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丈夫打赏女主播数百万

  丈夫在网络平台充值消费数百万元巨款,定向打赏给一位女主播,妻子发现后,将女主播和平台告上了法庭。

  那么,这数百万元打赏款将如何定性?将由谁承担返还责任呢?

  协议藏秘密

  2023年6月25日,浙江省绍兴市某区的朱燕,收拾乔迁新居的物品时,突然发现一份和解协议书,该协议的乙方由她的丈夫张勇签字画押,甲方落款处为柳丽娜。对这个名字,朱燕从没听过,再看协议的内容,主要的条款有:甲乙双方共同决定结束感情关系,对私下的经济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等账目,确认已结清;乙方在官方平台上的消费包括但不限于快某、某音等平台,属于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甲方支付乙方50万元人民币后,双方之间所有往来的事宜全部结清,再无其他任何纠纷。

  朱燕的丈夫张勇在绍兴市开酒业公司从事酒类经营,积累了千万身家。丈夫在生意场打拼的十多年间,朱燕全职料理家务,做好贤内助,夫妻感情和睦。因为生意资金流转快,朱燕基本不过问张勇的财务状况。看着张勇与柳丽娜的协议书,朱燕震惊不已!

  当夜凌晨,朱燕设法打开了丈夫的手机银行,从2020年7月23日至2022年6月9日,张勇共计与快某等平台发生转账交易300多笔,其中通过快某平台充值购买专用虚拟币累计金额达513.88万元。

  朱燕愤怒地推醒熟睡的张勇,举着协议书说:“你这是在网络上做‘大哥’,给柳丽娜撑场子呢!你这几年频繁出差,就是去跟女主播幽会吧?”

  面对妻子的逼问,张勇无比后悔地说,柳丽娜确实在几个平台开直播,因为自己肯花重金刷礼物和帮助柳丽娜冲业绩,两人发生了婚外情。好在他迷途知返,一年前与柳丽娜结束了关系,并且挽回了部分损失。

  朱燕气愤地数落道:“你哪里是迷途知返,分明是被女主播甩了,才要回这区区50万元!”并追问丈夫到底花了多少充值金。张勇支支吾吾地说:“我另外在某音平台打赏了106万多元。”

  念在多年夫妻和一双儿女的情面上,朱燕原谅了丈夫,她要求张勇配合自己追回打赏款。于是,夫妻俩追踪到柳丽娜的住所。柳丽娜表示:“你在平台上花费的充值金,应当找平台要呀!”张勇说:“我多次大额充值,是为了帮你充业绩,说好了事后返还的。”柳丽娜称:“协议书已经一锤定音,双方再无纠葛。”

  各方激烈辩

  2023年9月,朱燕向绍兴市某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她请求法院判令,确认张勇在快某平台上为柳丽娜充值、打赏的赠与行为无效;柳丽娜和快某平台共同返还朱燕人民币513.88万元。

  一审开庭时,朱燕诉称,柳丽娜系某平台女主播,其明知张勇有妻子和儿女,仍多次与张勇前往三亚、兰州等地开房约会,张勇更是通过网络平台持续不断巨额打赏柳丽娜。在2020年7月23日至2022年6月9日期间,张勇共计充值、打赏513.88万元,另通过某音等其他平台打赏106万余元。

  张勇打赏赠与目的是基于与柳丽娜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道德和善良风俗,其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了朱燕的财产权益。

  张勇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他当庭承认与柳丽娜存在将近两年的婚外情关系,并声称其通过网络平台认识主播柳丽娜,且经柳丽娜帮助“冲业绩”的暗示引导,多次进行巨额充值和打赏。另外,柳丽娜在其他平台参赛需要冲业绩,张勇还购买虚拟礼物等给柳丽娜帮助,累计花费百万余元。张勇表示,柳丽娜欺骗了其感情,其同意朱燕的诉讼请求。

  针对朱燕的诉讼理由,柳丽娜辩称,在自己的直播间内,张勇只是其粉丝之一,两人的私下交往也仅限于微信聊天和线下见面等,并不存在婚外情关系。张勇在平台进行充值和巨额打赏纯系其个人自愿,且打赏金额也并非由主播直接收取。因此,柳丽娜的网络消费不承担返还义务。

  快某平台当庭出示了《用户服务协议》和《主播注册条款》。用户协议载明:专用虚拟货币用于购买平台内的付费服务,不得用于平台之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易专用虚拟币或转让他人,通过平台接入的支付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充值、第三方支付渠道等)充值兑换该币。《主播注册条款》对直播收益进行了释明:当您打开直播间,用户可进入您的直播间并赠送您虚拟道具(即“礼物”),主播获取的收益为直播中获得的礼物折现收益的50%,主播与平台不构成任何劳动法律层面的雇佣、劳动、劳务关系。

  快某平台答辩称,充值和打赏是两个行为。就本案而言,平台接受张勇的充值,是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张勇和柳丽娜在直播间的打赏消费构成合同法律关系。在打赏后,平台和主播之间进行结算的行为是依据平台和主播之间的合同条款,因此,快某平台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此外,张勇作为正常的成年人,知晓在平台内充值和打赏系网络消费性质,应对其行为自担责任。平台在分别向用户和主播提供了网络服务,并为此使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收取相应的费用合理合法。此外,张勇与朱燕系夫妻关系,其在家庭生活中有权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

  终审给说法

  一审期间,朱燕未能就张勇与柳丽娜的不正当关系提交证据。法院认为,快某平台作为网络运营商,向注册用户提供观看视频直播等服务,并通过对用户给主播打赏的提成等方式获取收益,双方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朱燕主张快某平台与柳丽娜共同返还相应款项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朱燕提出,柳丽娜与张勇存在婚外情,张勇的巨额打赏行为实际是赠与性质,但未能就二人的不正当关系进行举证,张勇在平台内的消费系充值金购买的专用虚拟货币,朱燕要求柳丽娜返还赠与款的依据不足。

  2023年12月,绍兴市某基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朱燕的全部诉讼请求。朱燕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法院根据朱燕的请求发出调查令,调取了张勇与柳丽娜在交往中共同入住多家酒店的记录。柳丽娜承认与张勇曾经发生过不正当关系,后因张勇猜疑柳丽娜与其他粉丝“越界”而发生矛盾,双方于2022年6月9日达成“私了”协议。

  二审法院确认张勇与快某平台属于网络服务合同关系,是有效的民事行为。那么,张勇的巨额打赏是不是其对柳丽娜的赠与呢?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张勇持续给平台主播柳丽娜打赏,主要系基于维护其与柳丽娜的不正当男女关系目的,二人之间的互动、打赏等明显超出正常主播与粉丝关系的范畴,超出了网络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的范畴。

  张勇的巨额打赏方式,虽然有别于线下财物的直接赠与,但在本案中,张勇与柳丽娜亦应成立赠与合同法律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在网络直播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如果将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赠与通过线上平台转化为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将产生道德风险的后果。柳丽娜主张其仅与直播平台成立网络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与张勇之间仅是观众与演员的关系的抗辩理由与事实不符。张勇在已婚的状态下与柳丽娜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利用网络平台打赏的方式向柳丽娜进行的赠与行为有悖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柳丽娜在知晓张勇已婚的情况下仍与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其接受的相应赠与款,应予返还。

  柳丽娜应该返还的金额是多少?根据《直播协议》及某平台所提交张勇的打赏记录,柳丽娜获得折现收益230.26万元(总额的一半),结合各方当事人陈述,柳丽娜与张勇签署和解协议的情况等,二审法院酌情确定柳丽娜应返还朱燕110万元。

  2024年6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柳丽娜返还朱燕110万元。

  点评

  直播打赏应受到公序良俗的规制

  方晓霞(江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公序良俗原则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司法实践中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裁判规则。

  在当前网络直播打赏中,不乏出现表面上看符合当事人基于意思自治而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但内在本质却违反“私法自治”的边界——公序良俗的行为。此时,公序良俗便成为司法裁判的规则。为此,《民法典》将公序良俗放在法律行为效力章节予以规定,也就是说,当直播打赏的行为违反“私法自治”的边界时,就可以引入公序良俗否定其行为效力。

  本案中,一审时朱燕就张勇与柳丽娜之间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婚外情感交往未能举证。在二审中则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张勇与柳丽娜的共同入住酒店记录,结合张勇对有关细节的陈述以及线下交往情况,二审法院对张勇与柳丽娜之间存在婚外情感交往的事实予以了确认。因此,对于张勇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无偿打赏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行为,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依法应当确认无效。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文/秦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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