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修订发布会员管理办法

  • 来源:财会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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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2-04 13:46

本报讯(记者 米太平)近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通知称,根据 《资产评估法》尧《中评协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中评协修订了 《中评协会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 2017 年 8 月22 日起施行, 中评协 2012 年发布的旧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办法》,中评协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分为评估机构会员和非评估机构会员曰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其中,执业会员又分为评估师执业会员和非评估师执业会员。

《办法》明确,会员应当承认《章程》,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中评协负责全国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管理及相关检查,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省(含计划单列市)级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野地方协会冶)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曰同时,中评协将根据 《资产评估法》尧《章程》和资产评估行业相关管理制度对会员进行奖惩。

据了解,在单位会员中,评估机构会员的条件为 野依法设立并完成备案程序的资产评估机构冶,非评估机构会员的条件包括 野与资产评估行业相关的社会团体尧企事业单位, 以及非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冶尧野从事资产评估研究尧教学的单位冶或者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从事或研究评估相关业务的单位冶。

个人会员中, 评估师执业会员的条件为野通过资产评估师(含珠宝专业)资格考试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冶,非评估师执业会员的条件为 野未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从业人员冶,非执业会员则为野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但未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评估工作的人员冶尧野不再在资产评估机构继续从事评估工作的非评估师执业会员冶或者野从事资产评估管理尧研究尧教学等工作的人员冶。

中评协负责会员入会管理,根据工作需要, 委托地方协会办理会员的有关入会程序。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其相应会员资格终止院申请退会的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会员条件的曰 单位会员的主体资格被依法终止的曰 特别机构会员被取消证券尧 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曰 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曰 受到本会取消会员资格惩戒的曰受到行政处罚尧处分,情节严重的曰受到刑事处罚的。会员资格终止的, 中评协将在网站或公开媒体上公告。

此外,中评协设特别会员,包括特别机构会员尧 资深会员和名誉会员。 其中,依法取得证券尧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 向中评协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经中评协核实后,成为特别机构会员。 长期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或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强专业能力的会员,由本人申请,经中评协常务理事会批准,成为资深会员。对资产评估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人士,或境内外知名人士,由中评协秘书处提名, 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成为名誉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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