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器人能走多远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执法,机器人
  • 发布时间:2019-02-18 15:34

  2018年11月底,全国首个“智能动态交通违法审核机器人”在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正式启用上线。这是人工智能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又一次尝试,早前海南高速就已采用了执法机器人。而近年来,在其他执法领域,机器人的运用也是屡见不鲜,包括商事登记(广州),行政审批(长春朝阳),检验检疫(广东)等等。

  这些执法机器人虽然都打的是“智能”的概念,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仍属于“辅助系统”的范畴,不是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而是IA(Intelligent Assistant)。一方面,真正做出执法决策的是人,而不是机器,机器提供的结果只起到参考作用——也就是说,既可以完全采纳,也可以部分采纳,还可以不采纳。另一方面,执法人员根据监管目的调用相关功能,获取相关分析结果,而不是由机器自主调用和分析;系统提供的只是某一部分的决策信息,而不是全面的决策依据。比如,前述“智能动态交通违法审核机器人”可以实现对违反禁止标线随意变道、加塞、逆行、占用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的智能审核识别,并可自动提取违法车辆的车牌号、地点、类型、时间等信息,为交通执法人员的检查执法提供一定的参考,但最终的执法程序与传统执法并无二致,执法结果的做出也主要依靠执法人员的判断。

  但是,“执法机器人”的概念还是容易让人产生诸多遐想:“执法机器人”被政府授权后,能否自主行使一些行政执法权?比如这两年较热门的“监管科技”。中国人民银行就有官员认为,(金融)监管科技是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为代表的新兴科技,主要用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实现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以及保护金融消费者权利。他进一步认为,监管科技既可以作为金融机构降低合规成本、适应监管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也能够帮助金融监管机构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率、降低监管压力,是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以及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如何在更广阔的领域实现“执法科技”,将成为数字经济新时代改善行政执法的一个契机。

  当然,“执法机器人”带来的忧虑也是显而易见的。未来,在行政执法中引入更多的科技元素和智能元素是大势所趋,但科技和智能的参与程度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从行政法原理上来说,行政执法(自律监管)的权限和手段应当有明确的制度依据,特别是从“辅助”滑向“自主”的横轴上,应当标出比较清晰的刻度,否则可能引发“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质疑。

  此外,“执法机器人”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还不够成熟稳定,实际应用效果也还没有经过一个完整的周期检验。基于大数据和新技术的执法机器人,是否会诱发新的法律和伦理难题,引发新的风险,是否会影响就业,算法是否存在歧视,是否需要披露以及披露的程度等,这些问题都可能随着执法科技的深入推进而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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