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和韦世豪属“合同违约”

  • 来源:足球报
  • 关键字:唐诗,韦世豪,合同违约,鲁能足校
  • 发布时间:2014-03-17 13:17

  日前,本报报道了鲁能足校和韦世豪、唐诗之间的合同纠纷,随即引发了球迷对青训体系的思考以及有关青训体系和职业体系衔接的讨论。但在此之后,网络上也出现了一些有关签约和鲁能索要1000万赔偿的报道,5日下午,鲁能足校也在其官方网站发表了一份正式声明,就唐诗和韦世豪的“违约事件”进行了说明。

  鲁能足校在声明中表示:“唐诗于2008年至2013年,韦世豪于2005年至2013年期间一直在我校进行培训,我校依约承担了球员的全部训练、出国培训、比赛及食宿费用,在培训时间内花费了高额费用。作为青少年球员培训机构,我校要求球员依照培训合同规定,在年满18周岁时与鲁能足球俱乐部签订职业合同,鲁能足球俱乐部负责球员到更高水平的足球联赛中发展,培养成才。”(引文有删节,下同)“球员违反培训合同约定,拒绝与鲁能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属于合同违约。我校依此提起的是教育培训合同违约赔偿之诉,属培训机构与学员之间的普通民事纠纷,并非鲁能俱乐部与球员之间的纠纷,因此并不涉及国际足联或中国足协的内部规定。当然也不排除日后我校会通过其它正常途径向中国足协或国际足联反映该球员违约情况。”

  据悉,鲁能足校已经向潍坊法院提出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双方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唐诗、韦世豪2人到国外试训,我校只能诉诸法律维护自身利益。关于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因现已进入法院审判程序,具体详情已不便过多透露。”鲁能足校表示。

  关于签约和网上所传的“鲁能索要1000万索赔”,鲁能也进行了说明:“唐诗和韦世豪属于该年龄段足校球队的佼佼者,在其他球员均已完成签约的情况下,学校没有理由在2013年一年内未向其提出签约要求。事实是我校多次与球员及家长进行沟通签约事宜。但在此之前唐诗、韦世豪在未经过我校同意的情况下与国内某足球经纪人签订了球员经纪合同,此后就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最终未与我方签订职业合同。

  “出于对球员的保护,我校一方面希望在维护合同公平的情况下,能够进一步达成和解,为达成和解学校已大幅降低了索赔标准,绝不是网上所称的千万元索赔。如有必要,我校会在案件正式判决之后进行详细的澄清。”

  鲁能俱乐部在声明中表示:“我校之所以对唐诗、韦世豪提出诉讼,是依法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中国足球的未来在青训,中国青年球员培训机构本身基础就非常薄弱,若任由花费巨资培养的青年球员流失,将会严重挫伤青训机构的积极性,有可能会对中国下一代青年球员的培养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最终也会影响中国足球长久持续的发展。”

  目前,韦世豪正在葡萄牙博阿维斯塔U20踢球,唐诗则在巴西博塔弗戈U20进行试训。就现实来看,韦世豪和唐诗的情况会非常复杂。据悉,最终调解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但难度会比较大,毕竟韦世豪和唐诗已经出国踢球。当然,如果鲁能、经纪人和球员(及家长)达成和解,让这两名鲁能95年龄段的球员最终纳入鲁能留洋的轨道,或许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案,不过消息显示,这一事件的多方当事人目前尚没有妥协的迹象。

  记者陈永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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