勺子稅與卡子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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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22 20:42
帶著這些個“也許”,我們先來看個例子——澳門賭稅的例子。
澳門財政收入的70%靠賭稅。賭稅,以賭台賭機上贏的錢(CASINOWIN)為稅基,賭場每從賭客手裡贏來100 元,政府就從中抽40 元。世界上所有的賭場差不多都用這個辦法,只是稅率不同。千萬不要以為剩下的60 元就是賭場的利潤,賭場一切經營成本都要從這60 元裡出的。賭博遊戲的數理設計可以保證賭場穩贏,卻不能保證賭場穩賺,因為,這60 元能否覆蓋經營成本,兩說著。這就是剛才提的那句“疫情期間澳門賭場賠錢交稅”的機理。
那麼,此種賭稅,屬直接稅還是間接稅?
賭場贏錢交稅,即贏即交,這不就是政府在賭台賭機上“設卡子”嘛,這不就是向企業的經營流水徵稅嘛,從這個意義上說,賭稅應當是一種間接稅,對不對?可是,若說它是一種間接稅,那它的納稅人與實際稅負人就應當是分裂的,納稅人所交之稅應當是通過“交稅- 提價”機制而轉移給了下游終極購買者的,那麼,我們從賭稅的機理中能找出這種邏輯來嗎?賭場交了稅後將這稅負轉移給誰了?誰是終極稅負人?賭場明明既是納稅人也是實際稅負人,它怎麼就“間接”了?從這個意義上,賭稅又是直接稅,對不對?
話說到這裡,更加有趣的事來了:澳門,是把它當作間接稅來收的;拉斯維加斯,是把它當作直接稅來收的。
先來看澳門的辦法。澳門的博彩監管局養著一個幾百人的“巡視員”隊伍,這些人並不是公務員,算是白領工人吧,把他們分派到各間賭場,各個“掌子麵”,監察每張賭台,用非常麻煩原始的辦法,統計每張賭台每天贏的錢,第一時間,當天,就把政府的利益算清楚,抓到手。這“卡子”設得是大張旗鼓、轟轟烈烈。
拉斯維加斯用什麼辦法?很簡單, 就用徵收個人收入稅的辦法——報稅。每年一至四月,內華達州博彩監管局印好稅表,放到郵局,賭場派人取來,根據表上的要求算好自己的應納稅額,填好,附上支票,交上,完了。
澳門一天一算,拉斯維加斯一年一算;澳門人海戰術,拉斯維加斯無為而治。拉斯維加斯的辦法好,對吧?
那澳門為什麼不學拉斯維加斯的好辦法?
學不了。
為什麼學不了?拉斯維加斯能用的辦法澳門為什麼不能用?
對這個問題,多數人也許會這樣回答:美國法制嚴肅,商家若有弄虛作假、偷稅漏稅,會抓去坐牢,所以,大家都老老實實報稅;澳門若是像美國那樣把法制嚴肅起來,也就可以用拉斯維加斯的辦法了。這樣說不能算錯,只是不觸底,不究竟。
須知,法制並不是個制度概念,而是個文化概念;法制嚴肅不嚴肅,不是個行政現象,而是個文化現象,它不是說嚴肅就能嚴肅起來的;而文化是一個群落的歷史稟賦,它不是可以人工選擇的。賭稅徵收辦法的國際差異,不是智愚明暗之異,不是先進落後之異,而是文化稟賦之異。拉斯維加斯能用那個巧辦法,是因為它的法制文化;澳門不得不用那個笨辦法,是因為它的人情文化。
在西洋社會的文化觀念中,博彩公司與博彩監管局是一商一官兩個機構(institution),二者的高低貴賤、權利義務由法律規定,兩個機構中的人,相互之間是作為其機構的法律化身而相互面對的,他們打交道時最常用的一句話是“I AM JUSTDOING MY JOB”(或者“YOU AREJUST DOING YOUR JOB”),用這一句話就可以很容易地把監管與被監管關係中的人際關係成分淨化掉,因而它不容易得罪人,不容易結私怨。這是法制文化的重要特徵,也是法制文化的巨大優勢。有了這個文化優勢,在賭稅徵收辦法的選擇上那就可以“心地無私天地寬”了,就可以把交稅過程中的一切環節全部自由放任,而只用“坐牢威脅”這一個終極手段來監管就可以了。於是,便有了“報稅”這樣一個美麗無比的收稅辦法。
而在華人社會的文化觀念中,博彩公司與博彩監管局實際上是兩個“機構殼”包著的兩群人,監管與被監管的關係就是兩群人之間的關係,而人與人的關係是很容易人格化(personalize)、得罪人、結私怨的。如果澳門也像美國那樣“相信群眾”,自由報稅,只靠最後的“坐牢威脅”去維持稅收的嚴肅性,那是很難嚴肅起來的。真到了“圖窮匕首見”的那一刻,“兩群人”之間面子上是很難處理的,“睜隻眼閉隻眼”是必然會發生的,以公利換私交是必然會發生的。基於對這個文化條件的“自知之明”,才有了這個笨辦法:第一時間把賬算清楚,第一環節就把偷漏稅的機會消滅掉,以免出了問題大家都不好見面。
巧辦法笨辦法,相對於它們各自的文化土壤而言都是最優的辦法———我的“文化決定論”的強大解釋力,這又得到一個驗證。
賭稅的國際比較,幫助我們得到一個重要理解:同一個稅種,不同的文化條件下,徵收難度大不一樣,有的如探囊取物———如拉斯維加斯之征賭稅,有的則艱難無比———如澳門之征賭稅。
由此一理解進一步再推導出兩個理解:
第一,一種稅,如果非征不可,再難也要征,那就會出現由文化差異所決定的“辦法差異”,此種辦法差異的常規特點是:文化優勢者用勺子,文化劣勢者用卡子。例如,拉斯維加斯用勺子,澳門用卡子。
第二,一個稅種,如果可征可不征,或者,有替代性稅種,那就會形成由徵收之難易所決定的稅種選擇,例如,美國以個人收入稅為主稅種,中國以增值稅為主稅種;美國以直接稅為主稅種,中國以間接稅為主稅種;美國以勺子稅為主稅種,中國以卡子稅為主稅種。
我們已經知道,無論是講效率還是講公平,直接稅(勺子稅)都優於間接稅(卡子稅),在這個大前提下中國仍然選擇卡子稅為主,原因無它,“勺子頭”太軟———膠皮的,塑料的,漏洞百出的,舀不上多少東西來,不得不轉而去設卡收稅了。例如晚清厘金,當常規稅種———農業稅的勺子頭越來越軟、越來越小的時候,朝廷轉而放手讓各地督撫去當“車匪路霸”,就地到江河道路上去設卡收税了。
其實,經濟學關於稅收的那些定義,又是微觀的又是宏觀的,又是“公共服務價格”又是“國民收入脈流”,在我看來,多少都只是些理論花架子。我來給它下一個更兜底的定義:稅收就是政府找錢謀生的機制。能收上稅來它就活,收不上稅來它就死,這就是稅收的根本道理。明朝為什麼滅亡?直接原因就一個,國庫裡沒錢了。彼時的崇禎皇帝但凡能在財政上找到逃生門徑,他管你是微觀定義還是宏觀定義,他管你是用勺子還是用卡子,先抓上來再說。
話說到這裡,我們就明白了一個要點:所謂勺子頭之軟硬,是個文化概念。尚武者硬,尚文者軟。尚武的社會,從官到民,辦事嚴肅,辦事認真,所以勺子頭硬;尚文的社會,從官到民,辦事敷衍,辦事苟且,所以勺子頭軟。
這樣,我們在邏輯上就把前面講賭稅時講到的西洋法制文化與華人人情文化的差異,深化成了尚武文化與尚文文化的差異。
有了這個“深化”,我們就可以把視線轉向中國的勺子頭了。
在談論中國的勺子頭之前,先看看美國的勺子頭,看看美國一年一度的那個全民大報稅,看看那由官員的責任心與民眾的自覺性相結合而形成的文化氣象。說美國是個尚武的社會,不用看它的航空母艦,看它如何收稅就可以了。那可絕不是稅務局一家的事,那是半拉國家機器加全體民眾的總動員。而且,美國的稅收制度並非僅是為了給政府徵收活命錢,它還是整個社會治理的重要環節,例如,居民報稅的回執在許多社會事務中是可以當“良民證”用的。
閉眼想一想,這全民大報稅,中國能玩得了嗎?若中國也來個一年一度大報稅,那麼請問,若有人不報,誰去管他?是街道還是單位?是公安還是檢察?公檢法給稅務打工,這在行政上是件很容易推行的事嗎?納稅人虛報瞞報,誰去查他?銀行給稅務打工?他怎麼那麼願意侍候你?還有,每年報稅即使對美國人來說也是件沉重的生活負擔,一些人就是因為對這些“現代生活方式”不勝其煩而選擇往公園裡一躺了之而成為HOMELESS 的,中國若是用全民大報稅逼出一批HOMELESS來,這後果該由哪個部門擦屁股?你可知道,侍候HOMELESS,需要多少政府部門、宗教機構、慈善福利、醫院衛生等等社會資源嗎?
當這些問號撲面而來的時候,你一個也不用回答,就已經理解了為什麼中國的勺子頭軟,就已經理解了中國為什麼要轉而到生意人那裡去設卡收稅了。
何況,說到底,與前述賭稅的道理一樣,美國勺子頭硬,中國勺子頭軟,終極原因還是在“坐牢威脅”這一點上的文化差異———法制文化與人情文化的差異,尚武文化與尚文文化的差異。在美國,你若在報稅上作一次假,你這一輩子就算頂上雷了;而在中國,一件事蒙混過去差不多就過去了。
說到底,一國只能去徵收它能收得上來的稅,只能設置它能收得上來的稅種。國際稅制差異,是行政效率的差異,是國家機器的差異,最根本的,是文化差異。
一國不能自由地選擇自己的文化,因為它不能自由地選擇自己的歷史,文化是一個民族的歷史稟賦,在此稟賦面前,叫花子是不能和龍王爺比寶的。在賭稅徵收辦法的選擇上,澳門人不能和拉斯維加斯人比寶;在國家主稅種的選擇上,中國人不能和美國人比寶。
什麼是文化?人和人不一樣叫性格,人群和人群不一樣就叫文化。面對文化的國際差異,我們在人世間能看到許許多多令人絕望的現實:面對同一個問題,在有的文化條件下解決起來易如反掌,在另一個文化條件下則難如登天。垃圾分類,在日本易如反掌,在印度難如登天。國家團結,在美國易如反掌,在中國難如登天———湘潭就是在這個難題面前也似乎深感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