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国独特的民主形式

  • 来源:今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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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5-25 11:22

每年 3 月的全国两会,堪称“中国人民民主的盛会”。全世界的媒体几乎都将目光投向中国的两会。

全国两会期间,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相得益彰。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畅所欲言,表达民意、反映民声,代表各自所联系的人民群众就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正如中央党校原副校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李君如所称,“中国人正在创造同自己国家的基本国情和人民的需求相适应的民主形式。”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这些重要论述和部署,为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并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人民政协在推动协商民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中共十八大以来,全国政协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新格局,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本专题正是以政协协商的成功实践为样本,展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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