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串门成“小偷”:私设公堂该当何罪

  串错门也会导致丧命?这样令人难以置信的悲剧,却在广西南宁真实地发生了。

  2013年6月29日凌晨,南宁民企老板陈宁远和女友消夜回家,发现家里突现一个陌生妙龄女子。联想起此前家里曾遭盗窃,陈宁远认定这个不速之客就是偷盗自己财物的小偷。但他并未选择报警,而是叫来朋友对小偷严加看管,逼她归还此前失窃的财物。

  在陈宁远及其朋友的威逼下,“女小偷”被迫答应还钱,却趁其不备喝下了剧毒农药。一个如花的生命,就此凋零。然而,警方事后调查,服毒自尽的女子并非小偷。2013年11月2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掀开了这起离奇悲剧的真相……

  家中来了“不速之客”,

  认定是“贼”私设公堂

  2013年6月29日凌晨3时左右,广西省南宁市民企老板陈宁远和女友张伊吃完夜宵,在夜色阑珊中尽兴而归。当两人走到位于小区五号楼1单元802家门口时,发现房门竟然大开,灯亮着。陈宁远内心“咯噔”一下:这房子就自己和女友两人住,是谁在里面?难道又是小偷?两个月前,这栋楼一夜之间就有5户人家被盗,陈宁远损失最为惨重,笔记本电脑以及9000元钱都不翼而飞。陈宁远对小偷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报警后也无进展。

  陈宁远顿时怒不可遏地要往里闯,张伊怕有危险,拽着他的胳膊低声示意他赶快报警。可陈宁远说:“我练过功夫,还怕他小毛贼?我要亲手抓住小偷,以解心头之恨!”他一把甩开女友,大步跨进屋里,顺手操起门后的铁锤。

  就在这时,一个女孩从屋里走出来。看到突然出现的陈宁远满面怒容,女孩吓得哆嗦了一下,但随即一笑,大大咧咧地说:“不好意思,我走错门了。”

  陈宁远哪会轻易放走“小偷”,拦住她厉声喝道:“你这个小偷,别装了!你是撬锁进来的还是爬窗户进来的?”女孩吓得赶紧摆手:“我真的走错门了!我叫王春晓,我好朋友郭娟就住在这里呢,我是来找她玩的,不知怎么跑错到你家了。碰巧你家又没锁门,我以为是郭娟家,就直接进来了。不信的话,我带你去见见郭娟。”

  陈宁远见女孩白净清秀,穿着得体,不像在撒谎,也觉得自己可能判断错了。他不想冤枉好人,但也不会轻易放走坏人。于是,陈宁远便和女友一左一右夹着这个自称叫王春晓的不速之客,跟着她一起到了2单元202室,去找她所说的郭娟。可敲了半天门,房内都没有回应。王春晓急了,一边敲一边高声喊郭娟,但202房内始终没动静。见状,陈宁远对她是小偷的判断又确信了几分。

  王春晓似乎仍不死心,又掏出手机,说给郭娟打电话。可打了好几遍,都无法接通。陈宁远冷冷地站在一旁,看她还要表演到什么时候。王春晓突然一拍脑门,说:“哎呀,郭娟换了新号码,还短信通知过我的,难怪打不通。”说完,她又开始在手机上翻看短信,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那条短信。

  此时,陈宁远断定这个女孩就是小偷,上次自己家被盗,十有八九就是她干的。陈宁远和张伊一起将王春晓“押”回自己家。陈宁远将女孩往墙角一推,说:“老实交代吧,上次是不是你偷的?这次又偷了些什么?”

  张伊一开始还相信王春晓走错门的解释,且她隐约想起早上和陈宁远出门时走得匆忙,随手带上门,可能确实没将门关好。但后来见王春晓并没找着她所说的郭娟,张伊也渐渐相信她是入室行窃的小偷,于是配合男友一起,对女孩展开了“审问”。

  可不管陈宁远和张伊怎么逼问,王春晓一口咬定是走错了门。陈宁远见对方死不认账,心中的怒火蹭地往上蹿,他跨步向前,一把将女孩的衣服全扯下来,只给她留了内衣内裤。王春晓吓得尖声大叫。张伊觉得陈宁远的行为过火了,试图阻止陈宁远,但她哪里敌得过他的力气。

  陈宁远将王春晓衣服所有的口袋都掏了一遍,没发现任何东西,他仍不罢休,责令王春晓蹲到墙角。王春晓吓得直哆嗦。张伊于心不忍,让陈宁远把衣服还给她。陈宁远转脸对着女友吼:“对这种人就不该客气!”张伊被陈宁远凶巴巴的样子吓了一跳,不再吱声。

  折腾了大半夜,直到天快亮的时候,王春晓不知是自知无法抵赖,还是被陈宁远恶狠狠的逼问吓蒙了,不再为自己辩解。最后,她开口哀求:“把衣服给我吧,你们想要我怎么说,我就怎么说。”

  随后,王春晓承认自己是“小偷”,上次陈宁远家的财物也是她偷的。见王春晓终于“招供”,陈宁远十分高兴,要求王春晓赔偿他上次失窃的财物。王春晓点头同意,但她说手头没钱,得找朋友借。此时,已是早上7点。

  以正义之名做违法之事,

  步步紧逼步步危情

  陈宁远怕王春晓耍花招,就拨通了好友谭泽新的电话,说有一笔货款要收,要他来帮忙。谭泽新和陈宁远是多年的生意伙伴,私交不错,二话没说便同意了。

  谭泽新一到陈宁远家,见到只穿内衣蹲在墙角的王春晓,很是诧异。陈宁远解释说王春晓是小偷,凌晨进他家行窃时被逮了个正着,现在都招供了,答应归还给他此前失窃的财物。他和张伊准备带着王春晓一起开车出去,让她借钱。考虑到外面情况复杂,怕王春晓伺机逃跑,所以才想到找他帮忙。

  谭泽新觉得事情有点不妥。陈宁远顿时满脸不悦地说:“你要是怕事,就算了!”见陈宁远这么说,谭泽新觉得如果不帮他,会失去这个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与朋友,就转念一想,让一个“小偷”归还失主的财物,怎么都说得过去,便答应了。

  陈宁远让王春晓穿上衣服,然后和张伊、谭泽新一起将她押上了车。陈宁远开车,张伊与谭泽新将王春晓夹在后排中间。然后,根据王春晓指的路,一行4人向王春晓朋友处驶去。

  王春晓先是找到在一家广告公司当设计员的好友张樱桃,以接了一个工程需要垫资1.3万元材料款为由,向她借钱。但张樱桃说自己刚买了新房子,根本拿不出钱,拒绝了。王春晓只得又让陈宁远等人带她到另外几位朋友处借钱,但没有一个人借给她。几次借钱未果,陈宁远感觉被王春晓耍了,心情烦躁起来,打了王春晓一巴掌,疼得她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中午,陈宁远、张伊与谭泽新押着王春晓,在一家餐馆吃过午饭,又上了车。陈宁远冲着王春晓说:“别以为你耍点小聪明,我就治不了你!我会陪你玩到底!”王春晓见陈宁远真的下了狠心,不得不说她有个男朋友在部队服役,肯定会借钱给她的。陈宁远听后,同意她联系男友。于是,王春晓打电话给刘胜桥,同样以接了工程尚差材料款为由向他借1.2万元。刘胜桥当即答应了。

  终于逼王春晓借到了钱,陈宁远很高兴,但担心王春晓耍花招,便提出要现金。王春晓答应了,随后带着他们驱车前往南宁市区。经过中山路时,王春晓对陈宁远说:“我租住在这里,你把我衣服弄破了,我要去换件衣服。”

  陈宁远将车停在王春晓家楼下,让张伊和她一起上楼。然而,进屋后,王春晓直奔阳台,拿起一个装满液体的瓶子(后据警方调查,那是用于除花中杂草的农药),冲着张伊说:“你们再这样逼我,我就活不下去了!” 张伊说:“谁叫你当小偷!这怨不得别人,要怪只能怪你自己。”王春晓当着张伊的面喝了几口农药,张伊想阻止都来不及。

  两人回到车上,张伊告诉陈宁远王春晓喝农药了,王春晓随即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并吐出了一些墨绿色的液体。陈宁远却对王春晓说:“别来这一套,吓唬不了我,你这点小伎俩对我不管用。” 一旁的谭泽新听说王春晓喝农药了,而且闻到她全身浓烈的药味,赶紧将她的包抢过来一搜,发现了还剩半瓶的农药,他觉得事情闹过火了,提出要送王春晓去医院。陈宁远不以为然地说:“药又不是我们强灌的,再说很快就能拿到钱了,拿到钱就把她放了,她就算有什么意外也与我们无关。”

  很快,陈宁远开车载着一行4人赶往军区大院,并如愿以偿地在大院门口拿到了王春晓男友送来的1.2万元钱。拿到赔偿款后,陈宁远让王春晓下车,然后载着张伊和谭泽新离开了。陈宁远对自己追回被盗的损失非常得意,哪知几天后警察就找上门来,给他带上冰凉的手铐。直到这时,陈宁远才知道王春晓已经死了……

  逼死无辜身陷囹圄,

  草莽的“正义”几多冤屈几许悲

  原来,那天刘胜桥将1.2万元钱交给王春晓,她随即将钱转交给陈宁远,才终于被放下了车。当时刘胜桥就感觉有点不正常,女友的神色也不像接了工程后流露出来的欣喜,脸色看上去特别不好。刘胜桥问女友怎么了,她说肚子不太舒服,但没有大碍。于是,他打车将王春晓送回出租屋。因急于回部队执行任务,刘胜桥交代女友注意身体,便迅速返回了部队。

  当晚8时左右,还在加班值勤的刘胜桥收到女友的一条短信:我的肚子好疼,已两天没合眼了,现在却不敢睡。只要一闭上眼,满脑子都是那3个恶魔的影子。有时间来陪我说说话吧。刘胜桥当时在执行任务,以为女友被那3个“供货商”催烦了,心情不好,就没太在意。

  次日早上,王春晓又发来一条短信:我恨自己,那两天的所作所为使我看透了自己的愚蠢和懦弱,除了让人耻笑还能留下什么,我这样的人,不配活在世上。我头难受得要命,恐怕快不行了。”

  这下,刘胜桥再也坐不住了。当他赶到出租屋,王春晓已经虚脱,脸色惨白,用微弱的声音告诉他:前天晚上,她去找朋友串错了门,结果被人当作小偷,被强逼还钱,其间受尽凌辱,最后绝望之下喝了农药……

  刘胜桥一听,心都碎了,责问女友为什么不早点说,不早点去医院。王春晓悲伤地说:“我当时被他们吓呆了,一心只怕别人误解我是小偷,更不愿意让你为我担心……你送我回来后,我越想越觉得屈辱,觉得自己没用,也不想活了。可是现在,生不得死不了,我好难受……”

  悲愤交加的刘胜桥赶紧联系120急救车,随即又拨打了110报警,称自己的女友遭到非法拘禁并被逼自杀。很快,警方赶到医院,在医院进行治疗的王春晓接受了警方的询问,并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断断续续地复述了一遍……

  王春晓喝下的农药,口服中毒死亡率达90%以上。因中毒前期治疗黄金期内(1~2天)症状不明显,容易忽视病情,但随后就会造成人体系统性中毒,并导致肝、肾等多器官衰竭,肺部纤维化(不可逆)和呼吸衰竭,直至死亡。因此,虽然医生做了积极抢救,但由于延误救治时间过长,王春晓于次日凌晨在医院死亡。同日,陈宁远、张伊与谭泽新3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警方在查案期间,除讯问当事人外,还广泛走访了知情人。王春晓生前好友郭娟向警方证实,自己确实与嫌疑犯陈宁远同栋不同单元。6月28日晚上至6月29日下午,因加班太晚、公司离家又远,她没回家,在单位旅舍住了一宿。她也确实在半个月前换了新手机号,并群发给了朋友。对于王春晓丢三落四又胆小的性格,郭娟印象特别深刻:她曾有半年时间和王春晓合租住房,仅那段时间,王春晓就先后丢过两个手提包,三次把钥匙落在屋里,有一次还把三楼当成二楼,半天打不开门,才发现走错了楼层……

  2013年7月24日,陈宁远、张伊与谭泽新被批准逮捕。被捕后,陈宁远大呼冤枉:王春晓是非法进入他家的,且承认盗窃一事,答应赔偿损失,他的行为是“正义”的。农药是王春晓自己喝的,不是他的责任。与陈宁远不同的是,谭泽新和张伊都认罪。谭泽新表示,自己过于看重哥们义气,明知道陈宁远做得不对也不愿指出,结果沦为犯罪分子。张伊则后悔自己过于顺从陈宁远,不光纵容了他,也害了自己。

  2013年10月,此案在南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春晓的父母旁听了庭审。这对夫妇老来丧女,悲痛可想而知。面对悲痛欲绝、头发全白的死者家属,陈宁远、张伊与谭泽新都深深地低下了头。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宁远因王春晓私自进入其家中,在没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认为其被盗窃钱财系王春晓所为,并采用暴力手段逼迫她还钱;在王春晓借钱过程中,又指使张伊、谭泽新看押王春晓,防止其逃走,已非法限制了其人身自由;在三被告人与王春晓一起到刘胜桥部队驻地的路上,明知王春晓已喝下农药,且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三被告人却没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致王春晓因喝农药而死亡,应当认定为王春晓的死亡与被告人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人陈宁远、谭泽新、张伊积极赔偿王春晓亲属经济损失45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决陈宁远、张伊、谭泽新有期徒刑八年、三年和二年。之后,三名被告人均提起上诉。2013年11月2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此案,湖北人本律师事务所黄云律师分析:人们在维护正义时,应该站在法律的基础上,决不能超越法律的边界,用“草莽的正义”以恶制恶。倘若无视这一法理基础,而自诩为“正义”的代表,有意或者无意地侵犯其他公民的正当权益,那么,这样的“正义”,或许就可能把自己拖入罪恶的泥潭。本是简单地走错门,却演变成了一起命案。王春晓的懦弱和不知自救可悲,陈宁远非法使用暴力手段对待无辜之人可恨,张伊和谭泽新顺从罪恶可恶。可是,事后再多的谴责和悲叹,也无法挽回王春晓如花的生命。

  (责编/方堃)

  文/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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