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医院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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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4-27 08:23
被派到南京市第一医院警务室工作的那一年,我已经55岁了。
我是一名老公安。1968年应征入伍,1975年调入公安机关,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历任几个基层派出所的副所长、所长,也曾担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副主任,然后调到分局110指挥室任副主任。2003年底,由于年龄原因我不再担任领导职务,被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派到双潭派出所做民事纠纷调解。也许是因为工作经历丰富,不久后,我成了公安派驻医院警务室的一名警察。
对当时医患矛盾的激烈程度我有所了解,但是后来亲眼所见的事实还是出乎意料。
一个月三起暴力冲突
2004年,南京市公安局专门发文,提出三甲医院都要设警务室,每个警务室要配有两名具有基层领导经验的警察。据我所知,南京市各警务室的组成人员,很多都曾经是派出所所长或重要部门领导。
南京市第一医院警务室成立的时候,只有我和另外一名兼职警察。第二年,在一个派出所任指导员的孙曙光调来和我一起工作,我们一直共事到我2009年退休。他直到现在仍在警务室。
2004年12月,我刚到任,仅仅一个月里就发生了三起恶性医患冲突事件,我当时觉得非常震惊和不解:这哪里还是治病救人的医院,分明成了一个引发社会冲突的是非之地。
我遇到的第一起医患冲突前后持续了一个月。病人做了心脏手术,不到一年病情恶化,很快死亡。家属不能面对这个事实,他们认为治疗费至少可以延长患者3~5年的生命。
一天晚上,患者家属朋友大概五六十人,在医院门口依次排开,把医院大门堵了个严实,任何人和车辆都不让进出。我们赶紧赶过去,当天晚上把他们疏散了。结果第二天一早,我到单位,就看见这些人又把医院大门堵上了。来就医的、探视的,谁都进不去,还引来不少人围观,经过我们一再劝说,他们派了代表,要求医院给一个明确的说法,做相应的赔偿。
经过我们反复做工作,家属终于同意做尸检,因为尸检能够比较客观地解释病患死亡的原因和过程。法医鉴定结果是,患者自己病情突变造成死亡,医院没有责任。但是当时医院考虑到实际情况,还是给了这家人几千元慰问金,前前后后闹了一个多月,这件事才了结。
就在这起纠纷发生的同时,又发生了两起更严重的纠纷。
一名患者高血压,晚上8点半来医院,夜里1点突然死亡。患者的父母也大老远被接来,一家人占据了他生前的病房,在里面烧纸钱,后来还组织人堵医院大门,在医院里披麻戴孝,前后闹了20多天。
我们的工作职责就是把医患纠纷的危害降低到最小,所以我们给他们规定了几条底线:不能堵医院大门,不能限制医护人员的正常工作,不能在病房里设灵堂。后来他们把花圈拿掉了,也不烧纸了,最后在我们的协调下坐下来和医院谈,医院给了2万多元的补偿费。
另一起纠纷情势也非常严重,家属几次把患者尸体从停尸房拖到主治医生的办公室,我们又几次拖回去,最终也是医院赔偿了一些钱才了事。
从2004年到2009年,我工作的这5年间,几乎每个月都有一二十起医患纠纷在第一医院发生,像这样带有暴力性质的医患纠纷一年里也有十几起。
维稳阵地
实际上我们跟医院没有隶属关系,我们的上级领导是派出所和公安分局。
在医院警务室工作的这几年,医务室和保卫处是我们打交道最多的两个部门,另外还有院办公室、院文明办、院纪委也跟我们有一定的联系。
医院处理医患纠纷的部门设在医务处,医务处统管医疗,其中专门有个医患纠纷处理办公室,跟患者家属直接沟通的主要是他们。当遇到他们和患者家属沟通不畅,或者已经冲突起来的时候,我们就要去调解。
我们在医院警务室都是穿警服的,这对老百姓更有说服力。有时候我们也穿便服,游走于医患之间,进行观察和调查。
开始,患者家属总是以为我们跟医院是一头儿的,还会骂我们“狗腿子”。我就要讲清楚,我们是公安局派驻的,和医院的工作性质不一样,至少要让老百姓信任公安机关是公平公正的。
南京市第一医院的总值班室、警务室和保卫处都在一起,我们的办公室就设在医院大门口附近。我的工作是全天候的,就算下了班,一有情况也要马上赶到。冲突激烈的时候,我们得在医院呆几天几夜。我的工作面就在医院和医院周围,凡是因为医患矛盾造成人员聚集、冲砸医务处、殴打医务人员、烧纸祭祀、抢夺尸体等等,直接影响医院正常秩序和医生的人身安全,我们就要出面干预。
过去派出所也会出面干预医患纠纷的处理,但因为程序上的原因会耽搁一些时间,而事态往往发展很快,让医院和公安机关都很被动。在医院设立警务室的目的,是在医患纠纷中警力前置,因为医患纠纷极有可能演变成公共事件。
第一医院曾收诊了一个在南京打工的河南民工的孩子。他当时发高烧,医院给他打点滴,没多久,他突然死亡。河南民工人很多,家属组织了好几十人来医院堵大门、挂横幅,向周围的人说医院草菅人命、诊疗粗糙等等。
当时,不少周围的老百姓也被鼓动起来,都很支持他们,医院门口当天就聚集起一二百人。南京市第一医院在南京市主干道长乐路上,这条路有十几条公交线,靠近夫子庙风景区,这里的治安和稳定非常重要。
在他们闹事之前,医院已经给了我们一些提醒,所以我们做了先期调查,秦淮分局内保科也介入此事。事发当天,我看到聚集了这么多人,就意识到凭我们两个警察和几个保安根本控制不了局面,马上通过警务平台向派出所领导和公安分局汇报,结果分局领导亲自挂帅,又调集了好几个部门的警力,这才控制了局面。
除了暴力医患冲突外,职业医闹也逐渐出现了。在我们所在的医院也有这种现象,但没有形成气候。原因是我们平时处理纠纷时就特别注意观察,有一些人总是出现在不同的纠纷里,冒充病人家属。对这种人,我们会通过警务平台进行调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另外,在纠纷发生之前,我们会及时和医院沟通,对一些可能发生纠纷的重点人群会先期了解情况,比如病人家属有几个人,什么工作,什么长相,都可以通过警务平台先期介入搜集资料。在解决纠纷时,除了病人家属外,我们一概不允许别人介入。
近几年来,医患纠纷的问题比较突出,作为医院、患者以外的第三方,打人、堵门、设灵堂、抢尸体,这些事情我都遇到过,医患纠纷如果不及时处理,负面情绪就会蔓延,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解决好医患纠纷,也是控制好社会稳定的安全阀。警务室虽小,却是一个为患者维权、为医院和社会维稳的阵地。
很多时候医院也是冤大头
我在警务室这些年,看到大小无数医患纠纷,我认为不能简单地说责任在哪一方。
警务室的任务是要积极维护病人的权利,但是不得不说,很多时候,患者或者家属,自己生活里其他的问题很多,比如婚姻、就业等等,医院就成了出气筒。
对于病人和家属的合理要求,我们要支持和伸张,比如病人的知情权,复印病历就是知情权的一部分。但是卫生部有规定,不是所有的病历都能复印,检查结果、治疗方案可以复印,病程记录、专家讨论意见等就不能复印。
现在处理医患纠纷途径不过三种:尸检、打官司、调解。尸检对调查死亡原因和认定责任最直接、最准确,但是家属一般都不愿意做,因为家属要现场见证,觉得太残忍。另外家属认为医院和鉴定机构官官相护,对鉴定机构并不信任。而同意打官司的人也不多,因为拖的时间太长。
其实医院是最愿意走前面这两条路的,但通常行不通,所以大部分医患纠纷还是靠医患双方协商,很多时候不了了之,以医院赔偿结束。
说老实话,因为多数纠纷没有经过鉴定,很多时候医院也是冤大头。
现在医患纠纷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更多的时候,纠纷是因为医患双方沟通不及时和相互不信任造成的。
这些年,医患纠纷慢慢发生了一些变化,以我所在的医院为例,纠纷总量居高不下,但暴力程度大幅度下降,医院的赔偿额度也逐年下降。医院处理医患矛盾比以前有经验了,一般事态都能及时控制。几年过去,我们也摸索了一条路,公安要前期介入医患纠纷,主动了解情况,早一点平息事态。
近两年,老百姓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对知情权非常重视。诊疗依据、用药标准等都要求知晓,这其实有利于医患的有效沟通。大家也更愿意通过法律途径和第三方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针对医患纠纷,医院逐步制定了相关的工作考核机制,但还是要加强医生的医德教育。
2009年,我从警务室退休了,走的时候没有留下未处理的纠纷。我相信,医患矛盾一直都会存在,但是会越来越走向法治化渠道,让激烈的矛盾最终能够实现软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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