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全面减税方案:4500亿!

  • 来源:投资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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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9-04-27 10:59
  不能否认,4万亿的政府投资刺激现在已经开始逐渐发挥成效了,但经济复苏的迹象仍然很不明显。投资拉动的不足是显而易见的,对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存在副作用,对民营企业的挤出效应也比较大,保增长、特别是保长期稳定增长需要考虑新的思路。

  拉动消费最有力的措施就是减税——尽管政府也有了一些财税减免措施,但结构性减税是远远不够的,全面减税是更好的选择。

  北京智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咨询师李丽君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鼓励投资,当初可以取消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现在为什么就不能考虑取消消费税呢?”

  在业界,李丽君被认为是企业财务及纳税方案设计的专家。她认为,现在很多税种都存在减免的空间,“中国的税收环节多,漏洞就多,企业想不偷税漏税都难”。

  与其如此,不如全面减税。

  “放水”才能“养鱼”

  中国的所得税,在全球来看税负都是很高的。渣打银行中国研究部主管王志浩认为。

  “哪怕你个人月入1万元,你也可能是个穷人。”王志浩说。在他看来,消费问题首先是收入问题。他告诉记者,个人收入中高达42%的比例要进入“五险一金”当中,委实太高,“国际通行标准25%是比较合理的”。

  谈到个人收入,就离不开“税收”这个话题。

  在中国,长期以来都是以一种传统的思维方式进行利益分配——国家拿大头,企业拿中头,个人拿小头。业内人士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税收收入都以远超GDP增长速度在猛涨。特别从2001年以来,我国的税收收入平均增长速度几乎是GDP增长速度的两倍,甚至在2008年上半年一度达到了三倍。

  “无论是增值税、营业税,还是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这些年几乎每年都以20%~30%的速度在疯涨。”上述业内人士称。

  而宏观税负偏高的制度设计不但让企业,特别是原本融资就很困难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而且也造成老百姓的生存压力陡然加剧,购买力急剧缩小。

  在经济困难时期,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分配格局到了该重新组合的时候了。现在政府应该考虑从税收的角度来“让利于民”了,至少要做到让国家在利益分配中拿小头,用“放水养鱼”的政策起到富企、富民,进而强国的作用。

  只有全面减税,才能扩大消费,进而推动经济增长。

  企业税负偏重

  每个单位都有财务账册。每个账本都是要收税的,你信吗?“每年一个账本得贴5元钱的印花税,还好我们账务简单,只有4本账,20元的税钱。”北京某公司财务经理胡女士告诉记者。

  胡女士所在的公司是一家规模很小、但背景“深厚”的公司,去年的营业收入才15万元。

  “公司9辆车,车船使用税每年每辆480元,缴税4320元;营业税差不多8000元;全年12.2万元的利润,我们是小企业,所得税按20%缴,是2.44万元;其他的城建税、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肯定都是足额缴税了的。”似乎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偷税漏税,胡女士对记者“公司去年交了哪些税”的提问,如同竹筒倒豆子一般。

  记者粗略一算,这个仅有15万元营业收入的小公司,一年的纳税额竟然近4万元,这还不包括员工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据业内人士介绍,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的税种由37个缩减到22个,后来几经调整,目前的税种是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四大类共计17个税种。据财政部税政司的统计数据,2008年全国税收总收入5.42万亿元,排名前五位的税种依次是:国内增值税(占比22.4%)、企业所得税(占比20.6%)、营业税(占比14.1%)、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占比13.6%)、个人所得税(占比6.9%)。

  消费税名不符实

  经济危机袭来,为了刺激消费,政府还是出台了一些减税措施,比如1.6L及以下车型购置税减半、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把车、房作为刺激消费的重点领域,业内人士表示,既然把刺激汽车消费视为重头,对附加在汽车上各种税负“零打散敲”的减税就远远不够。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税,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目前,这些“少数消费品”包括汽车、成品油、烟、酒等14类特定商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汽车消费已经不是过去那种公款消费为主流、而是变更为以家庭消费为主流了。“现在汽车特别是小排量汽车,简直就是一个代步的交通工具,哪里还称得上是奢侈消费品?消费税还要‘框定’它,其实和现在鼓励汽车消费的形势很不合时宜。”李丽君表示。

  对于汽车购置税,李丽君更是认为应该免征。“如果全面减税,汽车购置税这个税种都应该取消。”她说。

  资深汽车业内人士贾新光认为,汽车购置税的存在,除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外,就是限制购车。数据显示,2008年车辆购置税完成989.75亿元,占总税收的比例是1.8%。每年车辆购置税尚不足100亿元。

  增值税漏洞

  中国农产品深加工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个中缘由,除开技术上的因素,李丽君认为,更重要的还是中国税制的原因。

  现行税制中,第一大税种就是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进项抵扣销项,貌似按增值因素计税很公平,其实在某些特定环节上的企业,吃亏不少。”李丽君告诉记者。

  在税务专家眼里,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刚好就处在这样的“特定环节”。据悉,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农业产品适用低税率13%。

  问题是,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却被视为一般工业企业看待,它销售产品,增值税是基本税率17%。“它拿13%的进项抵扣17%的销项,中间4个点的差价并不是自己的增加值,等于是企业自身因为税负原因被多拿走了4个百分点的利润。”李丽君给出自己的计算。

  增值税除开这样的“硬伤”,“软肋”也不少。在征收方式上,增值税有三种不同方式:个体户按定额、小规模纳税人按固定税率(3%)、一般纳税人按17%进、销项抵扣后征收。这样可能造成的混乱就是:大企业向小企业、个体户购进原材料,根本没有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销项,从而加重了企业税负。

  李丽君认为,征收体制的不同,造成了增值税税收的极大混乱。大、小企业在增值税上的“楚河汉界”,既不利于企业之间的和谐、共赢,也造成了企业之间的税负不公。她认为,税负调整和税负减免同样迫切。

  

  “全面减税”4500亿

  在经济危机下,企业运营很困难,投资者在观望,消费者很谨慎。这时候,政府要给经济注入更大的帮助。减税就是政府对企业和居民的最直接、最有效帮助手段。而且从中国的税负水平和税收情况来分析,还有很大减税空间。

  综合本报记者多方专访的专家、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意见,结合我们自己的分析,我们提出的全面减税方案如下:

  第一,增值税:可减2274亿

  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从生产型转为消费型,据专家估算,将减税1260亿元。 而2009年预算的增值税收入是19326亿元,转型导致的减收幅度为6.1%。

  虽然世界上主要的国家都开征了增值税,但美国仍然没有开征增值税。税率的情况是,世界各国增值税的税率范围一般在10% ~25%。欧盟在增值税的税率方面达成了一个约定,即最低税率应不低于15%的底线,最高不限。成员中最高25%(瑞典、丹麦),最低为15%(卢森堡)、16%(西班牙)。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居民享受的公共服务和福利远低于欧盟的水平,税负水平也应该位于相称的水准。如果增值税税率可以考虑降到欧盟的低限15%。那样的话,可以再减收2274亿元,减幅11.8%。

  第二,营业税:可减407亿

  营业税作为现行税种里的“王牌主力”,额度大范围广,在它头上“动刀”显然需要决心。我们现在提出要大力发展三产业,怎么发展?市场经济,就得用经济的方式说话。对服务业而言,营业税是最大的税项,降税就是对服务业最大的促进。增加就业、节能环保,可以说都在其中。2009年财政预算中营业税收入8145亿元,如果能降5%,就是407亿元。

  第三,降低重复征税:可减791亿

  前几年,上市公司运营情况普遍不错,但分红很少,其中就涉及到重复征税。

  国际上通行的税收管理制度主要有两种,即传统制度和综合制度。

  在传统制度下,公司和股东被分别课税。公司就其利润缴纳公司所得税,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时,股东就其分配所得的股息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对分配的利润来说,要征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次税收。

  采用传统制度,会产生双重征税的问题,公司所得税实际税率远远大于法定税率。过去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西班牙、瑞典及大部分英联邦国家以及美国都使用传统制度,而近年来,除美国外,其他发达国家已转向采用综合制度。综合制度下,公司和股东被视为同一整体纳税人进行所得税的计征,采用这种制度,可以减少甚至消除重复课税的现象。

  中国现在也还是采用传统税收管理制度,如果能采用综合制度,假设所得税(2009年财政预算中企业和个人合计15827亿元)能下降5%,就将减收791亿元。

  第四,车辆购置税:可减970亿

  另外就是对一些不合理的、或者说是不合时宜的税种,或取消或下调,比如车辆购置税,2009年财政预算中车辆购置税为970亿元,如能取消,对刺激消费将会有很大的促进。

  如果这些项目都能实现,可望减税近4500亿元。

投资者报(记者华强 梁盛 研究员 汤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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