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市场主体,稳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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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19 19:55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载体,也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已突破1.5亿户。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吸纳了90%以上的城镇就业,疫情反复之下,护航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成为重中之重。
近日召开的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座谈会上提出,要正视困难、应对冲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果断作为,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已出台政策要尽快落实到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政策上半年基本实施完毕;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挖掘政策潜力,看得准的新举措能用尽用,5月份能出尽出,确保上半年和全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使经济较快回归正常轨道。
既要坚定信心,又要正视困难、应对冲击。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要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困难,着力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增长保就业保基本民生,落实落细留抵退税减税等组合式纾困政策,让政策速享尽享。
稳定市场主体对于稳就业、保就业及促进经济增长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类市场主体在促进就业、增加财政税收、改善民生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在经济增长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影响下,部分行业、部分领域的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困难。受此影响,社会消费和社会投资动力相应不足,自然也传导到就业层面,给稳就业、保就业、扩就业带来一定压力和难度。
我们应该相信,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发展动力强劲,韧性十足,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幅降低行政性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创建更加平等自由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大力推动市场主体扩大规模、为进一步发展拓宽空间。
另一方面,要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推进更多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稳定市场主体的关键和重心,就在于稳定大量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级政府制定出台的税收、金融、就业、社保等普惠性支持政策要更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帮助他们稳定生产经营,不断增强其应对经济风险的能力。
我们看到,“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已经从共识迅速走向行动。只有千方百计地稳定市场经营主体,才能更好地增强其就业吸纳能力,为稳就业、保就业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