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尚”,我基本认同陈村的观点:时尚属于那种“饭吃饱了”才想出来的东西。西梁不正东梁歪,现在基本是看欧美的眼色。他们较早就吃饱了,所以有闲心把时尚打造得一五一十。人一陷入时尚,社会就安定了。他们的本事在于让你被时尚愚弄了还很得意。什么事情最好不要说穿。时尚有什么用呢?无非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谁不想当时尚的贱民就必须跟着走……
不才如我,觉得每天把“时尚”当做重要思考内容,是地球上浅薄雌性们的行为,但当看完这本《古董衣情缘》,我开始愿意承认“时尚史、服饰考古学”等等确实也是一门学问,有一定意义。
它是这么本书:每次我(在地铁上、公交车上、银行和饭馆里)拿起这本书,都要对着封面凝视几秒再进入正文。粉绿底色上,穿浅蓝色束身衣的女孩背对观众,以漂亮的蝴蝶骨示人,嫩白的脖颈之上是一蓬飞扬金发,头发里插满了奶黄、玫红、珊瑚色的朵朵玫瑰和雏菊。下面一圈雪白的蕾丝花边绕书一周,像是裙裾或内衣的边缘,因此印在上面的宣传语“最受欢迎的治愈系女性小说”等字样看上去也可爱多了。我的藏书里没一本封面比这个漂亮。轻倩、俏丽、柔媚,封面与内文达成了很好的一致。
本书英文名是《A Vintage Affair》,其实“Antique”才是真正“古董”的意思,是博物馆里具有历史价值的珍藏;而“Vintage”本意为“葡萄酒”、“古色古香”,现在用来称呼“近代古董”,通常指1940年到1980年这一段时间中的精品旧货。古董衣来自一些老名媛的衣柜,几十年后会再回到一些新名媛的身上去。凯特摩斯、妮可基德曼等人都是“Vintage Fashion”的追随者和倡导者。目前古董衣的销售已颇成气候,古董衣店老板像考古学家、探险家一样,到各国拍卖会、跳蚤市场搜寻、购买年代久远、保存完好的古旧美衣。好莱坞某古董衣销售商说:“最好的东西都来自私人衣橱。”他从凯瑟琳o德纳芙的公寓和老牌邦女郎吉尔的贝弗利山庄宅邸里地得到了大量珍贵的古董华服。
书中女主角菲比也热衷于收藏古董衣,喜欢到法国跳蚤市场淘货。属于自己的店“古董衣部落”开张了,菲比一边认真经营小店,一边努力要走出好友艾玛猝死的心障,她认为自己造成了艾玛的死。在开店过程中,她结识了英俊的记者丹、富有却有个难缠女儿的中年商人迈尔斯,对两者都产生了情愫。因为到一位老夫人家中回收古董衣,她也得以耳闻一个与犹太小女孩和奥斯维辛集中营有关的悲惨故事,并暗下决心要帮助身患绝症的老夫人找到当年挚友……对不起,剧情简介到这儿就该插入省略号了。
看了十几页我就明白,这其实仍是一个关于关于爱情和友情的故事。开小店疗伤的故事,又如电影《海鸥食堂》。这个故事之外的巨大福利是穿插了各类专业古董衣学问--书中的菲比就读到了艺术学院的时尚史学位,书中关于古董衣的讲解和介绍,够愿意入门者入个门了。不想入门的,也尽可以欣赏。感谢菲比,我学会了好多名词:汤匙领、双绉、茧形大衣、茶会礼服、渔网下摆……还记住了几个设计大师:Madame Gres(格蕾丝夫人)、EmiliooPucci(埃米利奥o璞琪)--玛丽莲o梦露是穿着最爱的Pucci绿色丝质长裙下葬的。
为什么要追捧古董衣?第一章,菲比借助记者丹的采访说出了精彩的理解:古董衣不同于新衣服的正是它几十年前曾做过某个女人的闺房爱宠,“它们包含了某个人的生活经历。这套衣服上有40年代早期的英国标签,所以我会想,战争期间这个女人经历了什么?她的丈夫活下来了吗?她活下来了吗?……看这些精致的鞋子,我就想象着它们的女主人穿着它们起床,散步、跳舞或亲吻某个人。当你买了一件古董衣,你不仅仅是在买面料和做工--你买的还是某个人的过去。我给这些衣服一段新的生命……”
在主角之外,不少配角也颇精彩,比如衣服袜子配色古怪、钟情黑白电影的记者丹,比如情人迈尔斯宠坏的千金娇女罗克珊,比如把手机烟盒等等都放在乳沟里的占卜师玛吉。而本书唯一的缺点是:没有插图!!!当读到小说中的糖果粉、橘绿色、柠檬黄的蛋糕裙,咖啡牛奶色丝绸衬衫,缝着管珠和银色亮片的金色棱纹绸晚礼服,果子露般粉色和绿色图案丝绒阔脚裤,海绿色雪纺鸡尾酒会礼服裙,带曳地鱼尾下摆的缎料晚礼服,鸽灰色礼裙……眼睛舌头都流着口水的我真希望再翻一页就能出现图片,来解解这些古董衣文字造成的渴。
题外话:那些热爱时尚的女人的灵魂,会不会回来栖居在自己最心爱的一件华服中?成人礼上穿的有精美褶裥的礼服,与爱人第一次共舞时穿的亮片舞会裙……那么一座挂满古董衣的衣柜就像一个嘈杂的鸡尾酒会会场了,在夜半时分,她们会互相品评、惆怅地回想韶年时光么?
作者:纳兰妙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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