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使愿无违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

  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陶潜《归园田居》

  那天听到一姑娘惊讶地说:“原来毛豆就是黄豆啊!”我从旁边路过,心想,这是个城里人。

  我小的时候,在乡下,甚至没有“毛豆”这个说法。秋天,豆子将熟未熟的时候,割下一捆,主妇和孩子拎出马扎围坐着,把毛绒绒的嫩绿的豆荚一枚枚择下来。清水洗净,加上花椒和盐,别的有没有无所谓,用蒸馒头的大铝锅煮熟,然后连锅端下炉灶,豆子就在里面泡着。一直泡到傍晚,豆子凉了,也入味了,正好当下酒菜。

  可是锅盖从来挡不住我,只要知道厨房里泡着豆子,不管多烫我都要马上吃几个。一手端着笊篱,一手在里面捏出豆荚的尾巴,牙齿以最小的接触面积——嗒嗒嗒,轻柔而快速地磕开豆荚,抖落出来的豆粒滚烫,在舌尖翻滚好几圈才稍微降下温来。随便嚼几下,囫囵咽下肚,口水早已流了一手。

  说实话,刚煮出来的豆子味道单薄,远不如久泡之后好吃,我喜欢的是那新鲜热闹的烟火气,而且我从不知道克制,也没有人管教我。在我们家,宴客的饭菜上桌之前,孩子是可以在厨房里随便吃的,只要吃得别太难看即可。上桌之后,夹在觥筹交错的大人之间,孩子也不必跟他们客套,只管吃,筷子一撂就一边玩去,正好给他们腾出地方来慢慢喝酒,慢慢说话。什么规矩都没有,什么禁忌都没有。客人是大人的朋友,不是孩子们的,客人和孩子之间,两不相干,两不相欠。

  吃相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人的品性,我的品性就是贪婪,直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欲望,并且活得理直气壮。

  和费米在大排档吃烧烤,点一盘毛豆,她的吃相和我大相径庭。这么多年过去,我也学会像人一样吃饭了,一切看起来很正常,我们吃吃喝喝说说笑笑,但是最后我发现——在我面前,毛豆壳混着皱巴巴的餐巾纸像个垃圾堆;而她面前,豆壳竟然头是头,尾是尾,整整齐齐地码放在一起!

  于是我伸过手,拿起她的一枚豆壳,调转方向,放了回去。这个举动果然把她逼疯了。我总是有办法逼疯强迫症。

  费米希望我活得认真一点,不要这么懒散、放纵,洗完的抹布要摊平整晾,换衣服时要拉上窗帘,在公共场合不要讨论一些少儿不宜的话题,对长辈保持礼貌和微笑。我则希望她活得不认真一些,脱下来的袜子不必非得正面朝外,玩完游戏不必马上把手柄从电脑上拔下来,过个父亲节母亲节不必每个七大姑八大姨九大姨夫都发信息祝贺。我们都没有办法改变对方,最后就变成了只是互相唠叨着,其实各自生活在自己的习惯里。

  我的生活质量第一次产生质的飞跃,在于接受了自己的本来面目,不再试图按照教条和他人的眼光打磨自己。第二次飞跃,在于接受身边人的面目,不再抓心挠肝地想改变他们。前者是顿悟,后者是渐悟。

  每个人活着,都有自己的一个“道”。吃相摆在那里,你左手叉右手刀脖子掖着餐巾衣冠楚楚,我直接用筷子夹牛排还有点帕金森症夹一下抖三抖掉到衣服上也不太在乎,这都是“道”的细枝末节。茫茫世界,能找到“道”的根在一起的人已是万幸,非要执着于互相斧正,这棵树可能就秃了。

  猫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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