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还是强奸?“情态证据”定真凶

  偷情还是强奸?无直接证据也能给犯罪嫌疑人治罪吗?本案正是在无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在断案时参考了原告和被告在法庭上所表现出来的“情态证据”,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2011年2月9日,春节过后上班的第一天,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的何娟检察官收到了一个来自四川西昌的沉甸甸的包裹,里面装的是核桃、枣子、香菇等当地的土特产。包裹里附有一封信:“……我女儿杜巧由于涉世不深,不幸被罪犯无情强暴,苦于无直接证据。幸得何娟等检察官努力搜集旁证,做到各种证据相互应证,最终揭开事实真相,惩治了罪犯……”

  夜半谈工作,老板强奸漂亮钢琴老师

  杜巧1988年2月出生于西昌市,2009年从四川音乐学院毕业后,应聘到丽声钢琴培训中心当钢琴老师。与她相恋四年的男友也已研究生毕业,两人打算年底结婚,幸福的未来就在前方。

  丽声钢琴培训中心的老板名叫赵建,1975年9月出生于四川省巴中市,2000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老板娘魏薇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是硕士研究生。杜巧对年轻有为的老板夫妇很是崇拜。

  2009年7月12日晚,杜巧正与同住女友谢虹一起逛街,赵建打来电话约杜巧出去唱唱歌,谈谈工作。深更半夜谈工作?杜巧感到很为难。但老板第一次约自己,她不敢拒绝。10多分钟后,赵建开着一辆银灰色别克车来接杜巧,顺便将谢虹先送回住处。由于怕与赵建唱歌节外生枝,杜巧悄悄让谢虹每隔半小时就给她打一次电话。随后,两人来到四川省体育馆旁一家海鲜店吃烧烤。

  吃饭时,赵建不停地强劝杜巧喝酒,两瓶啤酒快要喝完时,杜巧已有醉意。期间,谢虹多次打电话过来,杜巧想离开,都被赵建阻止了。接着,赵建又点了两瓶啤酒,说喝完就送杜巧回家。

  回去的路上,赵建边开车边伸手摸杜巧,突然对杜巧说:“我会和老婆离婚的,你愿不愿意嫁给我呢?”杜巧连忙说:“我和男朋友感情很好,我只爱我的男朋友!”赵建说自己平时也很苦闷,却找不到人倾诉。

  凌晨3时许,车在电子科技大学后门沙河公园停下,赵建将杜巧拉下车,按倒在草地上,开始撕她的衣裤,杜巧拼命挣扎。赵建低声威胁说:“你敢反抗,我就把你掐死!”接着又说:“我喜欢你,我会娶你的!”杜巧苦苦哀求:“你既然想要娶我,那等与我结婚后再做这些事吧。”但赵建根本不听她的哭求,直到得手为止。

  事后,赵建将杜巧拉回车上,将她送回了家。

  轻信老板,单纯女子7小时内再遭强奸

  回到租住地,已近凌晨4时,杜巧不停地痛哭。她想报案,又担心报案后会有很多人知道这件事,让自己和父母都抬不起头来,她更怕打算年底与自己结婚的男友知道后离开自己……她头脑混乱,甚至想到了死。

  谢虹看到杜巧痛哭流涕、全身发抖的样子,极力劝她报警。杜巧却一直犹豫不决。第二天早上,谢虹上班离开了。就在这时,赵建打来电话,说自己就在楼下,要将杜巧的毕业证还给她。当初应聘时,赵建扣下了杜巧的毕业证,杜巧一直想拿回来,他始终没有归还,现在却送来了。杜巧担心他一直在楼下被邻居看见影响不好,便让赵建上了楼。

  没想到赵建进门后,一把将杜巧紧紧抱住,将她的双手按在床上,开始脱她的衣服。引狼入室的杜巧以死抗争,却敌不过赵建……

  事后,赵建一番花言巧语安慰杜巧,并不停地说要娶她,还买来避孕药让她吃下。

  当晚,杜巧的男友约她见面,忍不住心中屈辱的杜巧一下子哭了。当惊慌不已的男友得知自己心爱的人7小时内被老板两次强奸,非但没有安慰她,还暴跳如雷:“脚长在你自己身上,你怎么不跑?”怒不可遏的男友不容商量,当即与杜巧分手。

  7月14日,杜巧终于对母亲说了自己的不幸遭遇,母亲竭力主张她报警。当日下午4时,杜巧走进派出所。很快,警方安排杜巧到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检查,诊断发现她右手、左肘、颈部、左臂部软组织挫伤,并对杜巧所提供内裤上的精斑进行了取证。

  然而,第二天,当赵建被刑警抓获归案时,却大呼冤枉,说自己根本没有强奸杜巧,他与杜巧发生性关系,是两厢情愿的事。

  赵建说,2009年7月12日当晚,当他将车开到电子科大附近沙河公园时,发现杜巧在哭,说男朋友不要她了,并说她想嫁给他,而自己什么事情都没做就送她回家了。两人分手时,杜巧对他说她的室友第二天8时30分要去上班,让他9点去找她,她有重要的事要说,自己便同意了。第二天他刚进杜巧的家门,杜巧就抱住了他。被美女抱着,自己有些意乱情迷,两人就发生了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杜巧一直都配合着他。

  2009年7月15日因涉嫌强奸,赵建被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8月21日被依法逮捕。

  2009年11月14日,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何娟检察官受理此案后,感到很棘手:公安机关在对杜巧所提供的内裤上的精斑进行DNA对比实验后,证明赵建与杜巧发生过性关系,但赵建对在电子科大沙河公园里与杜巧发生性关系予以否认,现有证据只是杜巧的陈述、证人谢虹的证词,物证为杜巧在案发时所穿的连衣裙。这些无法证明赵建是否对杜巧进行强奸。

  赵建对在杜巧的住处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不持异议,但称系双方自愿,且事前赵建是经杜巧同意后上楼的,而被害人也是在第二天才到公安机关报案……

  仔细分析后,何娟觉得可认定赵建与杜巧曾经发生了性关系,但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证据不足。

  无直接证据也能判案,无良老板恶有恶报

  为了确认所有证据是否真实,何娟决定找杜巧询问,核实既有证据。

  接触杜巧时,何娟发现杜巧表现得非常委屈。起先,她试探性地问杜巧母女,如果赵建愿意赔偿一定数量的钱作为补偿,是否愿意不追究赵建的责任。顾及到女儿的名声,杜巧的母亲便说如果赔偿的金额适度,能表达赵建的悔意,可以不追究赵建的责任。

  当然,刑事责任绝不是赔钱就可以不追究的,何娟有意这样问杜巧母女,是想摸清杜巧跟赵建发生性关系到底是不是强奸。没想到母亲的话音刚落,杜巧便对母亲吼道:“给再多钱我也不原谅他!你要接受他的赔款,我就从这窗口跳下去!”

  看到杜巧歇斯底里的样子,何娟心里有了数:这个女孩心里一定很屈辱,不然不会有如此过激的反应。于是她便向杜巧询问当天发生的事情,但杜巧怎么也不说,只是伤心地哭。最后,何娟费了好一番功夫,杜巧才将自己被赵建在7小时内两次强奸的细节说了出来。

  2010年3月26日,何娟再次约见杜巧,针对杜巧为什么要将案发时所穿内裤进行保留,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报案,为什么还要让赵建上楼以至于第二次被强奸等尚不清楚的问题进行了询问。

  经过这次询问,何娟了解到那条内裤不是杜巧刻意保留的,只是无意间丢在房间的角落;而没有报案则是她不相信法律,当时只想死;杜巧被赵建第二次强奸是轻信所致——赵建说要将毕业证还给她,并且保证不会对她怎么样,杜巧才让赵建上楼。

  在问到法院开庭是否愿意出庭作证时,杜巧却表示不愿意,但杜巧希望追究赵建的刑事责任,希望他被重重判刑……

  在接触杜巧的过程中,何娟从杜巧表现出的种种情绪判断,杜巧被赵建强奸的可能性很大,但却苦于无直接证据。最令何娟着急的是,杜巧不愿意出庭。这个案子胜算不大,被害人如果不愿意出庭,结果可能更难将罪犯绳之以法。好在经过多次劝说努力后,杜巧最终愿意出庭,这让办案人员信心大增,因为在目前直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庭审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双方所表现出来的情态特征或许能够成为判案的证据。

  所谓的“情态证据”,是指提供口头证据者在陈述时外显的各种下意识反应和活动。情态信息是一种主要依靠直觉进行认知的生理与心理活动的对应伴生关系,具有客观表达证人内心活动的特性,在刑事诉讼领域可被用于辅助判断人证的可靠性,也可被用作侦查线索和少数特殊案件中的实质证据。情态证据在我国虽尚不具备形式合法性,但却在判案时能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2010年9月2日,此案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公诉人与被告人在庭上唇枪舌战。

  开庭前,站在被告席上的赵建与其代理律师谈笑风生。赵建辩称,自己来自偏僻的农村,考入电子科技大学不易,毕业后又打过几年工,开办艺术培训中心也不久。妻子是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职业好,人漂亮,还放弃了出国深造的机会与他一起创业,他没有理由不珍惜所拥有的一切,而对员工起意。

  赵建否认自己在2009年7月13日凌晨3时许与杜巧发生过性关系。他认为杜巧所说的时间、地点,以及遍布成都的各种监控探头,根本不具备发生强奸案的条件。同时,假如杜巧真被强奸,她一定羞愤难当,怎么会让自己开车送她回她的住处?又怎会在第二天让他再次进入她的房间?他承认曾于2009年7月13日早上9时许与杜巧发生过性关系,但那是双方自愿的偷情,而非强奸。

  赵建的律师也称,杜巧为了证明赵建与她发生性行为是强奸,给警方提供了她的有赵建体液的衣服,这说明她是有备而来。而且她之所以在与赵建发生性关系一天多后才报案,那是因为在这期间,她在和赵建谈金钱赔偿条件,她的条件没有得到满足才以强奸报案。报案后杜巧音信全无,而她的家人则打电话向赵建妻子要钱,狮子大开口地索要60万元,说可以私了,撤案。之后索要的金额逐渐降为7万元,并威胁赵建的妻子……因此,不排除该案有杜巧设计的可能……

  然而,就在这时,杜巧推开法庭的大门,走进了庭审现场。万万没想到杜巧会出庭的赵建,见到杜巧后,突然一激灵,头不自觉地低了下去,目光不敢与杜巧对视。

  而杜巧自从进庭审大厅后,便对赵建怒目而视,并多次想冲过去与他拼命。之后的庭审,杜巧悲痛欲绝地陈述了自己被赵建两次强奸的过程,陈述之时泣不成声,几次停顿,几次欲与赵建拼个鱼死网破,在调整了情绪之后才又接着陈述。杜巧的母亲在陈述女儿被赵建凌辱后的一些痛苦反应时,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并怒骂赵建毁了自己女儿的一生。

  面对杜巧母女激烈的反应,此后在庭上的赵建便没再为自己辩护。非但如此,他看到杜巧母女的悲伤,甚至还主动表示,自己愿意给杜巧补偿2.5万元的精神伤害赔偿费。

  作为公诉人,何娟在庭上义正词严。她首先反驳赵建,法庭是讲证据的,他辩称自己对员工没有起意的分析,并不能佐证是否发生强奸,也不能掩盖发生强奸的事实。赵建之所以在杜巧出现后不再为自己辩护,同时还愿意额外支付杜巧2.5万元的精神伤害赔偿费,是赵建心里明白,自己对杜巧伤害得深,使其工作、男友、名誉全都丢失,还差点自寻短见,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实在无法再继续为自己辩护。因而检方指控有杜巧室友谢虹的证言和其自身的陈述,以及伤情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同时有杜巧和赵建在庭上所表现出来的情态证据作参考,法庭理应判决其构成强奸罪。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被告人赵建在2009年7月13日的7小时内对被害人杜巧实施两次强奸的行为无直接证据,但因有证人谢虹的证词、被害人杜巧的伤情证明及鉴定结论相互印证,并参考赵建和杜巧二人在庭上的“情态”表现判定,赵建犯强奸罪的罪名成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此次以“情态证据”作为定罪的关键依据,在国内尚属罕见。虽然在警方和检方的密切配合、积极努力之下,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年轻的女孩们更应该以此为戒,时刻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以免受到伤害;一旦受到侵犯,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否则可能造成犯罪证据流失,犯罪嫌疑人借机狡辩等对自身更为不利的状况发生。

  (文中人物、丽声钢琴培训中心为化名。)

  (责编/方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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