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金融的困境与突破

  • 来源:银行家
  • 关键字:农村金融
  • 发布时间:2015-09-15 08:23

  农村金融与新中国同生共长,由最初单一的农村信用社,发展至今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为主体,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虽然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有所增加,但其经营管理粗放、问题突出,与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当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及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之下,农村金融机构被动陷入市场鏖战,面临发展困境。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金融机构都必须回归金融的本质。农村金融具有特别的生存发展意义,除了回归金融本质外,还应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环境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出发,找准市场定位,在农村市场经济发展中不断谋求新的突破。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困境

  中国农村金融在践行普惠金融中各尽所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崭露头角,开始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但是,随着“市场决定论”、“利率市场化”、经济增长放缓等宏观环境的深度影响,中国农村金融率先遇到发展的新困境。

  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不能适应“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需要。在农村金融市场,“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长期存在。一方面是“嗷嗷待哺”的客户,渴望得到信贷支持,另一方面是大量资金沉淀在金融机构账本上,没有实现效益最大化。这种死结长期解不开,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农村要素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是最主要的原因,农村抵押物不足是“贷款难”的主要原因。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监管层迅速响应,力推利率定价的市场化,毋容质疑,农村林权、宅基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等农村主要生产资料要素没有实现市场化,这对于农村实体经济显然是不公正的,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不够健全,缺少的正是解决不公正问题的要素市场体系,包括主要生产资料要素评估机构、交易平台、担保退出机制等。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够强大,不堪承受“主力军”的重担。在众多农村金融机构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三农”生缘最早、结缘最深,县域农信社(或农商行)市场份额常占五成左右,对于“三农”的贷款增量常占八成左右,已确立起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但是,部分农合机构历史包袱仍然较重、法人治理结构仍然不够完善、经营管理仍然比较粗放,“小法人、大系统”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联动发展的动力不足、后台服务能力不强,农合机构整体实力不够强大。在依然承担大量政策性金融业务情况下,如不进一步做大做强,则难以承担“主力军”的重担,难以在推进城镇化建设、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定价机制不健全,不能实现完全的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利差收入是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的收入来源,利率管理自然是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村金融市场资金定价受各种因素制约,还无法完全实现市场化。首先,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议价能力较弱,定价机制不健全,资金议价定价能力与农业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相比,显得较弱,尚未能准确运用各种精细化模型和定价系统对本机构存款成本水平进行科学核算;尚无法根据客户群进行有效的分层管理和细化管理;尚未能分别制定有吸引力的贷款利率,优化客户结构;尚未能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来实现精细化管理,引领机构朝精细化管理转型。其次,受民间金融定价大起大落的影响,造成一定的冲击。最后,监管层同样严格的资本约束和业务管理,对农村金融机构议价定价形成了一定的时空限制。

  风险管理不够严密,难以始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当前,国内经济将在较长时期内经历一个“去杠杆、降产能、挤泡沫”的过程,个别企业停产歇业、大股东和大客户失联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当前风险跨市场、跨机构传导特征越来越明显,单家农合机构的风险容易传染到多家农合机构,单个风险可能演变为多种风险,导致流动性风险、信贷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彼此交织,相互叠加,共振放大。除农业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之外,各农村金融机构多为法人层级低、资产规模小、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的机构,整体来看,这些机构抗风险能力较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面临严峻的考验。从目前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情况来看,最先守不住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可能依次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不合格农信社,不够强大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同样可能发生较大的金融风险。

  农村信用不透明,严重制约农村金融机构扩大规模和提高服务质量。信用水平直接决定市场交易效率,决定交易中的“摩擦成本”。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几千年“安土”习俗形成的乡土文化传统,网格化的人际关系特征,农民、小微企业对内信息真实与对外信息不真实的现象比较普遍,陌生人之间信用信息“刚化”程度不高。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农村信用评级与征信工作普遍不到位,“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的市场经济信用理念还没有完全植入广大农民、小企业主的思想和行为之中。由此,在农村信用水平较低,透明度较低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放款意愿大大降低,各农村金融机构规模扩张动力减弱,服务质量难以提高。

  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新突破

  改革理论的新突破:先行先试,实现本质

  在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历史中,最早是“父爱主义”泛滥,“好心办坏事”。改革开放以来,对农信社重大改革就有3次,最近10年农信社的改革也难言完善。很显然,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理论有待新突破。自2003年全面推进农信社改革以来,国内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对中国农村金融理论进行了探寻,取得了一些成果。主要脉络体现为:从“信贷补贴论”进化到“市场配置论”;从“不完全竞争”理论进化到“完全竞争”理论、“农村金融市场论”。当下的难题是,如何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理论,更好地指导中国农村金融深化改革。

  要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先行先试,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第一,以提高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核心任务,回归农村金融的本质:农村金融资源完全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服务。当前,无论是以市场供给为导向,以农村金融机构调整为中心的改革,还是以需求为导向,以建设有效农村金融市场为主旋律的改革,都应切实体现农村金融资源完全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服务,而不能鼓励发展“抽水机”。

  第二,以践行普惠金融为总方向,让农村经济实体享受到国民待遇:“融资不太难、融资不太贵”。农村金融一直是我国金融市场中最薄弱的短板,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输血”和“造血”功能一直严重不足,因此,未来改革发展必须以普惠金融为总方向。当前应着力优先解决信贷需求的问题,实现“融资不太难,融资不太贵”的工作目标,让金融的阳光普照农村和小微经济每个角落。

  第三,以政策扶持为引导,鼓励农村金融机构扎根乡土,服务乡土。现有农村金融机构,除农发行是政策性金融机构之外,其余都是商业化的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服务对象均为弱质客户,这就决定了农村金融客观需要强大的政策引导。政府及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财政与货币政策手段,通过财政性贷款贴息、政策性融资担保与保险等多种方式,形成合理健全的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激发各类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支小”的内生动力。

  发展理论的新突破:坚定走中国特色普惠金融的道路

  在经济新常态下,普惠金融理论创新再出发,就是以互联网思维深化对普惠金融的认识,以金融本质论思维强化宗旨意识。农合机构要树立客户至上、开放包容、普惠民主的互联网思维,积极推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经营管理中的应用,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挖掘金融服务需求,有效管理金融风险,不断提升服务弱势群体、薄弱环节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坚持金融本质论思维。农合机构因农而生、依农而存、为农而长,无论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怎样变化,农信社的“三农”本色始终不能变,服务“三农”的宗旨始终不能变,必须在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中始终走在前面,作出最大的贡献。

  具体而言,中国特色普惠金融可理解为:广惠普罗大众的“便利”金融、“低价”金融,实现弱势群体应有尊严的“平等”金融。这也是广东省农合机构最近10年践行普惠金融的心得体会。广东省联社带领广东省全省97家农合机构,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提供了“量体裁衣”的金融服务,让其得到“金融超市”般的便利。

  深入发展中国特色普惠金融,可在“低价”、“便利”和“平等”方面做出特色。

  在低价方面做出中国特色。在基本生活资料生产方面,国家财政应给予适当的贴息支持;对区域性、季节性、风险性较高的农业生产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的贷款,当地财政应对其中不可抗力造成的坏账损失给予适当的补贴;对守信用、重合同的农户或小微企业,农村金融机构应给予积分奖励,积分越高,减息越多。

  在便利方面做出中国特色。鼓励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更多的“三农专营中心”、小微企业专营中心,对其无抵押信贷部分,不列入贷款规模控制范围;鼓励开设更多的夜市银行、早市银行,对期间经营业务所得适当减少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还应鼓励设立村级金融服务站,社区智慧银行等,便民利民。

  在平等方面做出中国特色。地方政府与当地农村金融机构共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共同解决弱势群体不能平等获得金融服务的问题,一方面,地方政府对弱势群体予以必要的增信支持,另一方面,当地金融机构适当降低条件或创造条件提高其享受金融服务的获得性。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一方面,运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新技术改造传统金融,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信息透明度,拓宽服务渠道,促进金融机构改变“嫌贫爱富”、“劫贫济富”的做法;另一方面,必须规范互联网金融科学发展,防止野蛮生长或异化为新的垄断势力,让经济社会的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在线下线上都能够享受到公正平等的金融服务。

  主力军建设的新突破:打造以农合机构为主力军的组织品牌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已经确立并不断加强,如何实现农村金融主力军建设的新突破?一些省份农合机构“组织品牌”建设的经验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借鉴:必须首先实现建设观念的新转变,即由以产品品牌建设为主导向以组织品牌建设为主导的转变,努力实现以下三大突破:

  第一,实现“小法人,大系统”管理体制的新突破,既发挥“小法人”的特色优势,又增创“大系统”的富集优势。当前,农合机构多以县(市)为单位成为独立法人,经营重心下移,具有灵活多变、贴近市场、获取“软信息”能力强、网点遍布城乡、业务渗透农村市场的优势,同时,各基层机构将各种中后台服务集中到省级联社,省级联社积极打造研发开发、结算清算、教育培训、宣传、IT等服务大平台,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各“小法人”提供现代化、个性化服务,这样既保持农合机构贴近市场的优势,发挥前台优势,又将中后台集约建设成果惠及各农合机构,让其享受到大银行规模经济的成果,增强富集优势。同时,要积极推进省联社深化改革,探索建立与农合机构科学发展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机制。

  第二,实现“同生共荣,联动发展”互动机制的新突破。打造“同生共荣,联动发展”机制是广东农合机构深化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首先开展定向合作,实现以资本为纽带的内在联动。针对广东省还有20家高风险农合机构(监管评级在5A级及以下)的实际情况,省联社积极协调18家农商行通过向20家困难联社入股、联合管理、业务合作等开展定向合作。对于一些特别困难的联社,根据风险化解和改进管理的需要,适当放宽定向合作机构的持股比例。通向定向合作,先进农商行与后进困难联社建立起股权纽带关系,形成市场化合作,实现全省农合机构整体协调发展。其次组织“雁行升级”计划,实现整体协同联动发展。主动转型升级是广东农合机构新时期改革发展的重要选择。广东省联社新一届领导班子在认真总结过去改革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剖析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广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意见》,全面部署转型升级工作,提出“雁行升级”计划,即农合机构在推进转型升级行动中,按各自发展实力和基础,按“雁行”列阵,这样既保持各个法人机构独立的地位,又保持相互合作和支持,抱团取暖,共同迎接各种新的挑战。“雁行升级”最终方向是各机构都努力建设成“现代特色银行”,共同建立“同生共荣、联动发展”的新机制。

  第三,实现具有鲜明农信特色“组织品牌”建设的新突破。塑造以先进企业文化为支撑的企业精神。为实现以先进企业文化引领转型升级的作用,广东省联社倡导建设“勤勉、务实、创新、争先”的企业文化,激励广大员工发扬“实干兴邦”的务实精神,积极主动推进转型升级。为此,省联社制订了《关于广东省农合机构全面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决定》,通过举行专题培训班、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企业文化活动,将广东农信先进企业文化的理念凝结为全体农信员工,一致拥护的企业精神:“在帮助小实体成就好事业中发展自己”;塑造体现农信系统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人物,在先进企业文化建设中,广东农信人一直坚持以核心价值观培育模范人物,引导客户经理主动开拓市场、走进社区、进村入户,争当“挎包经理”、“农信天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他们的行动拉近了农合机构与客户之间距离,体现了“以顾客为中心”的经营导向。广东农合机构的努力也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2014年,省联社成为“广东省五一劳动奖”获奖单位。广东农信的组织品牌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定价机制建设的新突破:精细化管理、差异化定价

  农村金融机构经过改革试点阶段的“急行军”,业务规模虽然发展较快,但迫切需要迈稳脚步来解决粗放发展遗留的问题,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涉及到决策、营销、内部管理、业务流程、资源管理、内控管理等等,是一个缜密的系统工程。对于农合机构来说,推进利率管理和业务流程的精细化最为迫切。广东省联社按照“全面规划,分期分批推进”的原则指导全省农合机构开展该项工作,根据辖内机构发展状况分类推进FTP、信用评级、资本管理和管理会计等项目的建设,对存贷款的价格进行科学测算,形成有效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以此为工具,完善差异化定价的指导。对于业务流程精细化,广东省联社在继续推进流程银行改造的基础上,综合辖内机构发展经验,出台了《关于全面提升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水平的实施办法》,对辖内机构的产品服务创新流程进行了梳理与规范。与此同时,广东省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在广州、佛山、东莞市分别建设了三条“民间金融街”,让民间金融从地下走到地上,督促其完善定价机制,减少对农村金融定价的冲击。

  环境生态建设的新突破:以县级征信体系建设为龙头,带动诚信村诚信户建设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直接决定农村金融发展的数量与质量。2009年,广东云浮市的郁南县开展了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为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建设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建立县级征信体系,并带动了信用村、信用户的建设,建设政策性担保机制、贷款贴息机制,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的生态环境、市场环境,健全农村金融运行机制,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实现农村金融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郁南县的信用村、信用户建设就是以信用村建设为基础,以成立征信中心为载体,构建了覆盖全县的信用信息体系。2009年,郁南县率先在桂圩镇勿坦村开始信用村建设的试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信用等级评定的规章制度,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推进。2010年郁南县成功创建了29个“勿坦模式”信用村。2011年全面展开,指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各镇村参与信用村建设,并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参与对信用户的评定和授信工作,同时依托人民银行全国联网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创建郁南县征信中心。郁南县信用村、信用户建设为广东乃至全国农村征信体系和金融生态建设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板。

  风险防范化解互助体系建设的新突破:建立系统性风险互助救助机制

  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农村金融是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机构数量种类多、差异大,整体资产质量差、管理水平低,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都比较突出。当前,经济下行催发各种农村金融风险苗头,建立符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实际的防范化解风险的互助救助体系刻不容缓。

  建立地方与中央“联防”的工作机制。在处理一些地方性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工作方面,地方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宜由省级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联合“一行三会”驻当地机构及各重要农村金融机构,建立起全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机制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应急工作机制。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率先建立起“百家救一家”的应急互助机制。由省级联社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内农合机构自筹自建的金融风险互助应急资金,发挥农信系统特有的“组织品牌”优势,实现“一家有难,百家支援”。风险互助资金救助运用程序按照“法人机构自救--区域内同系统援助--人民银行退回存款准备金救助--‘大系统’应急互助资金救助--申请人民银行紧急再贷款”的风险救助路径,妥善处置农合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等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周高雄

  (作者系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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