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的狂欢与落寞

  • 来源:互联网周刊
  • 关键字:数字音乐,酷我,付费
  • 发布时间:2013-03-26 16:57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一曲《我和你》唱遍了大江南北,很多用户的手机彩铃都换成了这首歌,大部分用户都是通过互联网的渠道来获取歌曲。据统计,从8日22时至9日24时,《我和你》的无线网络下载量超过573万次,每小时有22万人次下载,开创了全球音乐单曲发售的速度纪录。

  如今人们上网看新闻,看视频,听音乐早已成为一种习惯,这种习惯背后却是被深刻改变的产业发展面貌。门户网站改变了平面媒体产业,视频网站则冲击了传统的影院观影模式,数字音乐更是在某种程度上摧毁了传统的唱片产业,开创了音乐产业的新格局。

  整个数字音乐产业的市场规模急剧扩大,2000年数字音乐悄然起步,那时候人们根本无法预测它的发展前景,但是2004年这一市场的规模增长到17.3亿元,2010年更是攀升至120亿元。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更是推动了产业的继续扩张,数字音乐就像一场狂欢,用户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数字音乐是新技术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自诞生之日起,就在全世界刮起了音乐旋风。

  数字音乐溯源

  上世界九十年代中期,数字音乐传播活动已经开始出现,其后到本世纪初步入商业化发展的轨道。其后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六个阶段:在线自由交流阶段,在线音乐下载平台出现,便携式数字播放器诞生,苹果创造iPod+iTunes模式,传统音乐产业的擅变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革命带来的新气象。

  1)在线自由交流阶段

  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由于网络传输速度很慢,通过互联网共享数字化的音乐被认为是可望不可及的梦想。1993年,MP3音频压缩技术诞生。MP3是MPEG AudioLayer3的缩写,这项技术可以将一首CD音乐压缩到只有几个MB的容量,使之能够在互联网上快速复制流传。该技术出现之后迅速流行,许多音乐爱好者将自己的CD音乐转成MP3格式放到互联网上供其他用户自由下载。这就是最早的数字音乐传播活动。在这个时期,网上的数字音乐传播完全处于一种自发、无序的状态,交流的范围仅限于当时数量并不多且追赶时髦的多媒体PC用户,所传播的也都是没有获得授权的盗版音乐。

  九十年代中后期,PC机获得大范围普及,MP3音乐的交流共享活动发展迅速。尤其是在p2p技术发明后,使用者只要安装这套软件,就可以通过一个平台,直接连接到另一台也装了软件电脑上,复制想要的歌曲,音乐在网络中的流通速度和范围都更上了一层楼。虽然这种交流不为版权法所许可,但当时的唱片业尚未意识到其身上蕴涵的颠覆性力量,也从未考虑过有朝一日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赚钱。所以虽然互联网上的数字音乐交流活动愈来愈兴盛,但相关的约束和管理措施却迟迟没有出台。

  2)在线音乐下载平台出现

  网络音乐传播影响的日益扩大让一些头脑敏锐的人看到了其中蕴藏的巨大商机。九十年代后期,专门的音乐下载网站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Napster、MP3 .com等。

  MP3.com网站1997年开张,除了提供免费音乐下载和有关MP3发展的各项最新消息,还为具有潜力的音乐家们提供作品发布等服务。在开张第一天,其访问人数就超过了1万。不到一个月,就有许多网络广告商上门寻求合作。投资公司也迅速向其伸出了橄榄枝。MP3.com很快成为了在线音乐领域的领军者。

  Napster网站1999年成立,它建立在由一个19岁的年轻人尚·范宁(shawnFanning)开发的在线音乐交换程序的基础上。NaPster创新了互联网的沟通方式,短短两年间,使用上的便捷性和完全免费的音乐共享体验使NaPster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迅速扩大,其用户数量呈几何级数增长趋势,2001年初达到了惊人的6500万!

  在线音乐下载平台的出现为世界各地的乐迷共享音乐提供了极大便利,也预示着数字音乐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这一阶段,基于互联网的数字音乐传播无论是从规模还是影响力上都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这个时候的数字音乐传播仍没有进入收费阶段。各网站多是采用以免费音乐资源聚集受众,进而吸引广告商的方式来赚钱。

  3)便携式数字播放器诞生

  最初的MP3文件只能由电脑来播放,随着MP3的逐渐流行,随时随地欣赏MP3音乐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一些硬件生产厂商抓住机会推出了可以随身携带的MP3音乐播放器。1998年,韩国世韩公司生产出了全球第一台MP3播放器——MP MANMPF 10。当年年底,美国的帝盟公司推出了该领域中第一款具有影响力的产品——Rio300型MP3播放器。便携式数码音乐播放器为消费者塑造了一种全新数字音乐欣赏体验,上市后很快就获得了消费者和电子消费品生产商的追捧。索尼、三星等一大批知名企业纷纷进入这一生产领域,数字音乐播放器市场一时间群雄并起。2001年,时尚卓越的PC厂商苹果公司推出了划时代的产品iPod。优良的品质和富于创新性的设计让它成为了数字音乐播放器领域最杰出的代表。

  数字音乐的火爆也激发了手机生产商的灵感。2000年,西门子公司推出首部内置MP3播放器的6688智能型GSM新手机,诺基亚、摩托罗拉等知名移动通讯器材生产厂家随后也纷纷推出了自己的音乐手机产品。目前,具有音乐播放功能的手机已经成为了移动通讯市场上的宠儿,在市场销售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

  便携式数码音乐播放器的意义不仅在于可以让人们方便地聆听数字音乐,更重要的是它促使数字化的音乐走下网络直接进入了我们的生活。手机的普及程度远远高于数字音乐播放器,音乐手机的出现进一步扩展了数字音乐的用户群。这两种产品共同刺激着人们对数字音乐的需求,互联网和无线平台上的音乐下载量与日俱增。

  4)苹果创造iPod+iTunes模式

  在数字音乐发展的早期,可行的赢利模式的缺乏使其始终难以驶入大规模商业化发展的轨道。免费几乎成了数字音乐的代名词。这一难题在苹果公司手里得到了解决。

  借助影响力巨大的iPod播放器,苹果公司于2003年创立了iTunes在线音乐商店,创造了将播放器和正版音乐“捆绑”销售的数字音乐销售模式。iTunes在线音乐商店迅速获得了商业上的成功。iPod+ITunes模式成为了数字音乐史上第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它为数字音乐的收费下载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样板,让全世界的唱片公司、硬件生产商、网络服务商等看到在通过网络销售正版音乐的可行性。接下来的几年里,这一模式在全世界被拷贝。数字音乐由此进入了产业化发展的阶段。

  5)传统音乐产业的擅变

  如今,国际知名的大唱片公司几乎都建立起了自己的数字音乐网站或是积极参与到了数字音乐产业链中。唱片公司与新技术平台的结合对双方来说都是好事:依托新技术平台超强的传播效力,唱片公司可以极大地扩展产品的销售面、提高销售量;而新技术平台拥有了来自内容生产者的丰富内容资源,将会吸引到更多的用户,进而提高自己的经营业绩。

  6)移动互联网革命

  随着3G网络的普及,以及iPhone、iPad等智能终端的出现,移动互联网产业迅速发展,各大音乐网站也纷纷抓住机会,开发相应的APP产品。如今在上下班路上、外出旅行途中以及移动生活的其他场景中,用户都可以随时随地收听音乐。

  产业的未来

  数字音乐发展迅猛,但是背后的产业链各方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传统的唱片公司都在抱怨,为什么音乐市场发展这么快,他们却赚不到钱?电信运营商却依靠彩铃业务获得了百亿级的收入,诸如酷我、酷狗等在内的互联网音乐运营商也异军突起,成为用户获取音乐的最重要的渠道之一。

  当前数字音乐面临的最大的问题还是版权问题和商业模式问题,数字音乐的狂欢背后还有落寞。酷我音乐CEO雷鸣告诉记者:“数字音乐发展早期,在版权管理上比较宽松,盗版情况比较严重,今天想去改变这种情况会非常困难。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另一方面,产业链各方应有效沟通,共同推进。”

  雷鸣说,从酷我成立之初,就非常认真地对待版权问题,跟各大唱片公司积极沟通,避免出现版权纠纷。酷我的发展战略非常明确,即以合作共赢的态度促进整个音乐产业的发展,只有蛋糕做大了,各方才会收益。

  对于付费问题,酷我也在探索,例如通过提供高音质音乐下载等增值服务向用户收费,但是目前发展并不理想。不过雷鸣认为,付费问题本质上是音乐变现的问题,可以探索多种模式。例如秀场模式,草根歌手在网络上能够聚集一定的粉丝群体,音乐网站可以以虚拟演唱会的形式来做秀场,用户认可歌手的话可以购买虚拟物品来表示支持。他还以YY音乐举例,如今YY音乐在YY业务收入中占据了第一位。

  如今酷我的盈利模式以广告和游戏联运模式为主,未来音乐周边业务,例如线下演唱会,明星资源的合作和商业化等都会进行探索。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给数字音乐带来新的变量,雷鸣认为,移动互联网能够促进音乐消费,因为传统的PC时代实际上束缚了音乐产业的发展。不过另一方面,用户的音乐需求本质上并没有根本的改变,PC互联网上积累的经验和技术也可以转移到移动端。这也给酷我这样的传统互联网音乐提供商带来了机会。酷我正在通过云音乐、个性化音乐等特色服务,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挑战。

  如今数字音乐经历过最初的狂欢,已经逐渐走向成熟,未来数字音乐的发展前景可期。

  本刊记者 豆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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