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对暴力爱国者如何量刑

  • 来源:廉政瞭望
  • 关键字:民国,暴力,爱国者
  • 发布时间:2018-08-22 11:26

  在抗日气氛高涨的1932年,刘崇武在上海被捕了。公共租界捕房指控他杀死了贩卖日货的店主。刘崇武的被捕,迅速在全国引发一轮援助和营救的热潮,他被舆论称为“爱国志士”。

  1932年11月30日,上海大公社在一篇报道中透露了刘崇武被捕的消息:近有爱国志士刘崇武,因在沪西康脑脱路掷弹警告德源昌洋货店,昨日被戈登路捕房探员在胶州路捕获,昨晨捕快又前往各处续捕八人。上海市为此成立了“各界援助爱国志士委员会”,昨日下午二时特召集紧急会议,讨论营救办法。

  委员会的核心人员包括蒋君毅、王肇成、王剑锷、余耀球、余仰圣等二十余人。在主席蒋君毅做了报告之后,他们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推蒋君毅为代表与上海滩大亨虞洽卿及各领袖接洽,请求主持公道,设法营救;函请律师公会迅即召集紧急会议,推派律师出庭辩护。他们在致律师公会的公开函中称:事关救国运动,务请贵会迅赐援助,至深盼祷。

  该会致上海各团体的通告透露出,刘崇武是“抗日锄奸团”成员。刘崇武获得舆论声援的力度之大超乎想象,与“爱国志士”相对应,被炸弹伤害的贩卖日货店主则被称为“奸商”。

  “抗日锄奸团”是当时反日团体中非常有代表性的一个。这一年的11月29日,刘崇武被捕当天,驻沪日总领事还前去拜访法国总领事,称上海抗日团体及各种除奸团多集在法租界,中日纷争愈益严重,恳请法领事加紧防范,保护日侨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国总领事答覆说,将命令捕房严加警戒。

  当时的上海滩,不仅有反日团体,还有挺日团体,譬如“红衣保障团”。据当时的外论社报道,在反日团体不断抛掷炸弹的时候,红衣保障团出而对抗,对反日者施加警告。刘崇武被捕前的11月26日晚七时,红衣保障团曾投炸弹于西靡路120号荣宗敬私宅,荣宗敬是当地面粉界的商业领袖,据称在背后鼓动抵制日货,因此遭到报复。除了炸弹外,荣宗敬还收到一封红衣保障团的警告书,内称“凡妨害贩卖日货而压迫商业者,概取最后之手段对付之……”

  这两种激进团体,都热衷于暴力活动。刘崇武在被捕之前,其锄奸团内同志恽蕙芳也因多次用炸弹警告“奸商”而被捕。刘崇武则继续向贩卖日货的茂泰等洋货号及钟表店抛掷炸弹、开枪,以致伤毙数命,而被公共租界警务机关拘获。警方搜出手枪子弹,将其押解到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审判。

  初审结果是,刘崇武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这个判决结果遭到租界工部局的抗议,他们认为判刑太轻,难以服众,乃聘请甘镜先律师向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进行上诉,要求撤销原判,将刘崇武等依据预谋杀人罪惩治,以从源头上保证租界的安宁。

  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传唤人证,提审刘崇武等人后,召开合议庭,重新做了判决,认为刘崇武与同伙潘洪生、曹松寿连续共同预谋杀人成立,将他们的刑期均提升为有期徒刑十二年,田水阳帮助预谋杀人,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要求特赦刘崇武的呼声络绎不绝,整个1934年,都不断有为刘崇武等人申请特赦的请愿活动,影响颇为壮观。譬如上虞的旅沪同乡会,召开执监联席会议,表示将加入营救爱国志士刘崇武等案的行动中去。而上海各界援助爱国志士委员会则召集各团体代表,开执行委员会,表示对爱国志士刘崇武等人的声援,鉴于刘崇武等人家属因经济不能周转、困苦万分,他们决定设法统筹救济,并请国民党中央党部、国民政府、司法院、司法行政部对爱国志士特赦。他们表示,如到不得已时,将联络各团体、向中央党机关分头请愿。

  当年底,国民政府的确曾表态考虑特赦,但后来并无下文。在今天具有观照意义的是,暴力警告乃至杀害贩卖日货的所谓爱国行动,在中日即将爆发战争的时刻仍然受到抵制与制裁,从理性与动乱的缠斗中,可以窥见当时社会乱中有治的复杂性。

  韩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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