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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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6-26 13:46
贾让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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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时间是2013年7月底,窗外正下着一场中雨,一扫多日来的酷热,送来阵阵凉爽,但笔者的心情却始终无法愉悦起来,甚至于有些闻雨色变。即将过去的这个七月,中国多地,都不同程度的遭受了降雨引起的洪涝、地质灾害等打击,其中尤以四川省受灾情况最为严重,回看以往的新闻报道,看到的仍然是一串串让人惊心的数字:据央视新闻报道,截止2013年7月10日16时,此次暴雨洪涝灾害已造成全省14个市州的64个县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145.3万人,因灾死亡9人,失踪62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1万公顷,农房倒塌886户、2293间,农房严重损坏1338户、3995间,农房一般损坏21570户、77232间。直接经济损失53.7亿元。
2013年7月10日,四川省都江堰市中兴镇发生特大型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造成40多人死亡,百余人失踪。等等。
实际上,关于水灾及其造成重大灾难的报道,近些年我们每年都能看到,人们戏称的“去武汉看海”、“去天安门看海”的情况每年都在重演。2012年7月北京暴雨中,有人淹死在广渠门立交桥下的汽车里,2013年7月在河北邢台的一场暴雨中,又有人淹死在一处地下桥的汽车里。
如上所述的悲剧事件,是让人痛心的,但仅仅痛心是不够的,我们更应该去思考:为什么水灾会越来越频繁?受灾面积会越来越大?生命财产损失会越来越大?将来又该如何应对处理?
自2011年本刊第四辑推出“中国水利专辑”之后,我们一直在密切关注中国的水利问题。在那辑杂志里,我们采访了中国一些有远见的学者,他们对中国的水利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提出了有价值的理论,比如著名的水利史专家周魁一教授,就提出了“既要管好水,又要管好人”的观点。周教授坦承他搞了一辈子水利研究,最终回到了一位中国古人的治水理念,这位古人就是本文的主人公—贾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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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和《后汉书》里,并没有专门为贾让作传,因此,我们今天对他的生平事迹了解得并不多,甚至连他的生卒年都不清楚,只知道他是西汉末年人,汉哀帝时期,曾上书《治河三策》,谈如何治理黄河的问题,班固在《汉书.沟洫志》里摘引了《治河三策》。历史上没有关于贾让的生平记载,反倒让我们对他充满了想象,感觉他就像是一位上天派来的神启者,来到这个世界,做完他该做的事情,说完他该说的话,也不管世人听不听,就飘然远去了。千百年后,当有人再想起他,回首望去,看到的依然是他那模糊又清晰的背影。贾让之所以会上书提出治河之策,有这样一个背景:西汉一朝,黄河多次决口泛滥,公元前132年,黄河在瓠子(今河南淮阳一带)决口,经多次治理,效果不大,公元前109年,黄河在此处再一次决口,汉武帝亲自带领百官、征发民夫前去筑堤堵决,此后黄河在八十年间未发生大的灾害。西汉末年,水利长期失修,黄河在冀州(今河北中南部一带)多次决口泛滥,灾害严重。公元前7年,汉哀帝下诏“博求能浚川疏河者”,贾让应诏上书,提出《治河三策》。
贾让亲自到黄河下游一带进行了实地考察,他敏锐地发现,之所以会有水灾水患,其根本并不在于水,而是在于人,是人侵占了河道或者水原来的区域,才有所谓的水灾发生。在此前提下,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他的治水理念。贾让治水的核心思想是“不与水争地”,他说:“古者立国居民,疆理土地,必遗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意思是说上古建国立疆时,一定要给河流、湖泊留出合适的区域,选择洪水淹不到的地方给人民居住。在此总原则下,贾让提出了治水的上、中、下三策。
上策是“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决黎阳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意思是说把冀州老百姓从一些易受水灾的地区迁移出来,挖开黎阳遮害亭(今河南北部浚县一带)的黄河堤防,让黄河从此处北流入海。他认为采取这一措施后,黄河西临大山,东邻金堤,无法泛滥很远,一个月以后就自己安定下来了。
中策是“多穿漕渠于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杀水怒”,意思是说在冀州开渠分水,这样做既能灌溉田地,又能减轻下游地区的泄洪负担。
下策是“缮完故堤”,就是完善原有堤防,以达到堵水的目的。
贾让还为上中下策各自算了一笔账,他说实行上策,会破坏城镇、田地和墓地,招致老百姓的怨恨,同时还要花一笔钱来安置迁徙的老百姓,但这笔钱比起常年维修堤防的费用来说,就是小钱,而且一旦黄河泛滥成灾,造成的损失就更大,现在只要拿出几年维修堤防的钱,就能把水灾根除,所谓“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载无患”。如果实行中策,可以富国安民,兴利除害,但还是会劳民伤财,且只能在百年之内有效果,无法做到一劳永逸、从根本上杜绝水患。下策的后果最糟糕,筑堤虽能在短时间内见效,但随着堤防破旧和黄河泥沙的沉积,过不了几年,水灾又会重新发生,为了防止水灾发生,只能将错就错,再加固加高堤防,如此反复,既浪费人力物力,又起不了太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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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让“不与水争地”的治水思想,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实际上,我们的祖先早就给我们留下了这样伟大的传统,我们所熟知的大禹治水,据本刊副主编李寻先生的分析,其“疏导”之法,不是疏导河流,而是疏导人群,即把人从易遭水灾的区域迁移出来,也就是后来贾让的治水上策。但令人遗憾的是,后世人们在治水之时,多采用的是贾让的中策和下策,不是人们看不明白他的治水上策,而是随着人口增多,产业增加,在治水的过程当中,有太多的实际利益纠葛牵扯其中,人们为了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不得已采用了贾让治水三策中的中策或者下策。
东汉明帝时期王景治河,就是一个例证。王景治河,不仅仅只是治理黄河,还包括治理汴渠。汴渠是是始建于战国时期、沟通黄河和淮河的一条重要水系,公元1世纪初,黄河在今天河南、河北交界地区决堤,河道南移,侵入汴渠,并在今天的山东高密以北的地方入海,由于没有堤防约束,河水泛滥,泛滥地区又是重要的农业经济区,对农业生产带来了很大的破坏。
公元69年,明帝任用王景治理黄河和汴渠。王景首先在黄河筑堤,在荥阳(今河南荥阳东北)至千乘(今山东高密东北)海口千余里之间修筑黄河大堤。实际上是重新规划一条新的、比较合理的黄河入海水道,这条新的入海路线比原河道缩短了距离,提高了河水流速和输沙能力,减缓河床淤积速度,改变了旧河床淤积形成地上悬河的状况,使黄河主流低于地平面,从而减少了溃决的可能性。
其次是治理汴渠,主要手段也是先筑堤,规划新渠线,然后解决汴渠和黄河之间取水口位置的问题。王景采取了了如下方法:在汴渠引黄段的百里范围内,约隔十里开凿一个引水口,实行多水口引水,并在每个水口修起闸门,人工控制水量,交替引河水入汴。渠水小了,多开几个闸门;渠水大了,关上几个闸门,从而解决了在多泥沙善迁徙河流上的引水问题。当时,荥阳以下黄河还有许多支流,如濮水、济水、汴水和蒗汤河等,王景将这些支流互相沟通,在黄河引水口与各支流相通处,同样设立水门,这样洪水来了,支流就起分流、分沙作用,以削减洪峰,分洪后,黄河主流虽然减少了挟沙能力,但支流却分走了大量泥沙,从整体上看,减缓了河床的淤积速度。
王景治河,给黄河重新开水道,依稀有一点点贾让治水上策的影子,但他并没有给黄河留出应有的自由摆动空间,实际采用的还是贾让治水的中策和下策,即开渠分水和筑堤堵水。之所以采取这种方法,主要是要保护已有的农业生产区和汴渠的漕运功能,这是由东汉前期的政治形势决定的,东汉建国以后,面对的主要问题是经济凋敝,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大力发展农业,保护原有的农田耕地,保障漕运的畅通,在这种情况下,逼迫王景治河只能采用贾让的中策和下策。王景这次治河,在黄河和汴渠共修筑堤防二千余里,耗资巨大,解决了数十年的黄河水患问题,从此之后到唐代末年的八百年中,黄河主流基本处于稳定状态,但依然有决溢,后来,河患逐渐多了起来,宋仁宗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黄河发生第三次大改道,造成了很大的灾害,一切正如贾让所预料的那样。
明代著名的潘季驯治理黄河,采用了所谓的“束水攻沙”理论,其本质不过是通过多筑堤的方法,使水流速度加快,将淤积的泥沙冲走,从而达到治沙的目的,避免河床高过地面,形成悬河,造成灾害。从本质上来讲,潘季驯治河,采取的是贾让治水三策中的下策。之所以如此,也是他当时面临的实际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空间所致,比如潘季驯不仅要治理黄河的泛滥问题,而且还要保运河、保明祖陵等等,所以他只能采取最等而下之的办法:筑堤。虽然起了一时作用,但黄河最后还是改道了,运河最后还是因为黄河改道而被废弃了,明祖陵也还是被淹没了(关于潘季驯治水,本刊2011年第四辑的《河道总理潘季驯》一文中有详细的介绍,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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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人们的治水,依然多采用贾让治水三策中的中、下策,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口日益增多,人们与水争地的情况愈演愈烈,这样的情况是常见的:比如一个地方,原来是属于水的区域,但由于各种原因,水没有了,五年之后,人们便会在那里种地,十年过后,水没有来,人们便会在那里盖房子居住,再十年过去,水还是没有来,便会在那里大规模搞建设,盖厂房、建城镇,等等。但由于这里本来就是属于水的区域,有一天水终究会来的,水一来,便会造成巨大的灾害,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在此举出几例:2012年7月北京暴雨中,京港澳高速公路出京方向17.5公里处南岗洼铁路桥下严重积水,积水路段长达900米,平均水深4米,最深处6米。原来这一路段,正好处于两条河流汇合前的三角区,而南岗洼正好处于这一片地区的最低洼处。也就是说,这里原来就是河道,暴雨一来,积水过多,自然就再次成为了河流。同样,本文开头提及的有人之所以会淹死在北京广渠门立交桥下的汽车里,是因为广渠门桥,原来是古大运河的码头,后来也曾是一个排涝、分洪的水渠枢纽,现在随着城市的膨胀扩建,全部被占用为机动车道,一下雨就积水,下暴雨就成河,难怪有人会被淹死在汽车里。河北邢台有人淹死在地下桥的汽车里,也是因为此处本来就是低洼地带,不适合修路通车。
2013年七月的四川暴雨中,成都周边的金堂老县城被洪水淹没。2012年,笔者曾出差金堂,此处位于三江口地区,沱江源头的绵远河、石亭江、湔江3条大河流入金堂境内称为北河,另有青白江、岷江水系的毗河在此汇合,这三条河流汇合横穿龙泉山脉形成金堂峡,金堂峡谷上游是著名的鹿头山暴雨区,按照贾让的理论,是绝对不适合人类居住的。查历史资料,从公元839年到1949年间,沱江发生大洪灾39次,几乎每次金堂都是“漂没民舍数千,决田数千上万,溺毙居民数百上千名”。新中国成立后,金堂县城洪水成灾的重现期为2至3年一遇,重灾的重现期4至5年一遇,特大洪灾重现期8年一遇。尤其是1981年夏天那场特大洪灾,从三江口到赵镇以下,洪水冲毁堤岸,卷走房屋、吞噬农田无数,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说实话,看到这样的记录,笔者的心情是非常沉重的,看来,今年金堂老县城的被淹,不是偶然,而只是历史的又一次循环,悲剧的又一次重演。这次被淹之后,报道称当地政府狠抓安全隐患排查,筑牢安全防汛“堤防”,态度无疑是积极的,但也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灾问题,于是不免感叹:这究竟是人类意志的顽强,还是人类意识的蒙昧?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2013年四川水灾中,发生重大泥石流灾害的都江堰中兴镇三溪村,是一个避暑休闲点,这次泥石流中的死亡人员,主要集中于此。
2012年夏天,笔者出差路过甘肃舟曲县城。2009年,舟曲发生了特大泥石流灾害,但比灾害造成的惨状更让人触目惊心的却是舟曲县城的主街道,就建在一条干枯的河道里面,这就难怪泥石流一下来,就淹没了舟曲县城的主体。笔者曾去过陕西合阳县的黄河边,看到的情况也让人担忧,黄河滩上,有不少地方已经被开垦为田地,或者鱼塘,也盖起了一些房子,可以想象,这样的情况还会继续发展下去,黄河一旦某年水势大涨,这里的人们会处于什么样的境地?从西安到西安—咸阳机场的路上,路经渭河某段,笔者同样看到有房子已经在渭河河滩上盖了起来,是的,这些年渭河是没有多少水量,但谁又能担保某一年不会发大水呢?前不久,和朋友去秦岭沣峪口吃农家乐,那家农家乐就建在一道溪水旁,主人还用山上流下来的溪水弄了两口鱼塘,笔者当时还笑言:这真是从龙王爷手里抢食啊!听起来是玩笑话,其实却是说中了某种事实,把农家乐之类的娱乐场所建在山溪流经的地方,可以贪图一时享受,但一旦山洪暴发,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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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举了这么多的事例,现在我们可以回答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了。现在水灾越来越频繁,受灾面积越来越大,所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其根本原因在于人出于发展的目的、无限度地与水争地。在城市里,表现在为了扩建城市,搞房地产,人们把一些本来用于蓄水、分水泄洪的地方改造成了工业区和商业区,加上地面硬化和城市下水道设施的不完善,每逢大雨,这些地方都会积水成灾,造成重大损失;在农村里,表现为人们在原来属于河流和湖泊的地方垦地和建房子、搞娱乐设施等,随着农村进一步城镇化,人们甚至把厂区、城镇也建在了这些地方,在一段时间里,水可能不会来,但一旦来了,就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人们可以用“洪水无情”这样的话语来表达情绪,但水本身并没有错,它只不过去了它该去的地方,犯错误的是人,犯了错误就会受到惩罚,这是天道!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当然,解决当前中国的水利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工程,牵扯到如何城市化、建立起和西欧、美国和日本一样的城市下水道、怎样对城乡雨水进行综合利用等各方面的问题,但是首先我们要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回到我们祖先伟大的智慧那里:不与水争地,给水以自足的活动空间,水走水道,人走人道,遵从天理,对自然多一点敬畏,存一份尊重!其次,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这样做,即使人口增加了,产业增多了,也还是有办法把水灾损失降到最低。
或许,不,肯定还是有人会反对: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把人从水的区域迁出来,你知道这有多么困难吗?要付出多大代价吗?是的,是有困难,也会付出代价,但远在两千多年前,贾让就给我们算好了一笔账,从账面上来看,采用他的治水上策,不但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所付出的代价是最小的。更感性地说,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与其每次冒着危险去洪水中救人,还不如防患于未然,把人安置在洪水淹不到的地方。
2011年本刊的“水利专辑”中,转载了周魁一教授的多篇文章,在其中一篇文章中,周教授讲了这样一个故事:1993年青海省共和县沟后水库发生深夜溃坝事件,死亡288人,失踪40人,死者大部分都住在县招待所里,而招待所建在河滩之上,水库溃坝,一下子就造成了灭顶之灾。但是当时的调查只注重溃坝的技术问题,而对能够大幅度降低灾害的管理措施却没有进行科学的研究。在周教授看来,把招待所撤离出河滩地就是科学的方法,但大多数人都不这么想问题,所以周教授这么写这些人的心思:“把招待所撤出河滩地也算科学?”今天看来,这不但是科学,而且是大智慧,来自于我们伟大的祖先,来自于贾让!此文初稿完成后,笔者翻阅台湾建筑学女学者廖桂贤女士的《遇见好城市》一书,她在考察了美国、荷兰等地的洪灾情况后,恍然大悟:“和河流争空间,争不赢的”,同时介绍了荷兰现在不与河流争地,还地于河的情况,以为是先锋的理念,实际上,同样的话,贾让早在千年前就讲过了。
后记:本刊对中国水利问题的关注始于2011年,那年出版了“中国水利专辑”,一晃三年时间过去了,当年我们所目击、所提及的“到北京去看海”、“到武汉去看海”的情况丝毫没有得到改变,每到雨季,各地都会有城市内涝的情况发生,且经常伴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文写于2013年7月,当时四川成都周边地区正经历一场因降雨引起的洪涝灾害,现在是2014年6月,文章即将入厂付印,就在上个月5月11号,一场暴雨又淹没了深圳。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问题反复出现,却始终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反而愈演愈烈?是它的伤害还不够大?还是人们的认识有问题?
文/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