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专项整治促新金融回归“金融”本质

  • 来源:中国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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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4-25 15:34

  市场本身的纠错功能总有滞后性,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国家的政府主动干预经济的重要原因。2016年,政府之手频繁触及互联网金融领域,力促新金融行业归于“规范”发展的轨道,与此同时,行业快速泡沫化后市场之手也如期启动纠错模式。

  政府猛药去疴,市场溃痈去毒,在新金融行业人心惶惶、风雨飘摇之际,我们适时听到了官方对新金融行业理性的呼唤、力挺的声音和真挚的建言,这些声音成为凄风冷雨中的一股温暖力量推动新金融行业整装前行。我们相信这些声音真实反映了政府官方对新金融“责之切,爱之深”风险专项整治促新金融回归“金融”本质的态度,通过政府之手和市场之手的共同作用,促使新金融回归“金融”本质,推动新金融创造“金融”价值,这或许正是“风险专项整治”的终极目的。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形成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2016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工作推进总体势头良好。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底数已基本摸清,互联网金融风险整体水平正逐步下降,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的势头已得到初步遏制,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的评价均积极正面。

  潘功胜强调,第二阶段清理整顿工作要探索务实有效的清理整顿方法,坚持“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的原则,分类施策,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同时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要抓紧开展长效机制建设,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形成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信息技术不会颠覆金融的本质,不希望金融科技被“玷污”

  在2016年第一届中国金融科技大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作主旨演讲时表示,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其本质是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不会颠覆金融的本质。

  吴晓灵认为,监管当局整顿金融的时候,打击非法集资,打击非法吸收存款是最核心的一条,互联网技术不会改变信用中介需要规范管理的规律。几百年的美国资本市场也提出要求,如果对信用中介不做严格的规范,如果他推荐的产品不能保证信息的充分真实完备的披露的话,对投资者也是会有影响的。因而,互联网金融信用中介需要有牌照的管理,必须纳入监管,按规则办事。吴晓灵还指出,在金融科技还没有特别的热之前大家应有一个比较理性的认识,不要重蹈“互联网金融”这个词给我们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的同时又被很多不规范的行为玷污的覆辙。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风险专项整治”不是要把互联网金融一棒子打死

  在2016中国新金融高峰论坛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互联网金融作为蓬勃兴起的金融形态,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当前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的创新方向,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行业的声誉和消费者信心受到冲击。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将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主基调。

  李东荣指出,由国务院统一组织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特别突出了问题导向、分类整治、综合施策等原则,其目的不是否定互联网金融的作用,更不是要把互联网金融一棒子打死,而是要通过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加快清理害群之马。他还指出,信息化背景下金融业务风险与技术风险可能产生的叠加效应和扩散效应,应该遵循金融的基本规律,摒弃惟规模论、惟技术论、惟客户体验论等观念,形成正确的创新导向。

  国务院参事室副主任王红:社会对新金融创新的态度应更包容和理性

  国务院参事室副主任王红在2016博鳌观察创新金融峰会上表示,新金融将伴随新科技共同推动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变革时代,这直接关乎我们在信息时代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无论我们从哪个角度看待新金融时代,我们都应该剔除包装在新金融身上的宣传花样,回归金融作为服务业的基本属性和基本功能,思考新科技带来的新金融能否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生产和生活。

  王红指出,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渗透与应用,将使金融业迎来一次基础性变革,我们乐见这个变革能够精准地针对我国金融业高垄断性、信息不对称、价格不透明、开放度不足和竞争不充分、分业监管与跨市场风险累积等弊端而展开,充分发挥其对建立一个符合时代精神、适应时代要求的新的金融体系所具有的积极推动作用。王红表示,社会对新金融创新的态度也应该更加包容和理性,市场各方参与者都有责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为建立健康的新金融秩序共同贡献力量。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互联网金融是信息通讯技术对金融产生革命性影响的开始

  2016年6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霍学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大数据技术运用于信贷技术前,贷款需要很长时间的审核,尤其是线下取证、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审批流程、领导签批、最后放款等环节,而阿里小贷等根据其内在的大数据信用评估和内控技术,能够实现实时计算贷款人的信用额度,在信用额度内实现即时放款。这是传统金融领域是难以想象的。而这种快速放款模式,将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标准配置。

  霍学文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未来新的逻辑起点。既是过去信息技术对金融深刻影响的延续,也是信息技术发展到新阶段,全新的信息通讯技术对金融产生革命性影响的开始。我们所能看到的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才刚刚开始,我们看不到的、很难想象到的影响也会不断到来,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对金融的影响正在到来。(杜鸣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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