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时代的最后遗民孔乙己先生有言:“窃书不算偷……读书人的事,怎么能算偷呢?”这话,在现在产权观念看来,不值一哂,但倒是跟传统社会的“敬惜字纸”遥相呼应,纸张书籍的神性,让很多人潜意识里会借这句话来原谅自己。
远有唐太宗遣萧翼偷《兰亭序》,近有康有为偷兴教寺《大藏经》。据刘成禺《世载堂回忆录》,国学大师黄侃黄季刚,也很爱这一口,或借而不还,或直接拿走。传诵的人,也有不少,认为是风流韵事。
从小到大我见过很多后来成了学者、作家、诗人的人物,有在书店、图书馆偷书的记录,而并不引为羞事,反而有些洋洋自得,有时顺手牵羊,不过是为了送朋友。当然也有为此耽误了人生的。我妈以前在大学图书馆工作,说每学期都会抓好几个偷书的学生,里面还很有些女生。
有一等偷书,是偷友人的书。我听说过某位诗人,某年一路西行,沿途都是未曾谋面的诗友接待,管吃管住,而他离开时必从书架上偷一本书做纪念。因为不知道人家圈子里的潜规则,也不好作道德评判,“所有的诗人都是兄弟”,或许书籍互通有无也是题中应有之义,至于不告而取,如果双方都能接受,那也算是雅趣。
有一年我和一位朋友,借住在另一位朋友的单身宿舍里。当夜纵酒高论,睡得很晚。翌日清晨,朋友将我叫醒,一同离开。主人尚高卧未醒。我很惊讶地看他手里拎着一个大塑料袋,那里全是昨夜我们一起从主人架上取下,翻阅点评笑骂的读物。都不知道他拉着我走这么早,到底是赶时间上班,还是为了顺书(对了,读书人的事,不能叫偷,只能叫顺)。
我这人胆子不大,偷外面的书尚不敢,有没有偷过朋友的书?不记得,就算有过也早已忘怀。所能记得的,倒是小时候偷自己的书。
那时住在富顺西湖塘边的县委宿舍。说是县委宿舍,可怜单元房里竟没有厕所。几栋楼的人解决问题,都要到大院尽头的公厕去。那公厕黑灯瞎火,可能有灯泡,也只有两三瓦。但我自小养成的毛病,大号时非有什么读读不可。祖母担心我的眼睛,严禁带书去上厕所。我拗不过她老人家,就只好另想办法。先从三楼的窗户砰地丢一本到楼下(要先看好附近无人,不然被人捡走就冤枉了),再装作闲逛,揣一支手电走出门,冲下楼,捡起书往厕所跑。不跑不行,这一系列行动耽误了便意,往往濒临崩溃。
这事后来还是被祖母发现了,在亲友间传为笑谈。
带书去黑咕隆咚的老式公厕是危险的,没有隔板,也没有挂钩或搁板,还得照顾手纸与手电。初三在黄瓦中学的男厕掉进去一本人文社版的《儒林外史》,读研究生住成府街平房,又掉进公厕一本《古今笑》。
前段时间写了《我在富顺县城关镇正街读到些什么》,转发到初中同学群里,引起了一位女同学的旧恨。她说她读的第一本武侠小说就是我借给她的《笑傲江湖》上册,答应借给她下册,却一直不曾践诺,到现在还心欠欠的。
其实那套《笑傲江湖》一共四册,大十六开,是《中华文学黄河版》的增刊(就是盗版)。
初一寒假我回成都父母家,看到这套书,极是喜爱,偷偷将第一册带回富顺,带到学校,自然在班级内外流转。本来下定决心暑假去拿回余下三册,父母管得严,不敢开口。临走那天晚上,我等母亲收拾好行李包,才悄悄将那三本塞进行李里,自觉神不知鬼不觉,甚是得计。
等到火车转汽车回到富顺,打开行李一看,哪里还有令狐冲与岳不群的踪影?暗暗叫一声苦,知道肯定是早上出发前母亲又检查过我的行李。这种原由当时又不好向同学提起,我不要面子的吗?所以被记恨至今。
书需要偷,到底是被限制了阅读,还是禁忌的诱惑?很多人或许都有这样的经验:父母总有些书,会包上封皮,放在书架里最角落里层。那些书可能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可能是《金瓶梅词话》,也可能仅仅是《白发魔女传》《废都》。被偷窃的书,每一本可能都是对阅读控制的反抗,也可能是青葱岁月的内心隐秘。
那些偷着读的书,总是记得特别牢。
(摘自微信公众号“早就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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