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欠的不只是薪

  • 来源:足球报
  • 关键字:深圳红钻
  • 发布时间:2014-07-22 09:00

  当中国足球职业化走到第20个年头的时候,“欠薪”却成为了充满讽刺意味的标签。在足协杯的赛场上,一心讨薪的深圳红钻队球员开球时集体背对中圈,那身影像极了塔吊上的民工。那一刻被摆到耻辱柱上的不只是欠薪的红钻俱乐部,还有整个中国职业足球圈。红钻并不是中国职业联赛里欠薪的个例,阿尔滨、辽足都是欠薪的重灾区,他们与红钻之间的区别只不是过没有闹到公开讨薪而已。仔细审视中国足坛欠薪的种种怪象,我们才会发现,欠的不只是一份“薪水”……

  一个“离奇”的谎言

  在深圳红钻队的欠薪事件里,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深圳队只拖欠了2个月的基本工资,余下的是5个月的津贴和21场比赛的奖金。同样,之前阿尔滨队号称欠薪11个月,里面基本工资的拖欠都不超过3个月,被拖欠的都是比赛奖金与阴合同里的大额工资。自2009年,中国足协修改了新的转会办法,规定欠薪三个月球员可以自由转会之后,在中超、中甲的职业俱乐部已经形成了一种共同的应对办法。一是普遍与球员签订阴阳合同,在足协备案一份基本工资很低的阳合同;二就是只拖欠奖金,不拖欠基本工资。很多中超俱乐部甚至包括媒体如此解释足协的规定,“欠薪三个月指的只是基本工资,奖金不在其中。”

  这是一个惊天大谎。在中国足协的官方网站上,你可以公开地下载转会的暂行规定,在这份规定的第44条里,明确规定“俱乐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一年内累计拖欠球员工资或奖金超过3个月的,该球员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请注意这条规定里面的两个关键词,一是“累计”而不是连续,这意味着俱乐部只要在一年里欠薪超过三个月球员就可以终止合同。第二个关键词是“或”,这意味无论是工资还是奖金,都在欠薪的范畴之内。

  不过具体到奖金,有一个认定困难的问题。中国足球一个最不职业化的地方就是奖金的发放随意性大。在所有球员的工作合同里,都没有对奖金有一个细化的规定,而只是模糊地定上奖金按俱乐部的规定统一发放。相反在国外的俱乐部,球员的奖金与出场费在合同里写的非常细化。具体到一场比赛里出场奖金多少、赢球奖金多少,进球或者助攻奖金有多少。

  而在我们国内,没有任何一名球员会向俱乐部提出将细化的奖金写到合同当中。球队每场比赛的奖金基本上就是一种口头约定,而每场比赛奖金的分配也由俱乐部或者教练组决定。没有一个书面上的奖金发放标准,造成了一个取证上的困难。

  一名球员如果想向足协证明俱乐部拖欠自己的奖金,首先他必须要证明的是俱乐部承诺了每场比赛发放奖金,其次他还要证明自己存在于每场比赛发放奖金的人员当中。要知道很多俱乐部发放奖金的标准就是由个人或者不成文的规矩决定的,如果你手中没有一份文字的规定,哪怕你打满90分钟也不能证明你就肯定能获得本场比赛的奖金。

  回到深圳欠薪的事件里,队员们最大的胜利就是在足协杯之前拿到了俱乐部证明拖欠21场比赛奖金的欠条。以中国联赛的赛程和密度,21场比赛累计时间肯定超过了3个月。仅据此,深圳红钻的球员已经可以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获得自由身的转会。

  一个“必除”的毒瘤

  从刘健、雷永驰等人的转会纠纷到今年几家俱乐部的欠薪丑闻,一个关键词一直在伴随着大家,那就是“阴阳合同”。现今的中超、中甲当中,除去一些国企控股的俱乐部之外,阴阳合同几乎成为了一个公开的秘密。

  此次深圳欠薪事件里,球员的补贴实际上就是阴阳合同的产物。在足协备案的阳合同当中,只有一份不高的基本工资。随后以补充协议名义签定的阴合同当中,会把工资不足部分以训练补贴的形式补齐。

  这还只是中甲俱乐部工资不高情况下的作法,在中超俱乐部,阴阳合同的形式有所变化。在足协备案的阳合同依然是以不高的薪水出现,同时球员会签订一份不备案的工作合同,这份合同的内容与制式与阳合同完全一样,区别只有两个地方出现。一是工资数额,这里面的工资数才会是天文数字。第二就是签约方,乙方仍旧会是球员本人,但是甲方将不再是足球俱乐部,一般是俱乐部的所属母公司。比如恒大俱乐部,他们与球员签署的阴合同,甲方就是恒大地产集团,辽宁则是宏运集团,以此类推。唯一另类一些的是阿尔滨的老板赵明阳,他与一部分球员签订的阴合同,甲方使用的是他个人名义。相比于可以破产的集团,赵明阳等于是以个人资产为抵押与球员签约,这种作法显得更有保障一些。

  俱乐部提出签阴阳合同的理由最初是足协限薪令,但足协早在2009年之后就已经取消了限薪令,后期限薪的说法也不再好用。有俱乐部曾经以避税的名义要求球员签订阴阳合同,当年申花球员与朱骏的薪水官司,一个重要的细节就是大家的阴合同都被签到了一家注册地在香港的公司,那里可以合法避税。因为球员签订的大多是税后收入,很多人从为俱乐部着想的角度,也就同意了签署阴合同。但随着我国税务制度的严格,避税在后期已经不能成为一个签订阴阳合同的好借口了。于是俱乐部又提出了一个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理由———隐私,很多俱乐部表示不希望足协掌握他们给球员开立的所有薪水,要保留一定的隐私。

  阴阳合同究竟有何害处?按照中国足协的规定,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必须在中国足协备案,才受中国足协相关法规的保护。没有在中国足协备案的阴合同虽然在法律意义上仍然有效,球员仍然可以拿到自己的劳动收入,但是因为没有在中国足协备案,里面的相关条款就不受中国足协法规的保护。比如里面的高工资,因为没有在中国足协备案,即使被拖欠超过三个月,球员也无法取得自由身。比如里面一些转会的细节,如雷永驰与俱乐部在阴合同里签订的不中超自由转会的协议,同样不受中国足协转会制度的承认。

  难道就没有球员尝试过不签阴阳合同吗?在前几年俱乐部占主导的时候,大部分球员面对阴阳合同不敢反抗,因为不签就意味着没球踢。这几年,国内球员市场上涨,但是大部分球员仍然面对阴阳合同只能就范,原因在于两个字“面子”。一名国脚在转会时曾经向俱乐部提出来过“能不能只签一份合同”,但俱乐部一句“大家都这样签”,这名国脚就没再坚持,事后他说自己觉得不好意思给新俱乐部添麻烦,因为毕竟人家已经支付了高额的转会费与高工资。

  足协对于“阴阳合同”的纵容与姑息也让这种情况不断漫延。明知道中超的薪水早就已经超过了百万级,足协仍然对注册阳合同里一两万的月薪视而不见。某种程度上正是足协这种“民不举官不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让阴阳合同成为了圈内的行规,而一旦出现纠纷,足协又只认阳合同,吃亏的只能是球员。

  一个天赐的良机

  此次深圳欠薪,被认为是中国职业足球的丑闻,但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加速中国足球职业化进程的一个天赐良机。

  回到2009年之前,当时的中国足坛喊了一个转会与国际接轨快有十几年,但就是迈不出关键的一步。最终周海滨一个“博斯曼”式的转会,强行推动了中国转会制度与国际的接轨。当时的足协领导南勇力排众议,坚决支持周海滨的自由转会,随后开启了中国国内的自由转会制度,那是一次中国足坛少见的因势利导的案例。

  同样,今天的中超、中甲俱乐部里,超过80%的球员饱受“阴阳合同”之苦,中国足协为什么不能通过整肃深圳欠薪事件,开启一个规范化中国职业球员工作合同,规范契约精神的过程呢?

  2009年中国足协就通过了欠薪三个月球员就可以自由转会,到现在5年过去了,有哪些中超、中甲的球员真的因为俱乐部拖欠工资、奖金而被足协判定自由转会了?深圳球员已经拿到了俱乐部21场比赛奖金的欠条,足协为什么不让他们自由转会呢?这样也可以警醒其他的投资者。

  2013年,中国足协就公布了一条补充规定,要求所有俱乐部必须将一式四份合同的一份备份交到球员手中,否则要进行处罚。但时到今日,中超、中甲大多数球员的手中仍然没有自己的工作合同,向俱乐部索要时,也要遭到百般刁难。中国足协为什么不敢严格执行自己的规定,处罚一些违规的俱乐部呢?

  关于阴阳合同,中国足协不应该将责任下放给俱乐部和球员本人。中国足协应该在现行的转会与注册规定里,增加对“阴阳合同”的管理法条。必须强调俱乐部与球员之间一切合同和补充协议都要上交中国足协备案,否则应该对俱乐部和球员进行严厉处罚。当然仅仅有法条还是不够的,中国足协应该加大对阴阳合同的打击力度。至少在现阶段,“阴阳合同”已经成为了影响中国足球职业化进程的重大阻碍。

  我们的球员,必须要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多球员在与俱乐部签署合同的时候,只看那个工资的数额,不看其他条款,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合同当中一些隐性规定会让自己有可能拿不到那份属于自己的工资。无论是俱乐部还是球员,都相当排斥经纪人谈合同时的出现。俱乐部认为经纪人一出现,事就多了,自己就不好操纵球员了。而球员则认为,经纪人只谈谈合同就拿走自己10%的收入,实在不值。中国的足球经纪人大部分只在操作内、外援转会时才出现,在合同谈判时几乎隐形。实际上,经纪人是球员与俱乐部之间一个良好的缓冲带。经纪人良好的法律与专业知识也可以让球员避开一些合同当中的陷阱。从中国足协的来讲,应该提倡并推行洽谈工作合同时经纪人或者律师的介入。

  回到投资人这里,作为俱乐部的运营者,在资金的使用上是否应该更正规呢。中国的职业俱乐部,鲜有严格的预决算制度。俱乐部每年的投入几乎就是靠投资人拍脑袋而定的,心情好时就多点,形势不好时就紧点。赢球了,老板一高兴,奖金可以5000万,明天输球了,就一分没有。我们的俱乐部,为什么不可以让奖金制度更加稳定一些。欧洲的高工资低奖金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式,根据每个球员的不同情况,可以在合同当中明确规定奖金数。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成本是可控的。

  对于中国足球来说,如果以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方式来解决深圳欠薪案,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在扫赌打黑开始之前的若干年里,我们就是这样渡过那些“假球、黑哨”风波的。但最终的结果是,中国足球烂到了根上,最终遭到了一次毁灭性的打击。

  所以我们希望,这一次的深圳欠薪案可以成为一个契机,一个证明中国足球职业化希望继续深入的契机。

  记者 赵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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