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遗赠给情人,无效!
刘健生和牟女士在小区是出了名的模范夫妻,让周围的邻居们羡慕不已。刘健生今年年初被确诊为胃癌晚期,后直接住进了医院。为了给刘健生治病,牟女士将两人多年来积攒下来的10多万元钱全都花光了,刘健生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觉得自己时日无多,于是就在清醒的状态下请朋友和医生作见证写了一份遗嘱,将他和牟女士多年来一起居住的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赠与牟女士。
没过多久,刘健生就去世了。正当牟女士为刘健生办理后事的时候,突然来了一对母子,要牟女士尽快从房子里搬出去。原来刘健生很多年前就和合法妻子分开了,他和牟女士相好后便同居生活。为了不让孩子受到伤害,刘健生和妻子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而是每周抽时间来看望孩子。然而多年过去,刘健生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几乎和妻儿没有了联系。
得知丈夫去世后将房产留给了情人,刘妻当然不甘心,她带孩子找到了牟女士。牟女士强调,房子既然已经在遗嘱中写明给自己,她当然不会放手。然而刘妻称,房子是刘健生和妻子的婚后共同财产,刘健生没有权利随意赠给情人,她要求要回房产。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遗赠人刘健生的遗赠行为虽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内容和目的却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刘健生本身是有家室的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婚后购买的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他和情人感情再好,他都没有权利擅自将房产遗赠给情人。
根据《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婚姻效力的一种具体表现,刘妻本应享有继承丈夫刘健生遗产的权利,但因刘健生和牟女士长期非法同居,其在生前将财产赠与牟女士的行为已经剥夺了其妻和孩子依法享有的合法财产继承权。
在刘妻和刘健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健生将遗产留给情人的遗嘱应属于无效遗嘱,其遗赠行为也自然无效。
文/张玮

二、抚恤金是遗产吗?
我再婚的老伴去世后,单位发放了一笔几万元的抚恤金。老伴和前妻育有两个儿子,经济情况都很好,我现在只有每月一千多元的退休金。现在他的两个儿子说这笔抚恤金也有他们的份。请问抚恤金是遗产吗,这笔钱应由我们三个人平均分吗?
法律顾问:
抚恤金不是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由于抚恤金不是给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其次,对于抚恤金的分配,如果死者当地或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具体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有规定,一般是由死者的近亲属共有。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抚恤金的性质,以主要照顾、优抚、救济死者生前需要扶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兼顾其他亲属为原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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