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县人大代表的海权斗争

  • 来源:民生周刊
  • 关键字:浙江,人大代表,斗争
  • 发布时间:2015-06-24 15:49

  叶可金是一位老人,清瘦憔悴。5年前,他和几位村民一起,将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政府推上了被告席。5年后,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并未结束,他们提出申请,希望将此案驳回重审。

  12年前,随着宁海县蛇蟠涂围垦工程项目获批,叶可金与宁海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开始变得紧张。从那时起,叶可金的人生发生了戏剧性转变,加诸在他身上的所有光环,几乎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叶可金说,他最喜欢海明威的这句名言。

  曾经的致富典范

  浙江省宁海县前岙村,位于东海边,大海的馈赠曾是前岙村村民唯一的生活来源,贫穷笼罩着这里。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政治信号在前岙村口口相传,为此,村里进行了一次“要不要富、敢不敢富、能不能富、会不会富”的大讨论。

  “那一年,村里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叶可眺说,当年,正值他担任前岙村村支书,这项工作是他一手主抓的。

  叶可眺是与叶可金共同起诉宁海县政府的村民之一,他们曾经是前岙村的致富带头人,叶姓是前岙村人数最多的姓氏。

  1984年5月8日,宁海县委办公室收到了一份中共中央下发的文件,内容是“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搞活农村经济,加速对山区、水域、草原的开发,鼓励发展水产养殖。

  借着政策的东风,上世纪80年代初,退伍归来的叶可金自筹资金,开始在前岙村黄泥头海涂围塘养殖水产。“那个年代,围塘绝非易事,除了资金,还有技术上的问题。”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儿,历经5年时间,叶可金终于围起了20亩海塘养殖水产,成了村里先富起来的人。

  上世纪90年代,作为水产养殖专业户,叶可金成为周边县区争相学习的致富典范,并被选举为第九届宁海县人大代表。

  2002年,因丰富的致富经验和极好的口碑,叶可金当选前岙村村支书和前岙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两年后村支书任期未满,叶可金被免职,同时免去前岙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的职务,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自此,他的人生轨迹急转直下,这一切与宁海县当时准备建设的蛇蟠涂围垦工程项目有关。

  触不可及的海域使用权证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尝试,是个意外收获。彼时,国家为鼓励农民致富,对于海域的使用并没有严格限制。

  但是,叶可金清楚,想要在水产养殖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首要一关,就是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围塘养殖审批手续。

  早在1981年,叶可金围塘养殖的想法就得到了当时官岭人民公社前岙大队革命委员会的支持,并与其签订了《海塘围垦协议书》。

  一纸协议并不等同于合法授权,为解决“合法身份”问题,1984年,他找到了当时的宁海县水利电力局,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在那之前,宁海县尚未为村民办理过滩涂围垦审批手续,彼时,县水电局虽主管全县滩涂围垦工作,但此前并未被授权审批。为此,该局专门请示宁海县委农村工作部,并以宁水电字(84)第25号文件,抄报宁海县人民政府。

  1984年4月14日,县水电局收到了来自县政府的批复,准予该局批准,“但凡围垦的海涂,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使用权长期归围垦者,并可以继承”。

  不久后,叶可金拿到了《浙江省宁海县浅海滩涂养殖使用权证》。

  到了本世纪初,随着国家对海洋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对海域使用权的限制越来越严格,滩涂围垦的审批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1997年和1998年,《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继颁布,滩涂围垦审批权被收归浙江省围垦局。

  2001年,宁海县政府也发布了《宁海县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已经领取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各种养殖使用证或浅海滩涂使用权证的,须换发海域使用权证。

  在办理滩涂围垦审批手续的过程中,叶可金曾多次找过当时的宁海县官岭乡党委副书记库梦才(化名),2004年,为了换领海域使用权证,叶可金再次找到库梦才为其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

  不过,即使叶可金四处奔走,一个小小的海域使用权证,他却始终未曾拥有过。

  存在瑕疵的审批程序

  2003年,宁海县准备建设蛇蟠涂围垦工程,并于当年12月5日发布通告,要求围区范围内的海塘限期自行拆除,叶可金等人的海塘在拆除之列。

  不过,叶可金发现,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海县蛇蟠涂围垦工程项目的批复时间是在通告发布之后,为2003年12月16日。叶可金认为,蛇蟠涂项目审批程序存在问题。

  为捍卫海塘使用权,他决定诉诸法律。然而,维权之路并不平坦,他身上的光环被一一夺走,他也从争相学习的楷模变成了通报批评的对象。

  海塘曾给叶可金带来过财富和荣耀,从前的他,率先致富,荣光无限,现在的他,全身上下无不呈现老态,除了那双眼睛,像大海一样,深邃而不肯认输。

  2014年12月,叶可金收到了一份来自浙江省高院的通知书。通知书认定,宁海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在前,宁波市计划发展委员会批复在后,且在作出《通告》决定收回海域使用权前未听取叶可金等人的意见,程序上有瑕疵。

  不过,在叶可金看来,这份通知书规避了他们起诉的重点问题。

  早在通告发出前,宁海县蛇蟠涂海洋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10月14日成立,负责蛇蟠涂项目建设,宁海县水利局、宁海县海洋与渔业局均为该公司股东。两个多月后,该公司拿到了678.2825公顷海域使用权,翌年1月20日,该公司再次获得178.8548公顷海域使用权。时间之快、面积之大,令人咋舌。

  200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正式施行。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围海10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需报国务院批准。宁海县蛇蟠涂围垦工程项目用海面积超过了100公顷,而项目批复单位却是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在叶可金等人看来,蛇蟠涂项目未报国务院批准,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对于为何未报国务院批准,《民生周刊》记者在赴宁海县海洋与渔业局采访时试图求证,但未获正面答复。

  公共利益与民生的对冲

  在蛇蟠涂,可以看到大型机械在海堤旁作业。《民生周刊》记者在宁海县蛇蟠涂海洋开发有限公司了解到,该项目批复初期并未开工建设,直到2012年才开始动工。

  宁海县建设蛇蟠涂围垦工程,本是出于公共利益,是为了增加土地资源,提高城镇防洪能力,促进宁海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建设内容为:海堤长6250米,排涝闸2座,纳潮闸2座,排水闸3座。

  在宁海县蛇蟠涂海洋开发有限公司的海域使用权证上,《民生周刊》记者看到,用海类型一栏写着“养殖围海”。

  同样是这片海,同样是用于养殖,当宁海县的公共利益与前岙村村民的民生发生冲突时,政策制定者是否意识到,叶可金们的民生其实也是公共利益的一部分。

  6年军旅生涯,并未冲淡叶可金对大海的眷恋,生于斯长于斯的他,对大海有种说不出的情感。

  “照这股海流来看,明天会是一个好天气。”他说。10年过去了,叶可金依然在为这片海塘战斗,只是这场战争没有硝烟,也没有输赢。

  “用海明威的话来说,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叶可金说。

  (《民生周刊》记者 郑旭 崔靖芳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