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二手三厢轿车被他卖了四次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二手,轿车,盗窃案
  • 发布时间:2018-04-13 10:21

  近日,由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文小军盗窃案宣判。烟台市莱山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文小军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面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这位29岁的青年人悔恨万分,悔不该当初为了赚钱,动了歪心思。

  2016年11月19日,烟台市莱山区居民卢辉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自己新买的一辆二手雪铁龙轿车在所住的小区内被盗,车号是鲁Y×××39,这辆车他买了还不到20天,卖车人的手机号码已打不通,语音显示停机。莱山区公安分局在对卢辉的报案情况进行登记,详细询问了卖车人文小军的相关信息和手机号码后,随即,莱山区公安分局以盗窃案对该案立案侦查。然而,由于报案人卢辉提供的线索太少,办案过程并不顺利,案子一直没有进展。

  2017年2月20日,莱山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接到乳山市公安局的电话,对方办案民警表示,乳山市辖区内也发生了一起二手雪铁龙轿车被盗案,该车刚买不到10天,车号也是鲁Y×××39,而且卖车人相关信息和手机号码竟然与卢辉车辆失窃案的卖车人相关信息和手机号码一模一样!

  相同的车型,相同的车号,相同的卖车人信息和手机号码……这些信息引起了莱山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的关注:是不是同一辆车?这个卖车人真实身份是谁?为什么连续两次倒卖和失窃?

  乳山、莱山两地警方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经过协调,烟台市莱山区公安分局对两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最终发现卖车人文小军有重大作案嫌疑。2017年2月25日,莱山区公安分局民警得知犯罪嫌疑人文小军正在山东省滨州市,便奔波千里将其抓获归案。经讯问,文小军对其卖车后先后多次盗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1986年出生的文小军,1.70米左右的身高,说着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文小军只有小学文化学历,3年前,他为了梦想,从老家来到烟台打工。头脑聪明的文小军,却有不愿吃苦受累的毛病,做工作也是拈轻怕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样的秉性自然不会受到老板器重,所以他也一直未找到稳定工作。

  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并不好受。2016年10月初,文小军拿着东拼西凑来的6600元,通过中介购买了一辆车号为鲁Y×××39的二手雪铁龙轿车,打算踏踏实实地“创业”,开黑出租赚钱。但由于没有营运证,遇到交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他只能东躲西藏,无法在闹市接客,因此他的客源很少,而且每天还要起早贪黑忙碌,过了一段时间,文小军便吃不消了。

  文小军不想看着6600元打水漂,开始了苦思冥想,谋划“少下力、快发财”之道。最终,他决定要在这辆雪铁龙轿车上做做文章:先把车卖掉,然后再偷回来,这样就可以“车财两得”、快速致富了。

  想到这个“赚钱妙招”后,文小军欣喜若狂。卖车容易,如何让车回来呢?文小军又进行了一番苦想,终于想出了主意:自己需要弄个定位器,再多配一把车钥匙。说干就干,文小军先是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定位器,然后把定位器安装在轿车后备箱盖的夹缝中,再将定位器与自己的手机联网。这样,车的行走路线及停放位置,便都能实时掌控。之后,他又多配了一把备用钥匙。他准备白天把车卖掉后,晚上利用定位器找到停车位置,利用提前配好的备用钥匙,再把车开回来。

  一切准备妥当,2016年10月底,文小军在网上发帖卖车。由于车况尚可,且要价不高,当天便有人打电话咨询买车。这位买车人便是本文开头的报案人卢辉。

  据卢辉回忆,当时他刚考到驾照,想买辆二手车练练手。他在网上浏览卖车信息时看到了文小军的帖子,觉得自己与这辆香槟色的轿车很有眼缘,当即联系上了文小军。双方约定在位于烟台市北部的海港小区交易。到交易地点后,卢辉现场查看车况较好,就一次性付清了8000元车款。拿到钱的文小军非常兴奋,第一步计划不仅收回了6600元的本金,还白赚了1400元。

  但这仅仅是第一步而已。2016年11月18日22时,文小军趁晚上人少,按照定位器的引导,来到卢辉住的烟台市莱山区某小区,利用备用钥匙顺利打开了车门,把车开回了自己的住处。“初战告捷”后,文小军又如法炮制,屡试不爽。

  2017年1月10日,第二次“卖车、盗车”计划也得手,这次文小军又“赚”了6000元。然而,这次的被害人赵凡却自认倒霉,并没有报警,直到办案民警找到他,赵凡才知道这是个陷阱。

  腊月二十八,文小军带着“赚”来的1.4万元钱,开着“两卖两盗”的轿车,“风风光光”地回到老家过了年。

  春节后,文小军从老家回到烟台,继续“创业”。有了前两次的“成功”卖车经验,文小军又开始三度上演闹剧。文小军继续在“58同城”网上发帖卖车,多疑的文小军这次并没有选择烟台本地的买主。

  5天后,文小军接到乳山市买主车凡柯的电话,希望文小军将车开到乳山进行交易。2017年2月11日,文小军开车赶到乳山,将这辆车以5400元的价格卖给了车凡柯。2017年2月20日晚,文小军根据定位,很快找到车的停放位置。他快速返回乳山,用备用钥匙第三次将车盗了回来。

  “三卖三盗”,事情非常顺利,文小军反而心生怯意,害怕东窗事发。2017年2月23日,文小军驾车回到老家,这次他打算彻底把车处理掉。接受讯问时,文小军供述称:“这次卖车时,我提前把定位器拿了下来,就是打算真正把车卖掉,再也不偷回来了。”

  2月24日,文小军以5600元的价格把车卖给了当地买主张文军。2月25日,还未来得及挥霍,烟台市莱山区公安民警便赶到文小军的老家,将其现场抓获。

  文小军到案后,办案人员通过多种方式找寻被害人。2017年3月2日,被害人赵凡找到办案人员,讲述了自己的被骗经过。之后,他又替文小军向办案人员求情,令办案人员十分不解。

  原来,文小军到案后,他的家人十分担心。为了减轻文小军的罪责,家人经过多方打探一一找到了被害人,不仅诚恳道歉,还赔偿了他们的损失。比如赵凡,当初赵凡买车一共花了6000元钱,文小军的家人却一次性赔偿了他6300元,只求他不要追究此事了。

  文小军的家属还赶到乳山市,找到买主车凡柯,表达歉意的同时也送上了赔偿金。车凡柯于是也向警方请求对文小军从轻处理。

  文小军的四次卖车偷车仅挣了2万多元不义之财,如今不仅落个锒铛入狱,家人为了减轻他的罪责,不仅一一上门道歉,还为此赔偿了被害人更多的钱。

  莱山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说,犯罪嫌疑人文小军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办案中,检察官还发现,2016年 4月12日,文小军曾与他人盗窃轿车被当场抓获,被莱西市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是一名惯犯。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向烟台市莱山区法院提起公诉。

  通过办理此案,办案检察官向广大公众提醒:一是生财要有道。“道”就是法律法规,就是自己的辛勤劳动。为了赚钱而挖空心思走旁门左道,最终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在日常经济交易中,对于买卖车辆这种“大件”物品,双方一定要签订规范正式的买卖合同,这对双方既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障;同时,要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尤其是对于车辆的运营信息、买(卖)方的个人信息、车况安全信息等要有全面的检查和认识。三是莫贪小利。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租车或购车,切莫贪图便宜,谨防上当被骗。(本案涉及人员皆使用化名)

  山东省烟台市检察院 常洪波 李华 王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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