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完美的离婚

  • 来源:海外文摘
  • 关键字:离婚,完美,代价
  • 发布时间:2022-09-18 19:56

  | 离婚不再是件难事 |

  澳大利亚的斯科特和他前妻的离婚经历同大多数感情破裂的夫妻一样,令人煎熬。据斯科特说,他们的律师相互发离婚承诺书和律师函的过程就持续了整整八个月。这期间,他们的孩子还被列入联邦警察的观察名单,无法出国。尽管两人最终达成了协议,没有走上法庭,但斯科特仍然花了3.5 万澳元的律师费。如果上了法庭,留给他们分配的财产就更少了。“这就和打牌一样,” 斯科特说,“没人会亮出底牌。”在这样一场 “牌局”中,无法坦诚相见的两人只会让离婚变得更加痛苦且代价高昂。

  离婚几年后,斯科特和他的前妻再次起了纷争,这一次是为了孩子的监护权。不过,这回没有之前那么糟心。政府资助的调解服务帮助他们解决了问题,调解员和顾问作为中间方为他们提出了缓和争议的方案。斯科特说:“不得不说,调解员确实给了我许多积极而实用的建议。”争吵时,他不再那么咄咄逼人,也会尽量避免引起对方的强烈反感。调解费仅花了几百美元。此后,斯科特会建议想要离婚的好友直接去找调解员,这么做既能节省时间和金钱,也能减少负面情绪。

  没有人觉得离婚一定要和和气气的,但在发达国家,离婚正逐渐从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转变成一种简单的关系问题。越来越多的解决方案替代了法庭上的对峙,越来越多的国家不再将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视作离婚的必须理由。总而言之,对于夫妻和他们的孩子来说,离婚不再那么可怕。

  去年,英格兰和威尔士政府推出政策,对离婚调解服务补贴500英镑。今年4月开始,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夫妻可以快速结束婚姻,不用非得有过错方,也无需分居至少两年或五年(时间取决于夫妻双方是否都同意离婚)。在此之前,只有指控对方存在通奸、遗弃或其他不合理行为才能离婚。2019年,英格兰和威尔士有54%的离婚诉讼案是因为通奸或不合理行为而批准的。

  1915年,瑞典不再要求离婚的法定理由必须是当事人的过错,澳大利亚在1975 年也采纳了这种做法。1969年,加利福尼亚成为美国首个采纳无过错离婚法的州,纽约州是最后一个,于2010年适用该法。有了无过错离婚,离婚就不再需要特定的理由,但很多国家仍然要求在正式离婚前有一段冷静期。英国律师萨曼莎·伍德汉姆说: “就心理上而言,无过错离婚意义重大。” 这样的离婚方式使得夫妻双方不再那么充满敌意。

  | 离婚调解的各类举措 |

  自1990年以来,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至少有30个国家的离婚程序变得更加简便,诉讼以外的选择也逐渐增多,比如在中立调解员的帮助下达成协议。在挪威和澳大利亚,大多数有孩子的夫妻想要离婚会先寻求调解;在英国,除了因家庭暴力离婚以外,夫妻双方都要先听取婚姻调解员的意见;在荷兰,41%的离婚是通过调解而非诉讼完成的。

  协议离婚也是离婚的一种方式,夫妻双方雇佣各自的律师,但不是去法庭对峙,而是签订协议。如果他们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就只能再找新的律师。美国律师协会负责人表示,至少有两万名律师接受了相关培训。

  澳大利亚政府为了让离婚不再那么痛苦,推出了一系列举措,赢得了民众的赞许。 2006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开始资助“家庭关系中心”。这些中心大多由慈善机构运营,提供免费或是价格低廉的调解服务。此外,工作人员还会帮助家庭成员适应新的生活,比如给夫妻双方上课,让他们了解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又比如,为不会做饭的孩子爸爸提供烹饪课程。这些中心创立的初衷是不再让法律成为离婚的唯一解决方案。如今,爱尔兰和加拿大的一些地区也会提供此类服务。

  除了政府机构,一些企业也闻风而动。 “离婚酒店”是一家荷兰公司,在美国和其他国家也有分公司。它秉承的理念是“专业、快速、便宜的离婚调解服务”以及“分离是一段婚姻的结束,也是另一段生活的开始”。调解服务在豪华酒店展开,夫妻双方分别入住不同的房间,时间为一个周末。这期间,酒店还会提供按摩服务和高尔夫场地。另一家名为“易别离”的公司在线为离婚双方提供有关填写表格、共同抚养和姓氏更改的法律建议。

  | 离婚后的家庭 |

  无论是否富有,有没有孩子,财产分配始终是离婚最具争议的一个部分,好在相关流程也在不断完善。20世纪60年代,大约25% 的美国离婚案件涉及赡养费;如今,这一比例已降至10%。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瑞士涉及赡养费的离婚案件,比例从1/2下降到了 1/3。在德国和美国的一些州,赡养费是有期限的,比如前夫只有义务支付七年的赡养费;但在英格兰,赡养费是无限期的,不过这种情况也在变少;在性别平等程度较高的北欧国家,几乎没有人会支付赡养费,毕竟双方都有能力养活自己。

  人们的观念也在发生转变。伍德汉姆表示,大动干戈的离婚诉讼会让人觉得尴尬。 “清醒分手”指双方用一种积极的方式结束婚姻或恋爱关系,已成为当下最流行的分手方式。此外,越来越多的离婚家庭选择了“鸟巢式离婚”,即离婚伴侣轮流照顾孩子,让孩子能够留在家中并与父母分别共度时光的生活方式。这个概念得名于鸟父母的习性,它们将小鸟放在巢中,交替着飞进飞出照顾它们。有些父母离婚后甚至共同拥有一套公寓,作为不照看孩子时的居所。一家法律服务公司发现,在离婚或分居的英国夫妇中,有11% 尝试过“鸟巢式”的生活方式。美国情景喜剧《分久再合》就讲述了一个“鸟巢式离婚”家庭的故事。

  离婚后,父亲陪伴孩子的时间也在增多。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瑞典,离异家庭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只有1%会定期分别和父母生活,而现在这个比例达到了 40%。其他发达国家也出现了同样的趋势,父亲获得子女监护权的情况愈发常见,有的室内设计公司还专门为这样的家庭提供装修服务。

  澳大利亚、瑞典还有美国的一些州明文规定,法官判决时要平衡离婚双方的监护时间。这也标志着一种文化的转变——母亲外出工作,父亲参与育儿的情况越来越多。不过,共享监护权可能还是有些困难,这意味着离婚双方必须在同一城市工作,许多生活用品也得购置两套,能实现这种生活模式的大多是那些有钱并且受过良好教育的人。

  | 提防“赢者通吃”|

  相较于欧洲和美国,日本离婚的人要少得多。日本人普遍认为共同监护不利于孩子成长。尽管很多家庭私下达成了协议,但法院不会给出共同监护的判决。大多数情况下,离异父亲每月只能探望孩子三个小时。数据显示,日本离异家庭中,58%的孩子与非共同居住的那方已经没有了联系。这种“赢者通吃” 的局面使得离婚时的纷争异常激烈。

  在北欧国家,离婚后财产纠纷比较少见。瑞典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财产平分。法院会评估儿童的抚养费,最低为每月185美元。共同抚养的情况很常见,而且离婚双方很少会雇佣律师。自1990年以来,由于结婚的人少了,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离婚率有所下降或基本持平。在欧盟,1993年出生的婴儿中有18%是非婚生子女;到2019年,这一比例上升到了43%。而北欧的相应数据是53%。

  虽然离婚免不了会产生痛苦、悔恨和责备等负面情绪,但离婚这个过程正变得越来越便捷和经济。随着无过错离婚的普及,我们相信夫妻双方的忧愁和负担也会随之减轻,对夹在中间的孩子来说更是如此。

  [编译自英国《经济学人》]

  编辑: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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