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咪表停车收费差一场消费公益诉讼

  • 来源:消费者报道
  • 关键字:广州,咪表停车,收费
  • 发布时间:2015-07-10 12:01

  广州的咪表停车收费,真是个让市民窝心的事情。

  自2014年以来,关于咪表停车收费的问题一直纷纷攘攘于广州的公共舆论。公众对于咪表停车企业垄断经营、暗箱操作、利益勾连等表达着强烈的关注和呼吁。但是,再多的舆论质疑似乎在利益堡垒面前也显得无可奈何。

  而2015年6月广州市纪委的通报基本坐实了民间一直以来的判断:该通报称咪表停车出现跨界贪腐系列案件,目前已有22人因此涉案,此案暴露出涉案单位咪表停车管理混乱,存在垄断经营、权钱交易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广州咪表停车费2014年8月之前为每小时10元,调价后直接涨至每小时16元,在当时出台涨价方案之前,舆论对此强烈质疑,但涨价方案还是出台实施了。

  咪表停车经营者与主管行政部门管你民意沸反,它自一意孤行。但对于支付停车费的广大消费者而言,这样的收费明显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因为对道路这种公共资源被独占收费在没有获得充分的民意基础,显然对广大消费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除了纪委这种政府机关监督外,面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实,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消费公益诉讼制度能否担负起对此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制约呢?

  最高法院近期公布了10起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但这10起案件没有一起是消费公益诉讼,全国至今也没有任何一家法院受理过哪怕一起消费公益诉讼案件。

  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发言人在回答记者关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时说:新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中消协及省级消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也对公益诉讼作了明确规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一个新事物,目前还缺乏一套完备的程序规则。目前我院正在对此进行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抓紧开展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力争年内出台。

  尽管司法解释没有出台,但消费公益诉讼并非无法可依,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广州咪表停车收费问题上,面对行政主管部门与商业机构联手的黑箱操作、胡乱涨价、胡乱收费等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消费者保护组织不妨大胆就此向法院提起消费公益诉讼。据说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制定《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力争在年内出台。事实上最高法院制定司法解释也需要大量的司法实践案例作为基础,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不妨以此案例为最高法院制定司法解释探探路,只有这样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才可以做到有的放矢。

  广州咪表停车收费的糊涂账,也许可以通过一场消费公益诉讼可以还社会公众一个明白和公道。

  为什么不试试,万一实现了呢?

  文/陈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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