时扣动扳机,压下阻铁,待击尾块和击针则在弹簧的驱动下前冲,撞击膛内枪弹的底火,进行击发。

  M.95步枪沿用G88步枪的拨片式保险,这本是毛瑟的设计,被施勒格尔米尔希沿用到了G88上。向右拨保险,其会将待击尾块后移一小段距离并固定,使待击尾块和阻铁分离,不再受扳机和阻铁的控制。同时,保险也会锁住枪机,防止其发生旋转,避免因树枝、衣物等钩到拉机柄引发事故,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性。

  此外,M.95步枪还解决了G88步枪枪机固有的2个缺陷。其一,推弹入膛后,必须顺时针旋转拉机柄、使枪机闭锁,抽壳钩才能抱住弹壳底部。倘若没有旋转拉机柄就直接后拉枪机,弹膛内的弹则无法被抽壳钩抽出。这时,再次推弹上膛,下一发弹的弹头就会撞击膛内弹的底火,引发事故。其二,G88采用的分体式枪机在拆装时有机头丢失或遗漏的风险,而缺少机头的枪机与完整的枪机外观区别不大,士兵可能会将不完整的枪机装入机匣使用。为避免这2种事故,M.95步枪改变了弹底窝的形状,采用浮置抛壳挺安装在机头上,6.5mm突缘弹也更有利于抽壳钩抓住弹壳。

  后拉枪机时,抛壳挺后端撞到机匣上的枪机限位突起,向前移动顶出弹壳。抛壳挺前部设有斜面,装入枪机时,斜面向外顶开枪机阻笋,因此无需按压枪机释放钮。而缺失机头的枪机无抛壳挺,无法直接将枪机装入机匣——除非手动按下枪机释放钮。于是,“不要在装枪机时按下释放钮”成为操练中的一个重点,毕竟只有这样才能判断枪机是否完整,使用是否安全。

  为了方便握持、操作拉机柄,M.95步枪的拉机柄末端的球体比G88的大。拉机柄与机体连接部位还设有一条金属加强筋,可以抵在机匣外侧充当保险装置。当机体前端的闭锁突笋没有正常闭锁时,这条加强筋可以防止枪机向后飞出。

  M.95步枪使用5发曼利夏式漏夹装填、单排盒式弹仓供弹。弹仓后部设有释放钮,与弹仓内固定漏夹的卡笋相连。漏夹装入弹仓后,卡笋挂住漏夹后端的突起,向下按住漏夹,托弹板向上抬起这5发弹。当向前推动枪机时,机头将漏夹最上方的1发弹推入弹膛。

  漏夹为对称形状,上下两端不分正反,均设有抱弹口,以约束枪弹,防止其掉出。最后1发弹上膛后,空漏夹与托弹板分离,在重力作用下从弹仓底部的洞口掉出。若需在中途更换漏夹,只需后拉枪机,按压弹仓后部的释放钮,装有弹的漏夹就会在托弹板的推动下向上弹出。

  M.95步枪的准星为刀片状,通过下端的燕尾槽安装在准星底座上。照门为缺口式,表尺沿用博蒙特步枪的“象限式表尺”。不同于弧形表尺,其无前后滑动的游标。照门左右两侧设有卡笋,调节照门高度时,捏住两侧的卡笋像爬楼梯一样将照门逐级往上“抬”。

  M.95步枪的刺刀刃长14英寸(356mm),截面呈三角形,刀背朝上,起初带有一个锷叉,1900年被取消。

  生产:从斯太尔到汉布雷格

  M.95步枪的生产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

  起初,荷兰与奥匈帝国的军火巨头OEWG签订合同,向后者采购了4.7万支M.95步枪,并于1896年成功交付。1897年5月,为满足扩军需要,荷兰再次从OEWG订购了7.81万支M.95步枪。1899年,考虑到自主生产至关重要,荷兰尝试让本国的“炮兵机构”(Artillerie Inrichtingen, A.I.)负责生产。该机构的前身是1679年成立的“代尔夫特公司”,在1813年就开始利用蒸汽动力生产武器,1884年设立小型铸钢厂,开创了荷兰历史上首个成规模的钢铁生产,1887年更名为“炮兵机构”。

  1899年,荷兰从OEWG采购M.95步枪的枪管、机匣等主要零部件,并在“炮兵机构”完成最后的组装与加工,产量1万支。1900~1901年,“炮兵机构”又组装1.5万支。这些步枪的机匣左侧刻有“STEYR”(斯太尔)铭文,即OEWG的所在地。1904年,“炮兵机构”开始自主生产M.95步枪。这些在荷兰生产的步枪机匣左侧刻有“HEMBRUG”(汉布雷格)铭文,取自附近一座桥的名字。

  一战期间,M.95步枪的产量大幅度增长。截至1914年,荷军共装备23.4万支M.95步枪,但到了1917年,产量涨到34.4万支,“炮兵机构”平均每月就能生产1.2万支。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就有约47万支M.95步枪(陆军型)走下生产线。

  M.95步枪与卡宾枪分类

  荷兰M.95步枪与卡宾枪主要分为陆军、警察、海军和东印度陆军使用的4类。

  训练步枪

  M.95的训练步枪名为“KSO步枪”,机匣顶部和枪托左侧均刻有“K.S.O.”铭文。

  KSO步枪的枪管和枪机都经过专门改进,发射特制的5.5mm弹。这种训练弹塞在一个弹壳套中使用,可以直接装入M.95步枪的漏夹,操作和手感也能最大程度还原M.95步枪。

  除使用漏夹装填的版本外,还有一种“单打一”的训练步枪,其枪机更短,每次上膛需要手动将一发弹塞入“枪膛”(一个从枪管后方嵌入的线膛金属管)。

  战壕步枪

  一战期间,为了减少己方士兵的伤亡,许多国家在战壕内架起特制的“战壕步枪”。它们安装在金属或木制骨架上,带有潜望镜和联动扳机,能够让躲在战壕内的士兵向外射击。

  荷兰虽然在一战期间保持中立,潜在的威胁仍然促使陆军在1916年采用一种基于M.95的战壕步枪(Loopgraafgeweer)。

  该枪带有一个金属骨架,通过3个固定点与M.95步枪相连:一端充当枪托底板,用2枚螺钉固定在枪托后部;另一端用1枚螺钉固定在扳机护圈下方;还有一端通过插销和后部的背带环底座相固定。此外,该枪还在枪托下方装有联动扳机,士兵将步枪架在战壕边缘时,能够从下方扣动扳机,避免被敌军击中手指。

  枪托右侧设有插口,用于安装潜望镜,上面的卡笋由枪机释放钮改造而成。

  旧型1号卡宾枪

  荷兰步兵装备M.95步枪后,骑兵、炮兵、宪兵等使用卡宾枪的部队也急需用这种新武器取代过时的博蒙特或雷明顿单发卡宾枪。1896年,骑兵正式采用一款M.95卡宾枪,宪兵和工兵紧随其后。1909年,共有4类卡宾枪被骑兵、宪兵、工兵、炮兵、自行车步兵等兵种采用。

  一战期间,荷兰军方想方设法提升各型M.95步枪与卡宾枪的产量和装备量,但卡宾枪极度分化、种类繁杂带来了巨大阻碍。1917年12月,陆军总指挥要求将现有的4种卡宾枪合为一种通用的标准样式,但各兵种的长官都持有自己的想法,比如骑兵不想要炮兵的长刺刀,宪兵不想放弃折叠式刺刀……最终,这些长官取得胜利。1918年6月,4种新的卡宾枪诞生,老型号被称为“旧型(Oud Model)”,新型号则称为“新型(Nieuw Model)”。

  第一种卡宾枪便是骑兵在1896年采用的“旧型1号卡宾枪”,用于替代雷明顿单发卡宾枪。其总产量约8000支,在1918年被新型1号卡宾枪取代,但仍然服役到1940年。

  考虑到骑兵需要长时间将枪背在身后,该枪的背带环设在枪身左侧。由于骑兵骑马行进时非常颠簸,金属材质的弹仓会与士兵的军装频繁摩擦、剐蹭,这种卡宾枪的弹仓左侧装有木制护盖,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

  与其他国家的骑兵卡宾枪不同的是,1号旧型卡宾枪仍然采用直形拉机柄,而非下弯的拉机柄。为了减轻质量,其上护手被取消,大部分枪管裸露在外。由于骑兵配有马刀,该枪无配套的刺刀,直到一战期间,荷军才翻出库存的博蒙特刺刀加以改进,套到该枪的枪管上。

  旧型2号卡宾枪

  1896年,荷兰皇家宪兵采用“旧型2号卡宾枪”。其与旧型1号卡宾枪一样,于1896年投产,1918年被新型2号卡宾枪取代,但在军队中服役至1940年,产量约1800支。该枪最显著的特征是固定在枪口附近的折叠式刺刀。

  宪兵对折叠式刺刀情有独钟,将这个传统从前膛枪时代延续到了二战时期。此外,由于宪兵主要是步行行军,该枪的背带环设在枪身下方,弹仓左侧无木制护盖。这种卡宾枪的上护手也被取消。(待续)

  编辑/曾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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