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不仅仅只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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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3-31 14:02
提出“消费与民生”主题,应该说是我国30年改革开放,消费市场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为市场导向的消费环境,并逐渐走向成熟的一个必然。消费牵动的不仅仅是消费者自身的个人权益,也同时带动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消费与民生的关系显然有别于我们早年所提出的“消费与服务”、“健康与维权”、“安全健康消费”等主题,它不再着眼于单独权利的细化,而是从宏观上去分析和了解消费与消费者所处的民生环境的真实关系。
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实际上分为三个步骤:1 消费前的分析判断:2 消费行为的实际发生:3 消费后续服务及维权阶段。作为消费类电子领域的专业时尚媒体,我们其实更关心的是老百姓消费行为的前2个步骤,售后服务和维权阶段随着我国相关法制法规的完善,我们必将会做到有法可依的阶段。而消费前的分析判断和实际消费行为的发生,更多的自主权均由消费者所掌控,面对市场化的消费环境,琳琅满目的消费产品,众多的消费者出现盲目、难分优劣的局面将是我们面对的第一难题。实际上,很多消费纠纷的产生便是消费者欠缺的专业性与市场引导不规范的矛盾所引发,至少说为消费纠纷的高发生率埋下了伏笔。
为此,我们是否应该转换一下对于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惯有维权、打假的认知,将消费思想和建议提前化,对正确的消费前分析判断加以引导-让消费者能够掌握更多的相关信息,解决消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便能将更多的消费纠纷扼杀于摇篮。本期杂志的专题“3.15——新年数码消费潮流我先知”的立意就是如此,不管是移动通信市场,还是火爆的平板电脑市场,我们都用专业的眼观、独特的视角加以透析,并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提出了适合的消费建议,力图让我们的读者真真正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费,用正确的消费为社会民生贡献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