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奇谈

  • 来源: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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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12-31 10:37

  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对股东“发飙门”事件已过去一段时间了,然后她之前对股东所说的—“你看看上市公司有哪几个这样给你们分红的?我5年不给你们分红,你们又能把我怎么样?”其实点了股东、投资者们的“穴道”。股东、投资者们很清楚,上市公司手里的确握有分红的生杀大权。

  “轻分红”扭曲A股价值观

  年底将至,心急的中小股东开始关注股市分红事宜。在上市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是否分红、分红率多少成为投资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然而,A股上市公司多年来一直存在“轻分红”的现象。

  从2013年~2015年的数据看,加入分红队伍的上市公司不断壮大,分红超过百亿元的公司有所增加。但整体分红力度仍然不大,不少公司甚至在持续融资、高管减持的背景下多年坚持不分红。

  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深市和沪市依然有39家公司自上市以来从未现金分红,去除2015年和2016年上市的次新股,有32家2010年以前上市的公司从未现金分红。

  金杯汽车、中毅达、通策医疗等19家公司及其前身上市时间均超过20年,均无现金分红记录。其中,金杯汽车上市24年,从未现金分红。自1992年上市以来,金杯汽车有6年亏损,2010年实现净利润2.81亿元。对于不分红的理由,金杯汽车曾在年报中表示,希望根据监管要求分红,但由于业绩差,故而没有分红。

  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铁公鸡”却还是融资大户。比如,天海投资(原天津海运)、中茵股份、平潭发展、中核钛白等公司自上市以来保持现金零分红,但都有多次募资行为。

  根据统计,2001到2015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是25.3%,而境外成熟市场通常在40%左右。缺乏长期稳定回报,投资者往往选择投机来博取收益,这已经成为A股市场的一大弊病。

  分红制度是战略,也是经营

  客观的说,上市公司对于分红与否,很难有法律强制性,只能依赖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主动思考自己的行为和影响。

  今年证监会联合多部委发布了《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对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项,也只能做到“应当”、“鼓励”,而无法对“铁公鸡”进行强制行动。因此,我们或只能期待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自觉。

  上市公司主动分红,是对信赖于他的投资者,进行的一种回报,另外,这会让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现金流与未来的经营水平,报以更大的信心。另外,分红制度是一种战略,也是一种经营,不能将其片面理解成企业现金的流失。

  美国上市公司的现金红利占公司净收入的比例在上个世纪70年代约为30%~40%,到80年代,提高到40%~50%,现在不少美国上市公司税后利润的50%~70%用于支付红利。

  在美国,分红往往被作为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重要参照,不仅代表着上市公司现在的盈利能力,也代表着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这值得中国上市公司,尤其是多年不对中小股东回报的“铁公鸡”们,需要反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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