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擂响攻坚鼓 鸣奏扶贫曲

  • 来源:中国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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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2-04 16:50

在第 4 个全国扶贫日到来之际,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了党委常委会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研讨会、全区社会扶贫工作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中国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向全区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公益短信,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脱贫攻坚的浓厚舆论氛围。全区上下戮力同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五年砥砺前行,五年艰辛跨越。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到 2016 年末,全区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 55.6 万人,比 2012 年底减少 142 万人 ;贫困发生率由 2012 年 14.7% 下降到 4.1%。31 个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9005 元,增幅高于全区农牧民平均水平 2.1 个百分点。

认清形势 客观把握贫困现状

内蒙古自治区现有贫困旗县 57 个,其中国贫旗县 31 个,区贫旗县 26 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8 个,贫困嘎查村 2834 个。到 2016 年底,全区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5 万户、55.6 万人,贫困发生率 4.1%。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通辽市、兴安盟,有贫困人口 47.4 万人,占全区贫困人口的 85.3%。主要致贫原因中,因病致贫占41.44%,缺资金致贫占 16.74%,因灾致贫占 8.05%,因缺劳力致贫占 8.32%,因学致贫占 4.3%。

踏准节奏 拨动富民和弦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来抓,投入力度、工作强度前所未有,脱贫攻坚进展良好、氛围浓厚。

组织领导全面加强。今年以来先后 14 次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年初成立了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协调调度和组织推动扶贫工作,同时,向 31 个国贫旗县派驻自治区脱贫攻坚督导组,督促指导脱贫攻坚任务。实行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制度,自治区 39 位现任省级领导干部“一对一”联系 39 个贫困旗县。驻村工作队由原来的 3463 个增加到7239 个,驻村干部由 1.1 万名增加到 4 万名。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今年以来自治区相继制定出台了一整套推进脱贫攻坚的政策举措。特别是出台的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十项措施,涉及扶贫投入、教育、医疗、住房等与贫困人口脱贫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含金量高,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扶贫投入大幅增加。今年自治区实施了“四个 100 亿”投入计划,仅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就由去年的 18.8 亿元增加到48.8 亿元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范围扩大到全部 57 个贫困旗县,共计80 亿元,比上年翻了一番;发放小额扶贫贷款 150 亿元以上,设立 20 亿元产业扶贫基金,撬动金融社会资本 100 亿元以上。

产业扶贫稳步推进。

自治区从 2014 年起,在全区 2834 个贫困嘎查村开展“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工作。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自行选择增收发展项目,扶贫资金直接补贴到户。对不适合一家一户经营的产业项目,采取“企业 + 基地 + 贫困户”的模式,使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并从中增收获益。

易地扶贫搬迁进展顺利。今年计划投入 33 亿元,建设 641 个安置点,搬迁 5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现已开工建设 632 个,开工率为 98.6%。项目建设过程中,严守“一条红线”,即搬迁贫困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 25 平方米;严守“一条底线”,即不让搬迁贫困户因搬迁而负新债。

集中解决“三保障”难题。在教育扶贫上,建立了从幼教到大学的一条龙资助政策和帮扶措施。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每人每年给予 1 万元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营养改善实现国贫旗县全覆盖。在健康扶贫上,实行贫困人口免费体检,实施“三个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行动计划。实现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旗县达到 57%,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旗县达到 82.2%。在住房安全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今年 3.5 万户危房改造进度已超过 60%,年内确保完成任务。

社会扶贫逐渐深化。26 个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定点帮扶 31 个贫困旗县,选派挂职干部 42 名,投入直接帮扶资金 6713 万元,引进资金 3.6 亿元。北京市 16 个区县对口帮扶贫困人口最多的赤峰市和乌兰察布市 16 个国贫旗县,选派挂职干部 36 名,投入帮扶资金从去年的 1.26 亿元增加到 2.5 亿元。自治区 170 个厅局单位继续定点帮扶兴安盟和乌兰察布市,投入帮扶资金 11.8 亿元。实施“村企合作”精准扶贫行动,488 家企业帮扶 563 个贫困嘎查村。

考核评估更加严格。出台对盟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办法,并进行打分排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 2016 年申请摘帽的 15 个区贫旗县进行了第三方评估,同时对 2017-2019 年各年度贫困旗县脱贫摘帽计划全面审查复核,防止虚假脱贫。9月份,自治区对27个贫困旗县开展了首轮交叉检查,对排名后五位的旗县委书记和所在盟市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倒逼责任有效落实。

夯实措施 奏响扶贫强音

为实现今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6 个区贫旗县全部摘帽,到 2019 年国贫旗县全部摘帽,贫困嘎查村全部退出的目标,针对当前存在的重点区域扶贫任务重、重点人群脱贫难度大、责任尚未完全压实、产业扶贫项目带动力弱等问题,自治区各级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助推脱贫攻坚。

逐步压实责任。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发挥自治区派驻国贫旗县督导组作用,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考核。把抓党建促脱贫作为强化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选优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培养农村牧区致富带头人。

深化精准扶贫。强化建档立卡动态管理,以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重点工程为抓手,着力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等突出问题。

攻克重点难点。研究制定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方案,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同时对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牧区实行差别化政策。

严格考核督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用最严格的考核督查倒逼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对搞形式主义、数字脱贫、算账脱贫、假脱贫的较真碰硬。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激发内生动力。改进帮扶方式,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提高参与度。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感情沟通,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激发贫困群众自我脱贫的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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