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金融的新发展:底层逻辑与创新边界

  • 来源:银行家
  • 关键字:区域金融,发展,逻辑
  • 发布时间:2021-10-25 10:26

  国家层面关于区域经济战略规划文件的发布密集程度及推进力度在近些年呈现出明显的超常规态势。自2019年以来,接连出台的国家级区域经济战略规划便超过20项。作为这些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撑,加快调整和完善高度契合、功能完备的区域金融体系,同样迫在眉睫。

  研判区域金融发展的多重视角

  分层面来看,我国不同层级的区域发展是由不同主体在不同战略框架下实施推动的。总体上包括四个层级:在全国层面,重点建设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和成渝四大都市圈;在省际层面,建设以省会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圈(如郑州、武汉和太原均不在大都市圈,但可“另谋中心”);在地区层面,建设以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支点的城市圈(如徐州、蚌埠、连云港、青岛和烟台既不是省会,也不在长三角);在县域层面,建设以强县为中心的城市圈。

  由此可见,在区域金融的发展中,规模体量、推动主体、战略重点、核心任务都存在明显差异。无论是评价区域金融的发展水平,还是衡量区域金融的资源强度,抑或是测度区域金融的潜在风险,都不存在整齐划一的方法和手段,不能一概而论,应坚持多重视角的研判立场。

  区域金融的资源强度。一般而言,区域产业的要素集聚水平可以直接体现资源强度。作为一种针对性的量化手段,区位熵在衡量某一区域要素的空间分布情况,反映某一产业部门的专业化程度,以及某一区域在高层次区域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是一个极具意义的指标。在区域金融的比较研究中,常常采用区位熵指标研判区域主导专业化部门(如金融业)的层级水平。熵值越高,地区产业集聚水平就越高。类似的,度中心性(Degree Centrality)是在网络分析中刻画节点中心性(Centrality)的最直接度量指标。节点的节点度越大就意味着这个节点的度中心性越高,该节点在网络中也就越重要。

  另具新意的还有,一家业内的研究团队基于253家银行样本,采用动态增量数据,从全景、分机构、分资产类型等多个角度对区域金融资源可协调空间进行测度,为研判区域再融资空间及区域间金融资源可腾挪空间的差异,提供了新的观察维度。结果表明,区域金融资源的增量分布遵循马太效应,区域经济发达、信用风险暴露相对较少的区域金融资源增进空间较大。区域金融的资源强度由此按优劣依次分化为四个梯队:一是广东、浙江和江苏;二是山东、北京、上海、福建、四川和河北;三是河南、湖北和湖南;四是天津、东三省和西部。

  区域金融的风险测度。长期以来,针对区域金融风险的测度和防范,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业界乃至理论界基于不同立场和价值取向的手段和见解,伴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在合作与博弈的交织中,求同存异,最终摸索形成了一套基本有效的实践框架。在指标体系的构建上,一般原则是基于区域金融风险关键因素和主要特征,选取宏观经济、区域经济、区域金融三类一级指标和若干二级、三级指标,按权重赋值后量化计算出不同时期的区域金融风险水平。在不同时期,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和风险特征对指标进行相应调整。例如,当前形势下,应考虑强化企业信用、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市场等指标权重,以此凸显具有显著风险暴露的变量特征。在方法上,有学者在前些年已经尝试运用非线性期望理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了测度并已见诸国内的权威期刊。再如,有研究者运用层次分析法和熵值法,计算各项指标的主客观权重,结合指标综合权重,设定区域金融风险的综合度量模型,据此实证分析我国31个省份的金融风险水平,结果显示,个别省份处于金融风险恶化区间外,其他省份处于金融基本稳定等级,全国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省域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造成区域金融风险差异的指标主要来自区域经济因素、银行拨备覆盖率、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核心负债依存度和民间投资/总投资、房价增长率/GDP增长率。

  区域金融的改革效应。经验表明,成功的区域金融改革能够有效缓解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本配置扭曲程度,但不同类型区域金融改革试点产生的政策效果存在差异,农村金融和普惠金融改革、民间金融和小微金融改革、区域特色金融改革效果相对显著。对此,有研究者采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中国2012年以来设立的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对资本配置扭曲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基于城市异质性的分析显示,区域金融改革能够缓解因行政级别、政商关系、金融抑制以及区域生态差异等因素造成的资本配置扭曲。区域金融改革应因时因地、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发挥金融改革支持产业升级、精准扶贫、科技创新和绿色、普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在客观上要求区域金融改革在适当目标下探索各具特色的改革路径。另外,有必要建立区域金融改革试点的阶段性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行“有进有退”的动态试点工作机制,以期发挥区域金融改革试点的最大功效。

  区域金融的经济贡献。有研究者尝试通过实证分析来研究区域经济和金融发展的依存关系,考察我国省际经济发展中的金融贡献差异、金融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差异和区域资本形成中金融要素的贡献差异、区域经济对金融政策的敏感度差异等指标,运用平行数据模型(PANEL—DATA),采用系统聚类分析方法拟合确定31个样本省区的金融调控分区。在研究中发现,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金融发展不可分割、互为条件。区域金融发展既迎合了区域经济的需求,又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内生结果。明确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差异,对于优化区域金融发展以及有针对性地制定区域金融政策具有现实意义。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的依存关系存在较大区域差异,在统一的宏观金融政策下势必产生差异化政策效果,若能在宏观调控中兼顾到这种差异,将有利于保护落后地区经济增长的积极性。区域间经济发展的差异,从金融差距的视角可以得到部分解释。实践证明,区域金融的初始条件疲弱,对区域经济的长期发展不利。

  区域金融发展的底层逻辑出现新变化

  长期以来,区域金融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中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涵理解,区域金融根植于区域经济,区域经济的位序排名、产出水平、战略取向和风险状况等核心禀赋直接决定了区域金融底层逻辑中的变量特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的全面推进,在我国陆续颁发的高级别官方文件中,区域性战略包括7个经济特区、19个国家级新区、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1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6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29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与自由贸易港、7个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17个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京津冀、长三角、成渝与粤港澳大湾区等19个国家城市群。这些不同体量、不同主体、不同取向的区域经济板块,在我国经济腾飞的宏伟蓝图中积极谋划、锐意创新,尽最大努力在贡献着各自的力量。

  集中度日益强化,区域产出呈现新格局。按照产出水平的区域口径衡量,219个国家经开区和169个高新区贡献了全国经济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长三角城市群和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总量已达到全国的三分之一以上,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囊括了约40%的中国经济总量。可以预见,无论是人力资源还是金融要素,向城市群、都市圈以及邻近区域集聚,以点带面、以面带面的格局将愈加强化。这一点,通过百度基于人口流动数据计算的城市中心度结论也可以得到佐证。

  双循环格局对区域发展提出新要求。在双循环尤其是内循环渐次推进和破除“梗阻”的进程中,区域发展的机制安排和协同水平至关重要。例如,中东部地区可以通过城市群都市圈建设进一步夯实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比较优势、支点功能和人口承载能力;西部地区可以借此突破现有资源禀赋约束,鼓励应用高新科技打造创新发展的新增长极,加快转型升级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新布局。在这样的循环中,蕴含了巨大的合作商机和协同动力。我国的城市发展逻辑已由单兵作战的“孤立国”模式迈向都市圈和城市群发展阶段,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成渝等地区,这种“协同”红利将高达数十万亿级。与其相适应的,对于各级地方政府而言,制度化的供给在科学、效率和质量上也内生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合理安排城市群内部结构、合理布局中心城市功能集聚区、合理规划综合交通网络等。其中,金融元素的跨时空优势在战略协同、利益分享和功能强化等方面将发挥关键性作用。

  新基建战略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抓手。《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即新基建、新城镇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无疑,区域经济发展的抓手应按此把握并及时调整,与国家战略相得益彰、相互倚重。随着“两新一重”的落地实施和都市圈、城市群的扩容,将大大拓宽投资空间。同时,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围绕“两新一重”全力推进和储备重大投资项目。在这样的共识中,加快构建和完善全面服务于“两新一重”战略的区域金融支持体系,可以让新抓手更具内涵和效率。

  复杂演进的内外环境不断滋生新风险。日前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再次强调,要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诚然,在逆全球化、疫情防控依然严峻、经济数据提振乏力等多重因素叠加的复杂形势下,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诸多风险点仍潜在重大隐患,如大型企业债务、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市场、收入差距等。伴随着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与持续迭代,新技术手段与上述领域相关的金融化产品高度融合,一方面降低了交易成本、简化了中间手续、提高了便捷程度,但另一方面也使得风险更加复杂、更加隐蔽、更难穿透,对于经营者和监管部门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各级地方政府而言,由于部门分割和手段有限等掣肘因素,可能意味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区域金融发展的创新边界

  如前文所述,在多重因素叠加的严峻形势下,我国区域金融风险的演进愈加复杂。一方面对行业监管部门的风控技术和服务水平的挑战不断升级,另一方面对地方政府制定和贯彻区域性金融发展举措的政策水平和科学禀赋也提出了更多、更高要求。地方政府应树立底线思维、把握好创新边界,在监管红线、创新红利和先行优势等多方角力中找到最佳平衡点。

  守正创新,用有限理性的决策逻辑指引适度创新。首先,要用好、用尽现有的金融政策、产品和服务。任何领域的创新不但需要一定的基础和条件,也会伴随成本。其次,创新并非区域金融发展的唯一取向,要厘清本地资源禀赋的约束条件与创新边界。在有限理性的决策逻辑中,约束条件是实现目标的关键变量。正如在科技创新的战略实施中,科技资源不等同于创新资源,创新的实现还需要配套的机制和手段。因此,在金融创新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中,应基于区域经济的资源禀赋及其对金融服务的真实需求,适度创新,真正做到一区一策、因地制宜。

  遵循创新与发展的伦理要求,供求适配是基本原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注重需求侧管理的政策指向,实际上很明确地在强调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的供求适配问题。从经济伦理角度上,对于需求侧而言,适配的供给才是好的供给。具体地,普惠和高效是衡量供求是否适配的重要指标,即创新举措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弥合现有金融服务的缺位和空白,贯彻国家战略和总体布局,显著提升区域金融创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效率。

  充分运用先进的理论成果提升规划水平,指导区域经济适位发展。从杜能(Johann Heinrich von Thünen)的农业区位理论,到韦伯(Alfred Weber)的工业区位三角形,再到克鲁格曼(Paul Krugman)的新经济地理学,国外学者从经济地理视角针对区域发展的区位战略研究不断改进,成就斐然。已有的改革经验表明,区域经济金融的发展是否“适位”,是决定该区域能否长足进步的关键因素。同时,实现一个区域的经济规划及其金融创新的协调发展,需要跨学科多视角的大智慧。在区域经济金融发展规划的制定过程中,不仅需要借助于主流经济金融理论,还应广泛吸收融汇经济社会学、金融地理学等多学科的理论营养。例如,区位熵模型和威尔逊最大熵模型在区域金融中心的能级评价中对从业人口的重视,结构洞理论在城市网络中心度评价中对中心城市的要素界定,等等。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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