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Vs.微信 为了立威,还是维护iOS生态公平竞争?

  • 来源:微型计算机
  • 关键字:苹果,微信,iOS
  • 发布时间:2017-06-09 11:22

  4月19日,微信官方连发了两则公告称受苹果App Store影响,关闭了iOS版微信公众平台赞赏及转账功能。与此同时,安卓等其他版本微信的相关功能则不受影响。一时间,众多基于微信公众号内容创业的机构或个人都无法平静了。有人认为,这是苹果滥用iOS系统垄断地位所致;也有人认为,这是苹果和腾讯两大巨头间的一次“擦枪走火”。苹果这样做是为了立威?还是维护iOS生态公平竞争呢?

  真相:微信公众号赞赏基于自有的交易机制

  腾讯《2016年微信影响力报告》指出,超过九成的微信用户每天会使用微信,而半数用户每天使用微信超过一小时。如今,微信成为了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到2016年第四季度,微信月活跃账号数已经达8.89亿,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最巨量用户群的聚集平台。

  不论事出何因,iOS版微信公众号赞赏功能的关闭对那些依赖微信生态从事内容创业各类的主体都不是好消息,尤其是对于那些已经获得融资的各类公众号主体,这意味着它们的变现能力将会大幅下降,势必对它们的估值产生不利影响。众所周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每篇文章都有独立的网址,这些文章不仅可以在微信App中打开阅读,也可以在各类浏览器中打开阅读。但是,细心的人会发现,添加了微信赞赏功能的微信公众号文章在浏览器中打开阅读时,都无法显示“赞赏”,也无法实施赞赏。简单来说,微信公众号文章赞赏功能的实施完全依赖于微信自有用户生态和支付体系,离开微信生态在其他浏览器中查阅文章时,既不显示“赞赏”按钮,也无法实施赞赏。

  原因:苹果的“IAP机制”

  苹果凭什么要求微信取消微信公众号文章的赞赏功能呢?苹果回应称,赞赏功能并非是苹果逼停的,微信本可以像其他开发者一样,选择App内购方式给公众号运营者。苹果强调,App Store生态对所有开发者的要求均是一样的,包括微信这种已经有8亿用户的App,无论是谁都保持公平原则,不会开特例。

  根据App Store应用开发条款中的第3.1.1项约定,严格要求App不得包含指引客户使用非“IAP机制”进行购买的按钮、外部链接或其他行动号召用语。而此番苹果App Store规则调整是触发微信被迫调整iOS版微信公众号赞赏功能的原因所在。

  所谓“IAP机制”即“In-App Purchase”,是指iOS系统下App内支付或购买的交易机制,这原本是iOS系统为App应用开放者提供的重要的盈利模式或变现方式。按照“IAP机制”,App应用开放者可以将需要付费的内容、信息或版本直接放置在App内,无需单独区分付费版和免费版App提供给用户下载。对于用户来说,由于“IAP机制”是与苹果用户ID紧密绑定在一起,用户一次付费在不同类型的设备,iPhone或iPad等苹果设备登录时,均可免费更新获得付费购买的内容。

  简单地说,从苹果设备用户以及App Store开发者的角度来看,“IAP机制”是一种双赢的机制。当然,对苹果来说,这也是其重要的商业模式,此前订阅模式只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应用,如音视频流媒体、云数据、报纸书刊订阅等,但现在订阅扩展到了所有应用类别,包括游戏。当开发者将订阅模式加入自己的游戏中后,玩家每月定期付费,定期获取游戏装备。而按照苹果此前订阅模式的分成机制,30%的收入将会落入苹果的口袋。

  冲突:微信和iOS系统的平台之争

  站在微信角度看,基于微信App的公众号赞赏功能是微信基于自身用户体系和支付体系构建的支付交易机制。而站在苹果角度看,微信赞赏功能本质上是在iOS系统下实施的交易或付费,而按照苹果规则,iOS系统下的App,其应用内的交易支付需遵循苹果制定的“IAP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微信基于自身的用户及支付体系,已经开始对非微信公众号文章支持赞赏功能。一些传统的内容网站,不论是传统刊物,还是新闻网站,都可以实现对网站内特定文章的“赞赏”。其中,在微信App阅读前述支持“赞赏”功能的非微信公众号文章或杂志、网站文章,可以通过微信完成赞赏金额支付。简单说,在iOS系统下,微信基于自身的用户和支付系统,突破了苹果iOS系统构建的内容付费机制,对苹果的付费商业模式构成了冲击。更重要的是,如果放任这种“后门”机制的泛滥应用,那么,苹果构建的应用付费和订阅付费模式将会被微信瓦解。

  在iOS生态平台上,中国开发者正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截至2016年3月,苹果App Store应用程序达到200万款,中国区上线有170万款,其中13.3%的应用是由中国本土开发者开发运营或者是针对中国地区本地化的中文应用。

  而苹果2017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苹果公司营收为783.51亿美元,净利润为178.91亿美元,其中,硬件营收(iPhone、iPad和Mac)共计671.55亿美元,服务营收71.72亿美元。简单来说,苹果公司服务营收的规模与苹果Mac的营收(72.44亿美元)旗鼓相当,并占到当季营收的9.2%。

  此次苹果和微信之间的争执风波,一方面,苹果确实是“杀鸡儆猴”,避免其他iOS版App,尤其是具有支付体系的App绕开苹果的内购机制获取收入,另一方面,则是苹果和腾讯分别在系统层面和应用层面对内容平台及付费机制的争夺。

  症结:iOS系统的封闭性特征并不代表必然违法

  根据App Store审查指南,所有的应用程序都要通过iTunes内置的应用来完成购买,包括一次性购买、注册付费以及应用内的支付,不允许应用程序内部使用第三方支付购买应用程序内的内容或者服务。对此,有观点认为,此举涉嫌构成搭售苹果支付服务的行为。在对此行为或模式评价之前,可以先看下微信赞赏功能。事实上,微信赞赏功能并不支持除微信支付外任何第三方支付或银行卡支付。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属于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之一。而在评价苹果对其iOS系统的100%占有,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时,显然需要把iOS系统和安卓系统等智能手机系统放在一起考量,而在特定国家或地区考量苹果iOS系统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时,还需要考量苹果手机或设备的市场占有率。因此,苹果对于其自有iOS系统的规则,一般很难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IAP机制”作为一种交易机制或支付规则,对购买者来说,应该算提供了便利,也很难说构成搭售或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当然,对于iOS版App开发者来说,通过“IAP机制”开展的销售,需要向苹果缴纳一定的服务费或分成,显然具有明显的“割肉效应”。但是,如果没有苹果手机或iOS系统,这些App开发者也很难获得收入,当然,同样是应用分发或销售提成,如果苹果的收取分成收入明显高于安卓系统的话,那么苹果过高的分成水平设置可能侵害应用开发者的权益。

  因此,苹果对基于iOS系统运行的各类App应用,基于其App Store分发和管理规则,对于App内发生的支付或交易行为,设定“IAP机制”并无不妥。而对于类似微信在其App应用中,违反“IAP机制”的付费交易予以规制或限制,也很难说明显不当。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司机通过开黑车获取了大量收入,这不能因为依法查处导致“黑车”丧失了收入来源,而认定查处行为有问题。当然,苹果也有必要结合此前微信公众号赞赏功能中对内容平台或个人的“让利”机制,适时调整或取消此类服务的分成设置,把让内容创业者获得更多的收入。

  面对苹果的强势打压,微信不是没有办法。4月22日,微信吹响了反击的号角—在小程序里面增加一项重要功能,允许公众号文章支持添加小程序,这意味着小程序得到了一个巨大的流量入口,之前只能手动搜索或通过朋友推荐找到自己想用的小程序,如今的微信用户可以通过推送文章和接收文章直接使用小程序了,长此以往下去,苹果商店的应用下载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写在最后

  其实,微信和苹果斗争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利益出现了分歧。微信和苹果之间是互相依赖的,谁离开了谁都会遭受重大损失。所谓“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无论微信和苹果谁输谁赢、谁对谁错,对于微信公众号个人或者主体来说,还是希望微信和苹果能够拿出一个和解方案,毕竟保证用户利益才是第一位的。

  文、图/李俊慧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