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电力征信体系的思考

  • 来源:银行家
  • 关键字:电力供应,应用价值,基础设施
  • 发布时间:2021-07-11 10:54

  电力供应是工业经济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数据生产要素时代,以电力数据为核心,统一信息归集标准,建设覆盖全社会的电力征信系统,加强企业电力信息在金融信贷等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电力数据独特价值,对于建立和完善电力征信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并将影响深远。

  电力数据的特点和应用价值

  电力市场信用已经成为一种典型的商业信用。我国电力市场的电力销售部分采用的是赊销制,即先用电,后付钱。从实质上看,电力消费行为与银行信用卡消费方式类似,欠交电费会产生违约费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电费保证金、电表保证金制度的取消,电费回收难度加大。由于我国电力市场信用体系的缺失,用电客户的违约成本较低,尤其是一些长期信用不良的用电客户缺乏有效约束,导致电费拖欠严重,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亟需破题。

  从电力数据的特点和应用价值看,企业用电数据作为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时序变量,具有时效性强、及时性高、覆盖面广等显著特征,能够很好地预测宏观经济走势、行业发展趋势及用户需求变化,蕴含着巨大的政用价值、商用价值及民用价值。在政用价值方面,针对政府部门在宏观决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基于用电量、负荷曲线、业扩报装等数据,分析电力消费与经济走势、人口分布、生态环境保护、新动能培育等之间的关联关系,实现以电力数据服务国计民生、培育壮大新动能;在商用价值方面,针对金融机构、商业机构、家电厂商及行业研究机构等企业用户风险防控、智慧运营等服务需求,基于企业等B端用户所关注对象的用电量、负荷曲线、电费交纳、用电违约行为等数据,提供大数据服务,帮助企业数字化运营、数字化生产;在民用价值方面,针对居民用电互动服务需求,基于家庭用电量、用电时间、负荷曲线、电费交纳等数据,分析居民消费能力、用电规律、用电行为特征、兴趣爱好等属性,为居民用户提供个性化、趣味化的互动增值服务。

  因此,推进企业用电信息的集中与共享,建立起企业用电信用档案,对于促进电费回收,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消除银企信息不对称,使得生产经营良好的企业更易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真正落实金融普惠政策。

  电力征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前期,能源行业围绕行业信用评价出台了相关办法,电力市场在我国是一个新兴市场,相关的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2007年,国家出台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此后,全国整规办、国资委推进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作为首批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于2007年开始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出台了电力行业信用建设与评价管理办法,制订了信用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建设电力行业信用体系的任务。2016年,国家能源局制定了《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为进一步深化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的联合惩戒,2017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17个部门联合签署合作备忘录。为建立电力行业市场约束与惩戒机制,中电联联合各有关单位针对电力行业市场主体建立了信用红、黑名单和重点监测名单机制,并共同制定了激励、警示与惩戒管理办法。12月,“信用能源”网站上线,并与“信用中国”、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对提高能源企业违法失信成本,推进能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电力征信体系建设都是围绕能源行业开展的,以企业用电数据为核心的电力征信的探索迟迟没有起步。电网企业掌握着企业用电数据,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蒙西电网(内蒙古电力集团)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三大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公司为例,作为全球最大公用事业企业,国家电网公司拥有庞大电能数据资源。截至2019年底,国家电网公司接入智能电表等各类终端已达6亿余台(套),用电信息在线采集覆盖近5亿客户。其中,与征信相关度比较高的数据涉及档案信息、电量电费、违约窃电、发电信息等五个营销专业领域,共6类(客户域、产品域、服务域、账务域、分布式能源、配置表)、50余张数据表。国家电网公司数据资源丰富,且经过多年卓有成效的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特别是近年来取得了一系列大数据应用成果,以企业用电为核心的电力征信系统具备建设基础。

  电力征信系统的建设思路及路径

  我国征信体系的集中建设是从信贷领域起步的。为防范银行信贷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着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各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的统一要求,将其对企业客户开办信贷业务中产生的信息,通过计算机通讯网络,传输到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库,金融机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数据库查询所有与其有信贷业务关系的客户资信状况。2002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成地市、省市和总行三级数据库体系,实现以地市级数据库为基础的省内数据共享,并于2004年升级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征信系统,实现数据在全国的大集中,统一对外提供服务。全国集中统一的征信系统减少了数据流转环节,加快了数据流转速度,同时解决了分布式数据库各级统计汇总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提高了数据更新的及时性和一致性,扩大了企业信息的覆盖面。截至2019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收录10.2亿自然人、2834.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

  电力征信系统可借鉴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设思路,充分参考国际最佳做法,采取集中数据库模式,全面采集企业和居民用电信息、电费应缴和实缴信息、欠费信息等,按照统一系统、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的原则,实现企业和居民用电信息在全国交换和共享,面向售电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授权查询使用(表1)。在实现路径上,可分三步走:

  第一步,以国家电网掌握的电力数据为基础,在保障信息完整准确、维护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先线下后线上,先企业后居民,先运行后完善,建立电力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面向各省电力公司,制定电力征信数据接口,明确电力征信数据字段的范围、内容、时点、格式、校验规则以及更正机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归集并整合用电客户信用信息资源,实现国家电网26个省(市)的4000多万户企业和4亿多居民用户电力信用信息的集中统一;

  第二步,在第一步顺利推进的基础上,将电力征信数据接口升级为行业标准,实现对南方电网和蒙西电网电力数据整合,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征信系统;

  第三步,对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的征信系统(以下简称两大征信系统),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电力信用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运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构建“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征信市场发展模式的总体部署,与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错位发展、功能互补,两者共同构筑金融信用信息的基础。实现电力征信系统与两大征信系统对接,有助于实现电力征信数据在更广领域应用。这又可分为两小步:一是共享用电客户基本信息、违约用电、窃电、欠费等失信记录,建立事前告知、事中提醒、事后公示的标准化信用流程,提供统一的征信服务和风险管理,防范电能销售风险;二是全面共享用电客户的用电行为信息,包括电量、电费、每月应缴、实缴、欠费等信息,并将其纳入两大征信系统,实现电力征信在金融信贷等更广泛领域的应用。

  (作者单位:特华投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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