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为人妻的女性朋友们:请不要放弃你的性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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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9-28 10:36
性爱,这是夫妻间的重要生活组成部分。许多夫妻,结婚时间久了,出于性感觉的疲劳,常常以为性爱可有可无。丈夫常常忽略妻子的性反应,妻子甚至常常申斥丈夫:“这么大岁数了还没有正事!”夫妻间什么是正事?夫妻间多大岁数性爱都是第一正事。吃穿,自己都可以独自完成,惟独性爱必须是双方共同来做的。由于男女生理上的差别,女性到了四十来岁进入更年前期,常常因为生理与心理等原因,对于性爱的兴趣淡漠,甚至厌烦。
夫妻间的性爱是非常微妙的,随着婚姻时间的延长,夫妻性爱不再是激情的结果。虽说没有性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两性相爱必须两情相悦。可是婚后,由于生理和心理的差异,真正夫妻双方都兴浓的性爱是非常有限的,即便人为地同步,也是有限度的。夫妻生活十多年后,彼此的性感觉都开始出现疲劳,激情殆尽,同步起来就更困难了。就女性而言,传统的性观念,让女性在性爱上缺乏主动,这个阶段便难以激起丈夫的性欲望,对于工作压力大的男人,更是难凭女性的自然性因素与暗示获得性生理上的同步。有的比较前卫的女性朋友,知道这个原理,偶尔采取些主动,却往往引起丈夫的疑虑,怀疑妻子是不是有了外遇。弄得做妻子的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这时如果有年轻的女性投怀送抱,大多数男人是难以凭道德守住底线的。妻子们,这是你们客观上放弃了性爱的权利,才让别的女人钻了空子。
道德对于性感觉的约束力并不是很强,丈夫可能因为性感觉疲劳,难以产生性兴致。但这不等于做丈夫的心理性需要也麻木了。男人承认了自己性功能的丧失,就等于承认了自己无能,已经残废了。做妻子的要是不懂这个道理,在当今社会只要条件允许,被插足是迟早的事。所以做妻子的女性朋友,不要放弃你的性阵地,那是你在丈夫身体上的特权。妻子对于丈夫,丈夫对于妻子不但有生活的责任,还有性的“义务”,对于家庭的性义务。缺少了性这个粘结剂,家庭就会散了。既然是夫妻了,彼此都要考虑对方的性需要,而不应该仅以自己的性需要为夫妻性生活的前提。努力满足对方性生理与心理需要才是婚姻关系最佳稳定剂。男人缺少了性的滋润,不但生理上会枯萎,心理上也会枯萎的。滋润好你的丈夫或者妻子,你的家庭才会最大限度地稳定。
夫妻间的性关系是由男女生理结构决定的。做妻子的即便没有任何生理反应,也能勉强做爱。可是做丈夫的,如果心理上调适不好,生理上的性活动是根本无法完成的。这就要求,做妻子的要承担相对较多的性义务。这没有什么不公平,男女平等也不是从这来判断的。这就像女人生孩子,而男人想生也做不到一样,不能说这不公平。
喜新厌旧是种感觉,可以克制,也可以加以利用。心理上的喜新厌旧,能通过增强文化修养予以抑制,如果日积月累形成了生理上的喜新厌旧,见了配偶没有了生理反应,这就克服不了,就只剩下离婚一条路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其中(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几款可能都涉及性爱的丧失。
在生活中,婚姻家庭危机,除了道德以外还有许多是非道德的因素。造成家庭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夫妻缺少性心理上的沟通。绝大多数的夫妻性活动都是跟着感觉走的。当这种感觉迟钝时,性就迷失了方向,婚外情,二奶三奶甚至X奶就涌入人们的生活。而从夫妻的角度,能够维护家庭稳定的只能是充分发挥内因的作用。性生活就是最重要的内因。
时下中国男性婚外情的比例远比女性高。这不仅是因为男性是社会活动的主要承担者,也有女性对自己性权利客观上的主动放弃。男人喜欢年轻漂亮的女性,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只有让道德、法律与女性的性爱努力共同发挥作用才能维护妻子们想要的家庭权利。时代变了。妻子们的性观念也要改变。不然就只能被动受感情的伤害。但是这种改变不是鼓励女性朋友对性问题的不严肃,而是让女性的性活动与自己家庭愿望同步。可能有的女性读者看到要说“凭什么呀”!就凭你的美貌会随着岁月离去!就凭其他漂亮的女性与你一样喜欢优秀的男人!就凭你还不想放弃(当然如果你已经毫不在意你的丈夫就不需要做任何努力了)!婚姻不是注册了就万事大吉,是需要经营的。这种经营主要就是经营“性”。
前面提到传统观念导致妻子们的困惑,这种困惑主要是缺少性沟通导致的。你突然一改多年来的性生活习惯,难免不让丈夫生疑。丈夫被妻子性需要是对丈夫的最高奖赏,只要你与丈夫讲明白道理,这个困惑是一定会解除的。都说女性是语言的天才,那就发挥天才作用,为自己争取一份安宁与幸福。这种沟通最好在新婚时就开始,人都有一个思维定式,新婚时就开始做这方面的沟通,丈夫不会怀疑,以后更容易接受。大多数已婚的女性朋友,就需要抓住丈夫的性格特点,找准契机,与丈夫开始这个话题了。要做到循序渐进,不要期望一次把所有心结都打开。必要时与丈夫看一些生活片,这在西方世界是增强夫妻性生活质量的手段之一。黄色不是针对任何人都有害的,只是针对一些青少年与未婚没有性伴侣的人存在负面效应。对于夫妻不但无害还有益处。据资料显示,西方的电视节目,是分时间段的,午夜以后,常常播放生活片。电影也是分成年人专场与普通场。
除了性义务,婚姻中还有性尊严底线的问题。夫妻间性活动不存在谁主动就没有面子问题。相反主动一方倒显出对性权利的信心。但万事都有个度,一个朋友与我谈起人性问题,他说他的老伴一生几乎没有过半点主动,他一辈子就感觉像个性乞丐一般。即便是夫妻,妻子拒绝丈夫的性要求,也要讲艺术性。男人,尤其是一个有教养的男人,最容易在性问题上受伤。那种“我告诉你了,别碰我”,只要说一次足以让有文化素养的丈夫记一辈子。这种心理伤害终生都不能痊愈。所以朋友走到今天,年已半百还要离异,我是非常能理解的。
去年一个中年男性向我咨询时,他说,他的妻子十几年来一直用性生活作为控制他的手段,他厌恶极了,坚决要跟妻子离婚,他说可以放弃所有财产,带着孩子净身出门。我劝他做些挽回的努力,他说现在他已经无法在她面前产生丈夫的生理反应了,只能离婚。后来,他和妻子离婚时,他的妻子查了很长时间也没有查出个第三者。
亲爱的为人妻的女性朋友们,希望履行你们的性义务,不要触及一个男人性尊严的底线,这是你们维护家庭稳定不可回避的程序。
(责编/方堃)
E-mail:fangkun21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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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性爱是非常微妙的,随着婚姻时间的延长,夫妻性爱不再是激情的结果。虽说没有性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两性相爱必须两情相悦。可是婚后,由于生理和心理的差异,真正夫妻双方都兴浓的性爱是非常有限的,即便人为地同步,也是有限度的。夫妻生活十多年后,彼此的性感觉都开始出现疲劳,激情殆尽,同步起来就更困难了。就女性而言,传统的性观念,让女性在性爱上缺乏主动,这个阶段便难以激起丈夫的性欲望,对于工作压力大的男人,更是难凭女性的自然性因素与暗示获得性生理上的同步。有的比较前卫的女性朋友,知道这个原理,偶尔采取些主动,却往往引起丈夫的疑虑,怀疑妻子是不是有了外遇。弄得做妻子的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这时如果有年轻的女性投怀送抱,大多数男人是难以凭道德守住底线的。妻子们,这是你们客观上放弃了性爱的权利,才让别的女人钻了空子。
道德对于性感觉的约束力并不是很强,丈夫可能因为性感觉疲劳,难以产生性兴致。但这不等于做丈夫的心理性需要也麻木了。男人承认了自己性功能的丧失,就等于承认了自己无能,已经残废了。做妻子的要是不懂这个道理,在当今社会只要条件允许,被插足是迟早的事。所以做妻子的女性朋友,不要放弃你的性阵地,那是你在丈夫身体上的特权。妻子对于丈夫,丈夫对于妻子不但有生活的责任,还有性的“义务”,对于家庭的性义务。缺少了性这个粘结剂,家庭就会散了。既然是夫妻了,彼此都要考虑对方的性需要,而不应该仅以自己的性需要为夫妻性生活的前提。努力满足对方性生理与心理需要才是婚姻关系最佳稳定剂。男人缺少了性的滋润,不但生理上会枯萎,心理上也会枯萎的。滋润好你的丈夫或者妻子,你的家庭才会最大限度地稳定。
夫妻间的性关系是由男女生理结构决定的。做妻子的即便没有任何生理反应,也能勉强做爱。可是做丈夫的,如果心理上调适不好,生理上的性活动是根本无法完成的。这就要求,做妻子的要承担相对较多的性义务。这没有什么不公平,男女平等也不是从这来判断的。这就像女人生孩子,而男人想生也做不到一样,不能说这不公平。
喜新厌旧是种感觉,可以克制,也可以加以利用。心理上的喜新厌旧,能通过增强文化修养予以抑制,如果日积月累形成了生理上的喜新厌旧,见了配偶没有了生理反应,这就克服不了,就只剩下离婚一条路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其中(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几款可能都涉及性爱的丧失。
在生活中,婚姻家庭危机,除了道德以外还有许多是非道德的因素。造成家庭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夫妻缺少性心理上的沟通。绝大多数的夫妻性活动都是跟着感觉走的。当这种感觉迟钝时,性就迷失了方向,婚外情,二奶三奶甚至X奶就涌入人们的生活。而从夫妻的角度,能够维护家庭稳定的只能是充分发挥内因的作用。性生活就是最重要的内因。
时下中国男性婚外情的比例远比女性高。这不仅是因为男性是社会活动的主要承担者,也有女性对自己性权利客观上的主动放弃。男人喜欢年轻漂亮的女性,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只有让道德、法律与女性的性爱努力共同发挥作用才能维护妻子们想要的家庭权利。时代变了。妻子们的性观念也要改变。不然就只能被动受感情的伤害。但是这种改变不是鼓励女性朋友对性问题的不严肃,而是让女性的性活动与自己家庭愿望同步。可能有的女性读者看到要说“凭什么呀”!就凭你的美貌会随着岁月离去!就凭其他漂亮的女性与你一样喜欢优秀的男人!就凭你还不想放弃(当然如果你已经毫不在意你的丈夫就不需要做任何努力了)!婚姻不是注册了就万事大吉,是需要经营的。这种经营主要就是经营“性”。
前面提到传统观念导致妻子们的困惑,这种困惑主要是缺少性沟通导致的。你突然一改多年来的性生活习惯,难免不让丈夫生疑。丈夫被妻子性需要是对丈夫的最高奖赏,只要你与丈夫讲明白道理,这个困惑是一定会解除的。都说女性是语言的天才,那就发挥天才作用,为自己争取一份安宁与幸福。这种沟通最好在新婚时就开始,人都有一个思维定式,新婚时就开始做这方面的沟通,丈夫不会怀疑,以后更容易接受。大多数已婚的女性朋友,就需要抓住丈夫的性格特点,找准契机,与丈夫开始这个话题了。要做到循序渐进,不要期望一次把所有心结都打开。必要时与丈夫看一些生活片,这在西方世界是增强夫妻性生活质量的手段之一。黄色不是针对任何人都有害的,只是针对一些青少年与未婚没有性伴侣的人存在负面效应。对于夫妻不但无害还有益处。据资料显示,西方的电视节目,是分时间段的,午夜以后,常常播放生活片。电影也是分成年人专场与普通场。
除了性义务,婚姻中还有性尊严底线的问题。夫妻间性活动不存在谁主动就没有面子问题。相反主动一方倒显出对性权利的信心。但万事都有个度,一个朋友与我谈起人性问题,他说他的老伴一生几乎没有过半点主动,他一辈子就感觉像个性乞丐一般。即便是夫妻,妻子拒绝丈夫的性要求,也要讲艺术性。男人,尤其是一个有教养的男人,最容易在性问题上受伤。那种“我告诉你了,别碰我”,只要说一次足以让有文化素养的丈夫记一辈子。这种心理伤害终生都不能痊愈。所以朋友走到今天,年已半百还要离异,我是非常能理解的。
去年一个中年男性向我咨询时,他说,他的妻子十几年来一直用性生活作为控制他的手段,他厌恶极了,坚决要跟妻子离婚,他说可以放弃所有财产,带着孩子净身出门。我劝他做些挽回的努力,他说现在他已经无法在她面前产生丈夫的生理反应了,只能离婚。后来,他和妻子离婚时,他的妻子查了很长时间也没有查出个第三者。
亲爱的为人妻的女性朋友们,希望履行你们的性义务,不要触及一个男人性尊严的底线,这是你们维护家庭稳定不可回避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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