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新旧世界”——美国哈林顿-理查森M1912/1916自动手枪(二)

  • 来源:轻兵器
  • 关键字:英国,专利,作用
  • 发布时间:2024-08-10 10:40

  ■ 东戎

  两个英国专利

  威廉姆·怀廷设计的6.35mm新枪基于1908年他获得的两项英国专利,即1908-18567号专利和1908-23200号专利,它们的主要内容均包含在后来成功申请的第918406号美国专利中。

  怀廷的这一设计在外形上很像此前推出的韦伯利-斯科特6.35mm M1907自动手枪,两者都有外露的击锤。但实际上两枪的差别也十分明显,最典型的是新枪套筒采用顶部敞开式设计,但又不同于同类其他手枪,套筒前上方没有横梁来连接套筒左右向前延伸的部分,而且两侧延伸部分厚度较大,以防止变形。这样的好处是不需像M1907套筒那样专门加工抛壳窗,套筒开始后坐时,与枪管后端之间自然形成了一个空当,弹壳就从中向上抛出。此外,新设计的复进簧为平行的左右2根,位于套筒后端上方加工出的复进簧室内,带有各自的复进簧导杆,导杆头从枪机前端面的小孔内伸出,兼作抛壳挺。带销子的抽壳钩则位于枪机前端面顶部,兼作膛内有弹指示器,枪弹上膛后,其销子顶端会从套筒顶部的小孔伸出,起到提示作用。

  2个专利之一的1908-23200号专利,主要是关于新设计的扳机、阻铁以及连接二者的扳机连杆部分。当击锤未压下时,扳机连杆保持在较低位置,无法接触扳机后部,不能与扳机连接。当击锤压下时,扳机连杆向上抬起,直接抵住扳机左后侧位置,与扳机形成连接。当扣动扳机时,该部分向后推动扳机连杆并释放击锤,在此过程中扳机向上移动,与扳机连杆断开连接。击锤释放后,扳机连杆又向下移动。当套筒后坐将击锤压下时,扳机连杆再次抬起,但在松开扳机之前,扳机无法与扳机连杆重新连接。

  与之相关的还有一个怀廷于1905年获得的第15982号英国专利,内容是关于扳机护圈的设计,这一护圈是可以拆卸的,两端各有一个凸耳,分别卡在枪管下端的凹槽和套筒座上。但这一设计会导致一个问题,那就是使用者在重新组合时容易搞错护圈的安装方向。因此,这一专利后来改进成1914-6954号专利,新专利中扳机护圈后端为了铰接,前部设有1个凸耳,作为将枪管锁定在套筒座上的卡笋,同时弹簧钢(弹簧钢指制造各类弹簧及其他弹性元件的专用合金钢)制成的护圈本身兼作套筒后坐时的缓冲器。

  怀廷1908年的设计另一个鲜明特色是,新枪的枪管、套筒和套筒座均通过各自横截面上突出或凹进的部分相互榫接的方式固定在一起。其优势是所有零部件可以相互支撑,从而能够有效抵抗每次发射循环过程中各部分受到的应力,缺点是零部件的形状比较复杂,尺寸配合要求较高,导致加工复杂、成本高昂。所以,尽管新设计确有很大程度的创新,但韦伯利-斯科特公司并未将其量产。

  同时,怀廷也在不断改进他的设计。此后各版方案的最大变化就是取消了外露式击锤,改为内藏式,这样枪身外部的轮廓更加光滑,防止击锤在使用者拔枪时钩挂衣物而影响速度,事实上流行的各种自卫手枪包括转轮手枪都会采用类似设计。在1910-20367号英国专利(该设计未申请美国专利)中,示意图中新枪的外形已经与后来的韦伯利-斯科特6.35mm M1912“无锤”袖珍手枪非常相似。在这一专利中,套筒后端增加了底板这个零件,底板的上缘加工有缺口,可兼作照门。

  6.35mm新枪的演变

  许多人认为,哈林顿-理查森武器公司的6.35mm新枪是以韦伯利-斯科特公司的授权专利为基础,利用自身的设计力量进行大幅度改进而成的。但通过现今发现的资料,特别是样枪证实,当年小哈林顿等人采取的策略简单得多,加之公司确实缺乏自动手枪设计方面的专业人才,所以6.35mm新枪几乎完全基于威廉姆·怀廷的设计,只是为了迎合美国客户的口味,对外表等细节进行了微小修改。

  与哈林顿-理查森6.35mm新枪相关的美国专利主要有3项。第一项是第863770号美国专利,该专利于1907年8月20日获得批准,专利权人是威廉姆·怀廷。不过,该专利的内容实际上是韦伯利-斯科特7.65mm M1905手枪的基本方案,而且特别突出了击锤保险的设计,其实这一装置在哈林顿-理查森武器公司的产品上并未使用过。这种奇怪现象其实只是当时美国枪械制造厂商通行的一种做法,即为自己的新产品申请多项专利,但其中大部分甚至是全部内容与实际产品关系并不大,其只是作为转移竞争对手注意力的“烟幕弹”,最终目的是防止竞争对手的模仿。当然,这一专利本身肯定是韦伯利-斯科特公司授权转让的,只是它与哈林顿-理查森6.35mm新枪并无实质关系。

  第二项专利是第918406号,该专利于1909年4月13日授予怀廷。这一专利才是真正的6.35mm新枪——采用惯性闭锁结构、内藏式击锤,只有当击锤扳起后扳机连杆才能连接扳机,同时枪管、套筒和套筒座之间采用榫接方式连接。但该专利中未包括可以锁定扳机的手动保险设计,尽管该结构已经出现在1908年制造的枪号为41308的韦伯利-斯科特样枪上。

  第三项专利是第1119124号,该专利由哈林顿-理查森武器公司员工弗雷德里克·史密斯申请,后转让给公司所有,内容主要是一种弹匣保险结构,可在弹匣取出后即将扳机锁定,防止此时使用者因粗心未检查膛内是否有弹,就随手扣动扳机而导致意外。该专利于1913年11月21日提交,并于1914年12月1日获得批准。从专利图纸来看,它显然是打算用在公司的6.35mm新枪上。但不知为何,最终量产的新枪并未采用这一设计。

  总的来说,与哈林顿-理查森6.35mm新枪最为接近的韦伯利-斯科特公司产品就是其6.35mm M1912“无锤”手枪:两者原理、大小、布局和弹匣释放方式均一样,都采用内藏式击锤,且有2根并列的复进簧,分解方法也基本一致。但二者的区别也很明显,后者套筒前端有横梁,而前者套筒前端是完全敞开的,后者的复进簧导杆兼作抛壳挺,前者起到这一作用的则是击针本身。最关键的一点是,前者的枪管、套筒和套筒座之间采用复杂的榫接方式连接,而后者并非如此。据说怀廷之所以避简就繁,是因为担心有人认为他的原始设计有侵犯柯尔特公司专利的嫌疑。

  目前已知的哈林顿-理查森6.35mm自动手枪最早的样枪序列号分别是35、48,外形与后来的量产型略有区别,样枪套筒后端与韦伯利-斯科特自动手枪一样是方方正正的,而后期量产型则略带圆弧形。样枪的套筒底板是一个独立的圆形零件,固定在套筒末端,而量产型则取消了这一零件,套筒底部是与套筒本身一体铣削出来的。早期样枪全枪长108.0mm,高78.7mm,枪管长53.3mm,空枪质量345g,量产标准型全枪长111.8mm,高77.5mm,枪管长53.3mm,空枪质量350g,也就是说量产型比样枪要稍长、稍重一些。此外,样枪的握把护板由电木塑料制造而成,且并非所有样枪表面都有标记,而量产型握把护板材料改为硬橡胶,枪身铭文的大小及具体位置会有稍许变化。这些说明该枪从开始投产到批量生产,细节上又经过了不少修改。

  哈林顿-理查森6.35mm自动手枪在1912年正式投产,所以该枪也被称为M1912,但这只是用来分类,通常情况下该枪被称为“哈林顿-理查森.25口径自动装填手枪”。该枪在套筒左侧、枪管下方位置,用小号大写字母分2行刻有“H&R自动装填/.25口径”的英文铭文;在套筒右侧,则用大号字母分3行刻有“哈林顿-理查森武器公司/美国马萨诸塞州伍斯特/专利日期”的英文铭文;在枪身左侧握把后侧位置,以及枪管和套筒的底部,刻有该枪的序列号。

  但在序列号为200的产品之前,哈林顿-理查森公司犯了个小错误,将专利申请的日期与授权的日期搞混了。公司并没有为此重新制作滚码机上的滚轮字模,而是简单地将成品上的错误日期磨去再重新打上正确的。直到1914年,生产的新枪序列号达到8000左右时,公司才重新制作了新字模,套筒右侧第3行内容相应改为:“专利:1907年8月20日,1909年4月13日”。新铭文的特点是字母之间加上了恰当的间隔,每行占据的宽度是相等的,看起来更加美观。

  哈林顿-理查森M1912自动手枪的使用方法和它的英国“亲戚”基本一样,与同时代的其他袖珍自动手枪也没有大的区别,分解起来也十分简单:首先将手动保险向下推至水平位置(即保险位置),然后卸下弹匣,拉动套筒察看,确保膛内无弹,接着将扳机护圈后端向下拉开,使护圈以前端为轴向前下方转动,然后就可以将枪管从后向前从套筒内拆下(对应1914-6954号英国专利部分内容),接下来就是分解套筒,但在推动套筒经过击锤顶部时,会感到一定阻力。大件分解完毕后,如要清洁套筒座内部,需拆下左侧握把护板,此时需先将手动保险推向上方(即射击位置),由于左侧握把护板上部厚度较薄,拆卸和安装时要小心,不要使其破损。

  哈林顿-理查森M1912手枪最大的问题是推出时间较迟,各种袖珍自卫手枪的竞争已经十分激烈,同时由于一战的影响,民用枪械市场受到了很大冲击,当然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价格上,与同一品牌的经济型转轮手枪相比,M1912的价格太贵,几乎是前者的一倍。由于销售成绩未达预期,M1912最终于1916年停产,最后的产品序列号为16630。该枪停产后,库存还销售了一段时间,至少到1918年,这种手枪仍保留在哈林顿-理查森武器公司的产品目录中。不过,与柯尔特M1908相比,哈林顿-理查森M1912手枪仍然是便宜的,1916年时柯尔特M1908的售价为每支16.5美元,而1918年哈林顿-理查森M1912的售价为每支11.5美元,两相比较,后者无疑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到1920年时,在柯特兰兄弟公司的销售目录中仍然能够看到哈林顿-理查森M1912手枪,但受到通货膨胀影响,连同邮费在内,价格已经上涨到每支20美元。

  韦伯利-斯科特授权3项新专利

  哈林顿-理查森武器公司提出生产7.65mm自动手枪的想法很早,但实际上真正推出却很迟。究其原因,这一计划受到了多重因素的影响。其中之一,就是直到1914年3月19日,即一战爆发的4个月之前,1914-6955号、1914-6956号等与7.65mm新枪相关的3项专利,才获得韦伯利-斯科特公司的正式授权,同时英方并未申请对应的美国专利。

  1914-6955号专利的内容是一种采用安装在套筒上部的螺旋复进簧以及内藏式击锤结构的自动手枪设计,该枪带有握把保险,且击针兼作抛壳挺。其中,水平安设的螺旋复进簧看似简单,却是与韦伯利-斯科特7.65mm自动手枪截然不同的重要方面,后者采用设置在套筒座握把右侧的“V”形板簧作为复进簧,当然1912年之后韦伯利-斯科特公司的产品也取消了这种老式的设计。关于这一点,很难说是谁参考了谁,许可协议是双向的,背后都是同一位威廉姆·怀廷。

  而1914-6956号专利与真正的哈林顿-理查森7.65mm新手枪更为接近,该专利中也设计了握把保险,其保险杆的上部向后弯曲形成阻铁的释放机构,当弹匣卸下时,握把保险整体向前倾斜并远离阻铁,起到弹匣保险的作用。如果弹匣已装入,但握把保险未受到正确挤压时,扳机连杆会向下倾斜,从而无法抵住扳机后部,只有在弹匣正确压住握把保险时,扳机连杆才会向上倾斜并连接扳机。

  过去一般认为,韦伯利-斯科特公司在1914年制造了7.65mm口径样枪,然后哈林顿-理查森武器公司的设计人员对授权的专利设计进行了改进,因此新枪是“旧世界技术与新世界创新的结合”。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早在1910年1月,韦伯利-斯科特公司已经至少制造了2支采用内藏击锤结构的7.65mm自动手枪样枪。这2支样枪后来均得以保存下来,为我们现今了解其发展演变提供了难得的实物佐证。

  其中,序列号为41307的样枪于1950年代被美国著名收藏家席德·阿伯曼购得。该枪全枪长154mm,高110.4mm,枪管长86.9mm,全枪质量558g。尽管其击锤已经改到了枪身内部,但还是保留了此前韦伯利-斯科特7.65mm自动手枪的大部分设计特征,比如前端带有横梁的套筒,安装在顶部并可兼作膛内有弹指示器的抽壳钩,在套筒下方设计有2根并列的复进簧,复进簧导杆向前伸出,兼作抛壳挺,后端则抵在套筒座末端专门加工出的2个突起上,套筒底板则是一个单独零件,依靠燕尾榫和定位销固定在套筒末端,主要设计均与1910-20367号英国专利类似。第41307号样枪的其他方面与韦伯利-斯科特M1908手枪基本相同,包括用来将枪管与套筒座固定在一起的活动式扳机护圈(分解时也要先拆开护圈),以及扳机、传动杆、阻铁、手动保险等部分的设计,弹匣容弹量同样为8发。总的来说,它与后来的哈林顿-理查森7.65mm新手枪尽管外观相似,但结构上有着很明显的区别,特别是第41307号样枪没有握把保险,扳机护圈从后端打开、向前转动以释放枪管,而且护圈也并不起到缓冲后坐力的作用。

  巧的是,另一支样枪也于1950年代中后期被同一位收藏家收入囊中。但这一支没有序列号,也无法得知确切的生产日期,不过依据3项英国专利的获得时间,可以判定样枪的制造时间不会早于1914年初。该枪全枪长165.1mm,高114.3mm,枪管长88.9mm,全枪质量578g。该枪没有序列号的原因可能是未经最后完成,因为虽然零部件动作、功能正常,但其表面镀铬的枪管中没有膛线,其他金属零件表面大多未经处理,还保留着钢铁的本色。该枪的结构与第41307号样枪已经有了很大区别,复进簧只有1根,安装在击针上方,击针兼作抛壳挺,抽壳钩仍安装在套筒顶部,同样兼作膛内有弹指示器,但增加了握把保险,同时具备弹匣保险功能,扳机护圈也是从前方打开而非后方。除扳机与锁定机构的形状不一样,而且没有手动保险之外,这支样枪看起来与后来的哈林顿-理查森7.65mm新手枪几乎完全相同。不过,样枪也有一个正式量产型上没有的空仓挂机功能,弹匣打空后,样枪的套筒会保持在打开状态。显然,这支没有序列号的样枪有很大可能就是7.65mm新手枪的原型枪。

  由此可见,新枪的整个设计和改进工作都应归功于韦伯利-斯科特公司,特别是威廉姆·怀廷。哈林顿-理查森武器公司仅仅进行了外观细节和生产技术方面的一些更改。

  哈林顿-理查森7.65mm自动手枪于1916年4月在伍斯特投产,因此该枪也被称为M1916,这一开始也标志着6.35mm M1912手枪生产的结束。(待续)

  编辑/曾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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