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补偿理据充足

  • 来源:足球报
  • 关键字:日之泉,林勤,广州富力
  • 发布时间:2014-11-24 09:56

  官方微博宣布日之泉要前往西安,但顷刻之间,微博又被删除了。日之泉到底能不能来西安,这事就是急惊风遇着慢郎中,三秦大地的球迷再急,但日之泉方面如果不能在补偿方面和广东省足协达成一致,广东省足协的大印不能落在转让协议上,这事就存在变数。

  日之泉能不能走,就话事人林勤来说,首先要摆平家族内部关系。

  目前的情况是,林勤想把球队卖掉,但他的父亲林志伟不愿意。林志伟原本和省足协提议内部转让,即他出面收购他儿子的俱乐部,组建个新的,然后让他的长孙林俊聪当俱乐部董事长。林志伟喜欢足球,也不想日之泉放弃足球,林勤也喜欢足球,但是因为手中的项目出了问题,加上资金方面遇到一些困难,所以才忍痛割爱放弃日之泉队,但目前的情况是,骑虎难下,定金都收了陕西方面的,开弓没有回头箭,在陕西方面催得急的情况下,于是通过自己的秘书,发出官方微博,给外界造成“既定事实”的印象,来给林老爷子和广东省足协一些压力,但作为官方微博,本来起着“一言九鼎”的作用,尤其是在如此重大的事情上,但发了又删,只能证明,事情真的并非想象中那么容易。

  如果说家族事务,尚可以内部解决,但和广东省足协方面的纠葛,那就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了。

  目前,广东省足协一直不愿意在转让协议上盖章,广东省足协的态度很明确,要走可以,必须拿钱来补偿,如果分文不收就让日之泉西迁,这就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在最初陕西投资方与日之泉签署球队入陕的有关合同和协议时,林勤也曾表示,日之泉与广东省足协就球队的所谓产权已不存在任何问题。而在与陕西方面商谈球队入陕的事宜时,林勤就表态,俱乐部百分之百属于日之泉,不存在任何潜在的股东。

  广东省足管中心主任、广东省足协秘书长程志文日前表示,这支队伍最初是广东省足协与日之泉共建的球队,2009年打完第十一届全运会后,广东省足协以零身价方式将球队全部转给日之泉,前提是球队必须留在广东,而一旦外迁,就涉及所谓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据悉,林勤一方则认为,目前的日之泉队早已不是最初那支全运会队伍了,所谓国有资产流失的说法并不成立。

  不过,广东省足协相关人士昨天告诉记者,2008年,广东省足协和日之泉集团共建“广东日之泉俱乐部”,当时省体育局把准备参加全运会的这批队员免费给日之泉使用,而当年日之泉的投入大概在八九十万左右,这支队伍在2008年末冲甲成功。2009年,这支队伍一边打中甲联赛,一边打全运会,结果中甲保级成功,全运会获得亚军,当年日之泉的投入,大概在一百万左右。本来,全运会的比赛已经结束,按理说,双方应该有一份正式的协议,但据了解,这样的正式协议其实并不存在。这几年当中,日之泉在中甲起起落落,而作为省足协,在2009年起,也和日之泉有过口头协议,三年中,他们可以免费使用隶属于广东省足协的竹料基地,“三年后,希望俱乐部独立。”但日之泉使用基地的年限早就超过了三年。另外,虽然89-90那批队员在目前的日之泉已经所剩无几,但是在去年,广东省足协又把参加完全运会的93-94年龄段的队员免费给了日之泉,其中的两名佼佼者王新辉和常飞亚留不下来,转会到广州富力,广州富力为常飞亚一人就支付了80万的转会费,而收到这笔钱的,不是广东省足协,而是日之泉集团。

  总而言之,广东省足协认为收取补偿费用,有充足的理据———所以日之泉的西迁,目前就卡在这个节骨眼上,日之泉想走,还真没那么容易。

  记者 白国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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