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一步提升對家暴受害人的支援,更好地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支援,協助解決相關的家庭問題,對此有何建議?
澳門立法會梁鴻細議員:本人認為當局可增加直接且具隱匿性的求助渠道,例如電子郵件、短信或應用程式等線上通報及諮詢渠道,持續為受害人提供支援服務。加強跨專業、跨機構合作,例如社工、醫護人員、教育人員及社區團體等的合作,早識別、接觸並及早協助受虐者,密切關注一些“隱蔽家庭”、新來澳家庭、少數族裔家庭、經濟困難戶等,以便為他們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和社區資源。加強各個不同單位之間的相互溝通協調,擴大服務成效,儘早協助他們脫離困境。同時,社會工作局應多與鄰近地區交流處理家暴工作的經驗,不斷增強本澳防治家暴工作之能力。
當局亦可投放更多資源,進一步加強對家庭暴力受害人和有需要之家庭的直接支援。具體措施包括增加人手,進一步發展施虐者輔導計劃,強化對庇護中心及危機中心的支援,以及繼續加強公眾教育。
另外,在現有的跨部門協調機制下,建立更長期、全面的家暴家庭幫扶計劃,例如透過優化有關受虐者在就業與經濟支援、穩定居住環境、子女照顧、處理跨境婚姻及法律等全方位的支援,提高受害人主動求助的決心。
澳門特區政府社會工作局家庭服務處陳耀虹處長:對家暴受害人的支援方面,根據《家暴法》第十六條之規定,向家暴受害人或處於危險情況的人提供一項或多項保護或援助的措施。包括:暫時安置庇護院舍、經濟援助、司法援助、醫療、個人及家庭輔導、法律諮詢等。2016 年《家暴法》生效時,社會工作局同步制定了《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程序指引》,供各公共及私人實體的工作人員根據程序指引執行有關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工作,能夠確保受害人及其家庭成員獲得適當的支援與保護。
總結各類懷疑家暴個案中,兒童遭受傷害的問題相對複雜,社會工作局正進行編制專屬《處理懷疑家暴兒童個案程序指引》, 讓各公共及私人實體的工作人員處理相關個案時有共同依據,也讓不同協作單位人員之合作更流暢,讓兒童之福祉得到更佳保障。
此外,社會工作局也為不同專業的前線人員持續舉辦各類型專業培訓,包括執法人員、社工、臨床心理學家、心理輔導員、教育工作者及醫護人員等,期望讓前線人員能掌握現時本澳處理懷疑家暴個案的程序及介入方法,提升其在識別、評估、介入家暴個案的知識及處理技巧等能力。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勵苑黃莉莉主任:家暴受害人除了需要即時的短期庇護服務之外,若能針對家暴個案,完善其在照顧子女上的支援(例如托管服務)、提供更多法律資訊及援助(包括家暴法、訴訟離婚、親權等),避免家暴受害人因聘請律師費用昂貴、未能申請司法援助等原因而感徬徨,相信能更好地協助家暴受害人面對及過渡這個困境。
澳門城市大學大健康學院創新社會工作系助理教授胡杰容博士:《家暴法》中的相關規定為對家暴受害者給予支援提供了法律依據。澳門社工局非常重視與公私部門之間的合作,為家暴案件中的受害者提供適切的服務。對於進一步提升對家暴受害人支援,有以下建議:
一是與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衛生局、房屋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等公共部門合作,為家暴受害者提供醫療服務、就業或者司法援助等服務。為了滿足家暴受害者的需要、更好地維護他們的權益,有必要進一步優化恒常協作機制,爭取這些部門的支持力度。
二是透過接收家庭危機事件專線,對危機家庭做好風險評估,做到早發現、早回應、早干預。採取個案管理方法,根據受害者的需要提供專業性的綜融服務,包括暫時安置、緊急經濟援助、司法援助、醫療和精神健康、協助就學或就業、個人及家庭輔導等服務。
三是需要增加相應的配套服務。家庭暴力發生在資源和地位不平等的成員之間,隱形個案和再犯個案如果是因為家暴受害者不得不依附施暴者,通過加大就業和房屋方面的支持,促進他們的經濟獨立和精神獨立,才能更好地保障他們作為獨立個體的權利、維護他們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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